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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明星犯法吗,蔡徐坤起诉B站

2020-11-08 06:21明星库

简介是否侵犯了蔡徐坤像权,取决于B否具有盈利。根据有关法定,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才侵犯了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因此,如果B站在制作、传播鬼畜视频恶搞坤时,具有盈利目的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获利的,那 蔡徐坤起诉B站...

是否侵犯了蔡徐坤像权,取决于B否具有盈利。

根据有关法定,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才侵犯了肖像权人的肖像权。因此,如果B站在制作、传播鬼畜视频恶搞坤时,具有盈利目的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获利的,那么则侵犯了他的肖像权。相反,如果B站没有盈利目的并且在事实上也没有盈利的,当然没有侵犯蔡徐坤的肖像权。

当然,所谓的盈利目的,不局限于通过收费等方式来传播视频,还包括通过传播流量来赚取收益。在如今的网络社会,有着“流量为王”的社会现实,B站发布蔡徐坤的鬼畜视频,如果获取了巨大流量,那么多半就会获得较多收益。所以,B站究竟有没有获得盈利,其实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无论B站是否侵犯了蔡徐坤的肖像权,但确实涉嫌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因为鬼畜视频,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他的个人形象,也降低了他的社会评价,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当然,补充一点,我不是蔡徐坤的粉丝,我只是就事论事。无论你多么讨厌一个人,但都不能为所欲为地恶搞别人。这是法治社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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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恶搞明星犯法吗的问答

蔡徐坤告B站侵权引争议,鬼畜恶搞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作为一个立志为中国事业添砖加瓦的法律硕士生,想要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认为,b站拒不删除蔡徐坤肖像的鬼畜恶搞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至于是否真的侵犯,当然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一、 肖像权的定义

肖像权,指的是自然人对自己的面度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具有人格利益的人格权的一种。常见的侵害肖像权的方式有两种:1、擅自制作他人的肖像。2、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蔡徐坤肖像的鬼畜恶搞事件中,涉及到这两种侵权肖像权的行为。擅自制作蔡徐坤鬼畜视频的即第一种行为,擅自进行转发、公开传播等即第二种行为。

二、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肖像使用的行为。

2、须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未经同意而使用则破坏了肖像的专有性,因此具有违法性。

3、 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阻却事由有很多,如新闻报道、执行公务、集体肖像、附属背景(自然人的肖像为某一风景或地点的附属物或背景)等。但总结来说要么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要么是为了自己正当利益的需要(比如在诉讼中举证使用他人肖像)。

4、另外,这里必须强调一下,“以营利为目的”到底是不是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这一点在学界是有争论的。原《民法通则》中的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现在《民法典》正在编纂,将《人格权编》新独立成编,应广大学者的观点,草案中已将“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删除。也就是说,在《人格权编》生效前,现今“以营利为目的”还是构成要件。

但是,先别开心!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仅仅是当前有真金白银的收入啊,恶搞视频图像有可能实现阅读数、点赞数、转发数、评论数的积累,增强发布者或使用者的名气,从而可能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也就是我们法律人通常说的“预期利益”,这也是以营利为目的!

三、 本案重点分析

b站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当然是肯定的,毕竟那么些广告投入也不是白放的。B站确实侵害了蔡徐坤的肖像权(前有葛优瘫的类似案件),但是这里存在一个特别,即b站不同于葛优瘫案件中的被告,b站是一个UGC(用户产生内容)的平台,有一个非常出名的规则——“避风港规则”即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在蔡徐坤诉b站中,b站的态度强硬,打算正面刚不予删除,所以如果判决败诉,即不能用避风港规则进行免责。

又由于蔡徐坤为公众人物,其名誉权、肖像权等有别于一般人,现今恶搞文化盛行,在全民娱乐的背景下,法院是否会做另外的价值导向,也难以判定。我个人认为法院应该做慎重考量,社会上有各种王思聪、杨超越、葛优等等恶搞表情包、视频、图片等,有必要做一定的整治。

当然,我的意思也并非是说,网友没有对公众人物的评价权利,事实上公众人物具有更大的责任,应当收到广大网友的监督。但是“恶搞”是有限度的,一些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侮辱、恶意贬低性质的“恶搞行为”不再是无伤大雅,而是人身和精神攻击,应当收到法律的整治和惩处。当然,善良的大多数人,如果仅仅觉得有趣,自己进行欣赏和打趣,这并没有问题,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我们拥有言论自由。

蔡徐坤告B站侵权引争议,鬼畜恶搞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b站上面,不仅侵权了蔡徐坤,还有好多无良UP主侵权恶搞,b站应该整治一下上面的那些人,太无良了

蔡徐坤律师称侵权证据多达4页,蔡徐坤和B站你站谁?

我站b

蔡徐坤方师函有多洞暂且不你真有被侵权的证据去啊?明星发律师函这件事情我现在是不信了…没事法律效力,总拿出来吓唬人。

b站侵权了吗?没有。作为一个明星,蔡徐坤的这段打篮球视频是蔡徐坤同意并主动放在网上的。自然要被网友评价。跟有人喜欢这样的表现一样(特指ikun们,你们喜欢这样的视频,眼睛真的是辛苦了),有人不喜欢这样表现。明星主动发布这样的视频,来赚钱谋利博取流量关注度,还不允许别人不喜欢了?b站网友没有谩骂,只是采取调侃的方式,制作了鬼畜视频,蔡徐坤方就受不了了?

吴亦凡的“你看这个碗,它又大又圆”也是b站鬼畜经典素材之一,吴亦凡咋没发律师函?(这一点b站兄弟们觉得吴亦凡挺爷们。)退一万步说,鬼畜视频最鬼畜的地方就在蔡徐坤自己的动作,不需要剪辑,原版视频放出来也挺好笑。所以…大家真的没有恶意对蔡徐坤…实在是自己的动作太鬼畜。

“德不配位”。蔡徐坤自己打篮球实力不行,还要做NBA大使,决定的时候就应该做好承受好评和差评的准备。本来从道义上,我同情蔡徐坤,毕竟被人恶搞,不愿接受也正常,但是想想蔡徐坤粉丝搞无辜网友的事情,我觉得…蔡徐坤方(尤其粉丝)真的是双标啊!

同样是B站鬼畜素材,为什么吴亦凡没有起诉B站?

随着时代的发展,一种名叫网络文东西也渗入到了大家的生活中,网络文化顾名思义就是网络上火起来的东西,大家在网上经常用来调侃,娱乐等。将很多明星的表情做成表情包,动作变成鬼畜,说的话制作成音乐,而同样是被B站恶搞,蔡徐坤律师函警告,吴亦凡没说话,他完美融入!

  首先来说近日正火的蔡徐坤,在《偶像练习生》中以第一名的成绩强势出道,凭借着不俗的颜值和实力吸引到了不少的粉丝,更是因为一个打球的视频火遍了网络,成为了B站最火的一个素材,不过近日蔡徐坤的工作室看不下去,直接给B站提出了诉讼,要求下架所有作品,遭到了众多网友的反对!

  然后来说吴亦凡,算是蔡徐坤的一个前辈,没有蔡徐坤的时候,在国内也是一个流量明星,靠着一首大碗宽面也是成为了B站的红人,并且制作成了很多好听的音乐,还有各种电鳗的梗网友经常拿来玩。而吴亦凡对于此事并没有发表什么看法,也就默认了这种做法!

  最后要说的就是局座张召忠,是央视的军事理论家,如果是军迷应该都看过他的节目,局座同样被网友们制作成很多好笑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各种P图,对于此事,局座曾经在节目中表示:我很喜欢这种文化,只是希望下次能够给我P的漂亮点。

  不得不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真的很大,局座认为网友们为了制作视频花了很多精力,应该值得鼓励,而蔡徐坤则认为网友们进行了人身攻击,要抵制!

  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下方留言讨论!

蔡徐坤起诉B站

蔡徐坤把B站(哔哩哔哩弹幕网)给告了,称 B 站上存在大量“恶意剪辑、诽谤”的内容,说就是B站的UP主们把蔡徐坤“鬼畜”了。B 站回应:相信法律自有公断,至今没有删除相关视频,而且蔡徐坤作为“鬼畜素材”,热度只增不减。

因为一段在《偶像练习生》中的篮球表演和一句话,原视频被B站UP主们花式再创作,手绘动画、AI换脸、真人还原,各种鬼畜版本层出不穷。

“鬼畜明星”中蔡徐坤能排第几?

小镝选取了B站鬼畜区素材投稿量较高的15位“鬼畜明星”,抓取了他们的鬼畜视频数据,这其中既有影视巨星、网络红人,也有央视主播、退役少将、商界大佬。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B站鬼畜区的“常客”。

不难看出,无论是投稿视频数量还是播放量,蔡徐坤都只能算是“鬼畜界”的新人。

从视频数量上看,身为国际巨星却因一段洗发水广告被全网调侃的成龙、以“丞相”身份舌战王朗的唐国强、动画片《蓝猫淘气三千问》中蓝猫的配音演员葛平,这三位老兄“成名甚早”,是名副其实的“鬼畜大佬”。

因为选秀节目一段“尬唱”被鬼畜的面筋哥、《亮剑》李云龙的扮演者李幼斌、因为在综艺节目中的一句“真香”成为“梗王”的王境泽,这三位也是热门鬼畜素材。

从视频平均播放量上看,“央视段子手”朱广权的鬼畜视频播放量超乎意料的高,几乎可以说是部部精品。

相比这几位,蔡徐坤的确算是刚刚加入“鬼畜圈”,然而很快就“水土不服”。

鬼畜视频是流量利器

鬼畜已经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娱乐视频形式,作为国内鬼畜视频的最大平台,鬼畜对B站的流量贡献巨大。鬼畜也让很多人一夜走红。

“面筋哥”、“波澜哥”等本来只是参与选秀节目的普通人,但是因为表演夸张,或者惨遭选秀导师嘲讽,因此成为鬼畜素材,之后就迅速走红,“面筋哥”甚至成为B站的合作艺人。

关于蔡徐坤起诉B站,知乎网友点评:“一个还在微博用虚假流量的人,起诉自己最大最真实的流量来源。”获得4万多个赞同,高居第一。

根据小镝抓取到的数据,B站上关于蔡徐坤最早的鬼畜视频出现在去年的8月2日,至今已有379部,共计2628万播放量。其中今年4月发布的视频就高达1723万播放,占66%。

可以看出,在蔡徐坤团队宣布起诉B站后,网友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加大力度”,“顶风作案”,发布的鬼畜视频数量明显上升。而且最新素材登场——“律师函”。

这些被鬼畜的人物中,蔡徐坤跟吴亦凡可以算是一类,都是流量小鲜肉。“你有Freestyle吗?” “这个面它又长又宽,这个碗它又大又圆。”“苏韵锦,你这里欠我的用什么还。”都是热度极高的素材。

同为流量明星,吴亦凡被B站水友“亲切地”称为“B站最大发电机”,被黑成这样的吴亦凡,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倒是蔡徐坤事件后,无数B站观众纷纷表示“给吴亦凡道歉”。

爆款鬼畜视频无疑可以带来巨大的流量。在主动利用鬼畜导流这件事上,不得不提雷军。雷军曾用小米的官方渠道发布自己被鬼畜的视频“Are you ok”,并把这首魔性音乐内置小米智能音箱,大大提升了产品辨识度。

大佬们如何看待被鬼畜

对于吃瓜群众来说,看鬼畜视频无非是图一乐。然而,“嘲”不等于“黑”,鬼畜的确也要有自己的边界。

虽然大多数网友对蔡徐坤并没有恶意,但蔡徐坤和他的团队认为,鬼畜视频严重侮辱了自己。那么其他鬼畜“前辈”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作为退役少将,“局座”张召忠得知自己被鬼畜后,在采访里说, “我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你们开心就挺好。”“这样就能和年轻人打成一片了。”2年前,他就在微博上评论过这件事。

“局座”曾对“丞相”唐国强说:“我们两个老兄撑起了B站的半壁江山。”那时候唐国强还不知B站为何物,更不知道B站上已经有成千上万关于他的鬼畜视频。

如今,唐国强早已被鬼畜文化“圈粉”,甚至以被鬼畜为傲。他在电视节目里直说:“我是唐国强,三国饶舌王,在B站,饶舌我最强。”“如果不是当年我演诸葛亮,今天的年轻人,拿什么做鬼畜啊?”

在年初的“BILIBILI POWER UP”上,唐国强还为UP主伊丽莎白鼠颁奖:“20多年前我拍《三国》,认识诸葛亮这个角色的人好像还不是很多,今天,这个角色因为鬼畜重新火起来,说起来我要感谢鬼畜。”

以严肃著称的央视也不排斥鬼畜视频。朱广权作为央视新闻主持人,有“央视段子手”之称,在B站鬼畜区也有“一席之地”。关于他的鬼畜视频也曾被官方媒体转发。

成龙大哥当年因为一段洗发水广告被做成了《我的洗发液》鬼畜视频,播放量达到千万级别。成龙接受了这种文化,并且感到非常有趣,还发微博“Duang”自我调侃。

蓝猫的配音师葛平是最早被鬼畜的“大佬”之一。他也曾在镜头前对鬼畜文化表示认可:“只要能给大家带来快乐。”

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流量带来的鲜花和掌声时,也要做好被质疑和调侃的心理准备。当然这是在杜绝网络暴力的前提下。

相比“局座”和“丞相”的胸怀,作为公众人物,只许粉丝打Call,不许路人恶搞,是不是有点过于“小家子气”了?

为什么蔡徐坤要告B站?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因为b站有些恶搞视频已经不是纯粹嘲讽了,有把他头劈开爆出鲜血,有把他头接到色情女优身上,其实他要告的是b站这些up主不是b站。

哔哩哔哩如何回应蔡徐坤的律师函事件?

法律的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相信法律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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