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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拉,百年孤独有哪些主要内容?
2020-10-31 17:01结局
简介乌苏拉是《百年孤独》中保证小说性和维系情节发展的重要人物,她是布恩蒂亚家族的。正如一个欧洲读者给马尔克斯的信中说:“乌苏拉就像是我的老奶奶、大妈、姑姑和婶子。”这一表述代表了许多国家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 百年孤独有哪些主要内容?...
乌苏拉是《百年孤独》中保证小说性和维系情节发展的重要人物,她是布恩蒂亚家族的。正如一个欧洲读者给马尔克斯的信中说:“乌苏拉就像是我的老奶奶、大妈、姑姑和婶子。”这一表述代表了许多国家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些中国读者的心声。
乌苏拉是唯一不像布恩蒂亚家族其他人那样冷漠,对什么事都熟视无睹的人,她充满爱心,极具人情味,关心家里每个人,并且始终想扭转布恩蒂亚家族的命运,即使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放弃这个念头。作者马尔克斯在这个人物形象上可谓是不惜重墨,原因正如他自己所说:“乌苏拉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我描绘的女人的楷模。”甚至作者在塑造乌苏拉时是以作者自己的母亲为原型的,所以作者把许多优秀的品质都集中在了乌苏拉的身上来描写。一方面,乌苏拉身上浓缩了所有拉美女性的优秀品质:强壮的体魄,完美的性格和健全的思维。另一方面,作者认为,“妇女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一味的推到历史。”马尔克斯怀着尊敬历史的态度,嘲讽了男子的狂热昏聩,热衷于幻想的发明,荒淫无度,而妇女则是理智的,是她们用肉体和灵魂支撑了民族的延续,负载了民族的历史,在这方面,乌苏拉是最好的证明,所以作者把乌苏拉描写成了是布恩蒂亚家族的母亲,是马孔多的母亲,更是拉丁美洲的母亲。在布恩蒂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但乌苏拉身上却透出人性温暖和母爱的光辉。她一生勤劳持家,靠自己的劳动养育儿女,支撑布恩蒂亚家族。乌苏拉的生活是现实的,她留给人的感觉是真实的,而不像她的丈夫霍赛•阿末迪奥•布恩蒂亚那样虚幻、模糊。由于她的勤劳,她的家中“夯实的泥土地面、未曾粉刷的土墙、粗糙的自制木器,经常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保存衣服的旧箱子还散发出紫苏清淡的芳香。”乌苏拉的勤劳中透出刚强和智慧,勤劳中有坚韧,即使是晚年双目失明,她仍不放弃劳动。她是布恩蒂亚这个孤独的家族和村落中唯一一个懂得爱的,她用爱的温情温暖身边每一个人 -下面是更多关于乌苏拉的问答
百年孤独或许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过真正接纳改变这种必然的事情吧。变化才是永恒的,面目全非的恐惧其实也不必有,因为有些东西是藏在血液里的,不会消失的。哈哈,看来我还是个乐观主义者。 年孤独是我读过的本世界名著,当读初一,正是喜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算不上读后感,只是你的提问让我又回到了过去岁月,籍方寸之地聊抒情怀罢了。 。1、与其说发现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如说,解答问题和提出问题难度相当。在作品里,解答一部伟大小说提出的问题往往比解答数学问题要难得多。因为文学问题不像数学题那样有标准答案,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得出不同的结论。所以,问题越多的小说越是具有无穷的魅力,拥有的读者群也就越广泛。而像《百年孤独》这部包含众多隐喻的小说,要想通过一般性的解读找到答案,那只能是徒劳,恕我学力不逮,难以做到。破解其中的奥妙,就留给评论界的权威们去研究吧,我只力求写出我个人的独特感受。在前面的解读中,我只是对小说各章的重要情节、人物以及独特写法进行了非常片面的、个人化的梳理,这个梳理并不是说要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启示,或者说给读者交待一个阅读秘笈;相反,越是深入地解读,发现和疑问越是不断地增多。这是一片暗流汹涌的大海,我只是一叶漂泊的扁舟,尚未到达认知的彼岸;这是一片云雾笼罩的群峰,我只是一个渺小的登山者,云山雾罩中看不清它的真面目,我在峡谷中几回迷路、几度徜徉;这是一片遮天蔽日、险象环生的亚马逊丛林,我只是一个孤独的探险者,嗜血的植物和凶残的野兽几乎让我无处逃生。所以说,解读《百年孤独》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冒险。既然“明知山有虎”,可是为什么还要“偏向虎山行”呢?这是因为在我以前的阅读经历中,这部小说不仅带给了我无穷的感受,而且还像是一个魔咒,一道樊篱,紧紧地制约着我,束缚着我,影响着我。在我的散文写作中经常提到它,老是给人以掉书袋的幼稚之感。所以,我必须摆脱它。我要用文字全面地彻底地渲泻出来,吐之而后快。我想早日结束这个长篇大论,但是目前看来,还需要一个总结性的解读,那就是《百年孤独》对中国作家的影响。 2、我不想列出一个长长的名单,只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对《百年孤独》不仅推崇备至,在公开的学术演讲、座谈会和文学刊物上发表个人看法和文学评论,而且还在他们初期的写作中也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模仿。据我所知,莫言、苏童、三毛、格非、李洱、陈应松等作家,就是《百年孤独》的忠诚粉丝。其中莫言、格非、李洱更是铁杆粉丝,不仅对《百年孤独》写过评论性的文字,还在他们的小说中发现了模仿的痕迹。这个模仿的过程不仅没有让他们失去自我的风格,而且还极大地提升了他们的写作水平,丰富了他们的写作经验。他们在《百年孤独》中吸收了非常丰富的文学营养。试以莫言的小说《金发婴儿》为例。小说的内容就不简单介绍了,这部小说就是从写作语言、写作技巧到写作风格上的一次全面模仿,从形似到神似,语言珠圆玉润,流畅自然,是一部非常动人、成功的小说。现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小说大量模仿《百年孤独》中的夸张、移觉和荒诞写法。例如:(1)、“她又睡了一觉,醒来时听到太阳正嘎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一样在爬着上坡路。”(2)、“他把照片扔进抽屉里,站起来,脑袋里像装了一窝蜜蜂,他看到桌子和椅子全飘起来,水泥地面上爬动着成群结队的蚂蚁,月牙湖畔响起湖水的喧哗声,不用望远镜他就看到湖边五颜六色地站满了人群,人们还在继续往那儿涌,还继续往人团上焊接人,一直焊接到很远的交通要道上。”这两段精彩的句子,我们读了之后很熟悉,在《百年孤独》中就能找到“母句”。比如小说中写到四年的雨季结束了,“一轮憨厚、鲜红、像红砖碎末般粗糙的太阳照亮了世界,这阳光几乎像流水一样清新。”还有写虫子啃蚀家俱的巨大轰鸣;写罢工工人聚集到广场上,被军警的机枪扫射:“他们被围困着,打着旋转,变成巨大的漩涡,并渐渐地向其中缩小,因为它的边缘正在有条不紊地被一圈一圈地剪裁着。”在写作技巧上,《金发婴儿》也大量模仿了《百年孤独》中魔幻现实写法,比如写瞎眼老太婆在夜晚来临时,“看”到了“夜游神”:“夜游神应该是个邋邋遢遢的小伙子,面孔黑黝黝的,穿一袭玄色的长袍,头发梳成一百条小辫,两只眼睛散漫无神,左手提一把黑陶烧酒壶,壶里装着陈年老酒;右手搦一管大墨斗子笔,酒壶咂得‘吱吱’地响,墨汁甩得铺天盖地,如同黑色暴雨。醉三麻四、脚步踉跄的夜游神,就这么懈里咣当顽皮捣蛋整夜地悠荡着。”这个夜游神,很有可能出自《百年孤独》中阿玛兰塔临死前对死神的描写:“她是同死神一起在走廊里缝衣服时看到它的。她当场就认出来了,死神并没有任何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它是一位穿蓝色衣服的长发妇女,样子有点儿古气,同早先帮她们在厨房里干活的庇拉*特内拉的模样有点相像。”如果单从语言上来说,莫言的语言比马尔克斯更具体更生动更形象。这个细小的模仿,可见莫言作为一个有实力的作家对文字有着出色的驾驭和模仿能力,他敢于模仿更勇于超越,这是值得所有作家学习的。另一个明显的模仿就是,在叙述故事时,《金发婴儿》也不止一次地运用了穿越时间的手法。(1)、“后来,当他坐在故乡的小河边,面对着缓缓逝去的流水冥思苦想的时候,他认为这一切都好像是命中注定,一切事情的发展,都按着早就设计好的程序。”(2)、“这一夜里,她听到的声音使她在以后的残年里经常像闪电般忆起,每每忆起这一夜里发生的事,她就感到炙人的火焰飞快地啮咬着她生命的蜡烛头。”这种在现在想到未来,又在未来回忆过去的方式,正是《百年孤独》最为骄傲的文学创造。莫言也成功地移植到了自己的小说中。说是天衣无缝可能有些夸张,但也算是恰到好处,和整部小说的叙事气氛十分谐调。更高层次的模仿是,人物形象和性格的塑造。在《金发婴儿》中写到的那个老太太,像极了《百年孤独》中老年时期的乌苏拉。除了上面我提到的那个幻觉、耳昏眼瞎的特点之外,她像乌苏拉一样,年代颠倒地回忆过去:“她笑了一声,就咕咕噜噜地说起呓语来,若干年前的事情她还记得非常清楚,她说十八岁时被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布贩子,布贩子经常打她,折磨得她遍体伤痕。”这个层面的模仿是有些难度的,给我的评论也提出了挑战。怎么评论呢?如果光凭娴熟的语言技巧、丰富的想象是无法做到的,可能更需要生活阅历的积累和文化背景的烘托,这个能力需要十年磨一剑的岁月功夫,非常人所及。 介绍了名家,我觉得有必要给普通作者,或者说是“草根作家”留一个席位。不怕大家见笑,包括我的作品也曾经模仿过。我们知道,《百年孤独》有一个很鲜明的写作特色:那就是对预兆的描写。先说一位叫施伟的作者,他曾经在《福建文学》2010年第三期上发表过一部短篇《逃脱术》,写得很棒。印象最深的是,他在小说中写到作为魔术师的父亲,为了给违法拘留的儿子打官司,在县教育局长母亲的葬礼上表演魔术:他躺进一个箱子里, 一辆铲车从箱子上轧过去,人们当场看到箱子里鲜血迸溅而出。与此同时,不在现场的王向东、他的母亲和“我”的堂姐都有了感应。书中写道:“后来据王向东回忆,这个时候他在拘留所里也陡然心被什么扎了一下,我堂姐在家啃一只鸡翅,屁股下的凳子砰然塌裂,她摔了个仰八叉,他母亲正在写‘诗’,铅笔芯无故折断。”读到这里,眼前一亮,禁不住会心一笑,莫非是身无彩凤,心有灵犀;高山流水,情遇知音。真不知道施伟是何许人也,倘能相见,畅谈百年,也不枉此生孤独地行文了。 我也是先有模仿后写笔记的。在我写这篇笔记之前,曾经写过一部短篇《我的兄弟水牛》。这篇小说写我小时候和爷爷在农村相依为命,家里养了一头水牛,这头水牛在76年9月份一位伟人逝世的追悼会上陪着人一起流眼泪,被年幼的我看到了,很受感动,从此知道了牛也是通人性的。几年后,分田到户,牛也分到了我家,村民劳动的积极性提高了,同时劳动强度也加大了,牛的体力活也随之多了起来。有一次牛得了病,被爷爷治好了。岁月蹉跎,我长大后到城里读书,爷爷和水牛也老了。小说写到结尾,有这么一段:“那天早上,家里就出现了异常。爷爷生前用过的一条棕绳牛鞭,变成一条铜花蛇从墙上溜下来,钻进床脚盘成一圈。母亲早上为爷爷煮的红糖拌稀饭放在灶台上,红糖粒忽然变成了蚂蚁四处乱爬。中午时分,爷爷果然咽了气。下午,冰棺抬进了家中,爷爷躺进了棺材里。我站在冰棺前,不知道是因为扑面的寒气凝固了我的眼泪,还是我本性冷漠而没有哭出来。我为自己感到羞耻。”这只是很皮相的模仿,和莫言先生的大作《金发婴儿》极本不能相提并论。之所以引用过来,以示鼓励,只是希望这家伙在吃透《百年孤独》之后,跳出《百年孤独》的光环,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境界来。 3、《百年孤独》对中国作家的影响,也许不仅仅是写作语言、写作技巧和写作风格上的提升,更是一种写作观念的革新,一种写作人格的净化。我们知道,在现有体制下,除了极少数作家,如王朔、郑渊洁、韩寒等人之外,作家鲜有自己的独立写作人格。他们的生存状态在政治内外游移不定。大多数作家只是政治的附属品和传声筒。因为光靠稿费无法养活自己。他们有的被作协包养,有的被富婆包养,有的被某个文化宣传部门包养,有的甚至沦落到被街头讨饭的丐帮帮主包养。记得在一次文友聚会上,一位写诗的三流诗人边喝酒边哭穷,说他的一个诗人朋友,写的诗发表不了,发表的话还要自己掏钱,最后穷到街头摆摊卖菜。我当时说了一句十分不中听的话:“发表不了,说明他还写得不够好。”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太重了,打击了这位朋友的信心。同是文人,相轻何太急?文人相亲莫相轻。其实,马尔克斯早年也有过一段穷困潦倒的时期。那时他是一家报社的记者,被派到欧洲工作。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报社因触犯了当局被查封,他本人同时也失去了工作。回国之后,他的生活非常窘迫,穷到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为了创作《百年孤独》,他把自己关在家里长达一年半之久。稿子写完到邮局寄发时,因为超重付不起邮资,最后只寄出了后半部的部分章节。报社收到书稿之后欣喜若狂,认为这将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从此,《百年孤独》一炮打响,于1967年6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家出版社正式出版,在全球以十八种文字发行,至今销量达到千万册以上,作者本人也于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在此,我们不能忽略一个最根本的事实,那就是《百年孤独》是用西班牙语写成的,而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人。由此我们引申出一个话题:马尔克斯写作《百年孤独》的国家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环境。作为一个中国作家,可以模仿他的小说技巧、小说特点和小说风格,但是他写出这部小说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国家历史我们从何模仿?哥伦比亚在16世纪沦为西班牙殖民地,直到1819年才独立。而西班牙一直是官方的正式用语。可是作为土著居民,印第安语应该是他们的母语。所以,马尔克斯从小就受到西方文化和印第安文化的双重熏陶。引用一段话。他在1982年诺贝尔颁奖典礼致辞中说:“我敢说,今年值得瑞典学院注意的,正是拉美这种异乎寻常的现实,而不只是它的文学表现。这一现实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和我们的生活在一起,它每时每刻都决定着我们每天发生的不可胜数的死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永不干涸,充满灾难和美好事物的创作源泉。而属于这个源泉的我,这个流浪在外、怀念故乡的哥伦比亚人,不过是被机运指定的又一个数码。这个非凡的现实中的一切人,无论是诗人、乞丐、音乐家、战士,还是心术不正的人,都必须尽少地求助于想像,因为对我们来说,最大的挑战是缺乏为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可信而必需的常规财富。朋友们,这就是我们的孤独症结之所在。”什么才是创作最根本的源泉?什么才是孤独的最根本的症结?当我们仔细读完了《百年孤独》,结合他的这番话,应该逐渐明白,上校为什么发动三十二次战争,香蕉工人为什么罢工了。哥伦比亚人民虽然脱离了西班牙殖民统治,但是长达三百年的殖民阴影一时还无法摆脱。特别是在文化心理上他们无法和西方国家产生认同,始终处在一种动荡不安的状况之下。特别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也就是《百年孤独》诞生时期,西方强权统治仍然对第三世界的人民实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而南美洲人民热情活泼、富于幻想、勇于抗争的天性,并没有被这些剥削和压榨吓倒,他们奋起反抗。这种反抗表现在文学界的说法就是“六十年代拉美文学爆炸。”而《百年孤独》就像是这场爆炸中引爆的一颗原子弹,震惊了世界文坛。由此看来,马尔克斯是一个关心政治、又独立于政治之外的作家,是一个正视现实、又牢记传统的作家,是一个既有写作野心、又有写作良心的作家。归根到底,他是一个具有独立写作人格的作家。他还是一个深受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中国在内)所有读者爱戴、所有作家学习的好作家。 百年孤独黄锦炎 译本这本书的实体书应该是比较容易买到的吧我想 感觉是翻译有误,范晔翻译的版本是曾孙女曾孙子。《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著名的作家马斯的巨著,写的是布恩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 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成人后,他与乌苏拉结婚了。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二人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霍塞杀死了阿吉拉尔。
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人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两年多的奔波,他们来到一片滩地上。受到梦的启示,二人决定在此定居。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从此开始。
何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表妹乌苏拉结了婚。乌苏拉怕生下长有猪尾巴的孩子,不肯和丈夫同房。邻居普罗登肖嘲笑布恩地亚不通人道,两人决斗。普罗登肖被长矛刺中咽喉,顿时毙命。从此,死者的鬼魂缠着布恩地亚一家。夫妇俩只得远走他乡,村里一些年轻人也跟着去了。他们翻山越岭,长途跋涉了两年多,终于在人烟绝迹的一条小河边定居建村,并取名为马贡多。
几年之后,马贡多人口增至300人。每年3月,总有一伙吉卜赛人到村里来,带来村民们从未见识过的磁铁、望远镜、放大镜等新鲜玩意儿,最后,还送来了一座炼金试验室。布恩地亚对炼金着了迷,成天足不出户,埋头捣鼓。
小儿子奥雷良诺跟着布恩地亚整天泡在试验室里。大儿子何塞·阿卡迪奥不久跟一个经常来家帮活并用纸牌算命的女人庇拉发生了性关系。后来他又看中了一个吉卜赛姑娘,不辞而别,远走高飞。乌苏拉四处寻找,五个月后也没找到,但带回来一大群移民,还找到了与外界联系的通道。
马贡多从此繁荣起来。布恩地亚夫妇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取名雷蓓卡。不料,这女孩患有会传染的不眠症,不久,全家、全村的人都得了此病并丧失记忆。幸亏老吉卜赛人墨尔基阿德斯来到村里,配制药水,为人们治好了病。
布恩地亚因孩子长大,人口增多,决定扩建新房,门面漆成白色。这时新任镇长莫科特命令所有房子都要刷成蓝色。老布恩地亚一怒之下,把镇长赶走。后来双方妥协,莫科特一家住了下来。
奥雷良诺爱上了镇长未成年的小女儿雷梅苔丝,两人结了婚。但雷梅苔丝不久病死。此后,奥雷良诺便天天和岳父打牌,消磨时间。其时,适逢保守党和自由党竞选。莫科特倾向保守党,奥雷良诺同情自由党。自由党和保守党打了起来。
保守党军队开到马贡多,占据学校做司令部,严厉搜查武器,枪毙自由党分子。奥雷良诺带人冲进学校,杀了保守党军官和士兵,委派侄儿阿卡迪奥(即其兄何塞·阿卡迪奥之子)镇守马贡多,自己则投奔自由党梅迪纳将军的部队。不久,成为全国闻名的奥雷良诺上校。
自由党战败,奥雷良诺上校被捕并被判处死刑;正要执刑之际,被其兄何塞·阿卡迪奥救出,然后两人一起再去解救梅迪纳将军。他们赶到军中,将军已经被害。大家便推选奥雷良诺为加勒比海革命军司令。但是何塞·阿卡迪奥却在家里突然被枪打死,不知是他杀还是自杀。
10月初,奥雷良诺率兵打回马贡多,守军司令蒙卡达被俘。革命法庭将所有参与抵抗的保守党人判处死刑。奥雷良诺这时忽然厌烦战争。经过一年多的斡旋,保守党和自由党终于签订了停战协定。奥雷良诺却用手枪自杀,但侥幸重伤未死。伤愈后,他闭门不出,在家里做金制的小鱼。
这时,奥雷良诺上校在外从军时生的17个儿子都到马贡多来了,他们带来了外地的工业技术,办起了工厂。他的侄孙何塞·阿卡迪奥第二也招了一批工人,从事挖河道、修码头等工程。马贡多逐渐现代化,通了火车,有了电灯。
有一个美国人到马贡多来,吃了这里生产的香蕉,研究了这里的土地和气候条件之后走了。不几天,来了一大批带着家属的外国技术人员,铁皮屋顶的房子盖起来了,土地被铁丝网圈起来了,马贡多变成了一个香蕉种植园。
美国佬在马贡多专横跋扈,草菅人命。奥雷良诺上校极为气忿,心想总有一天要把孩子们武装起来赶走这群外国佬,但这时掌握市政大权的美国老板布朗已下令把他的17个孩子统统杀掉。总统致电慰问,镇长送来花圈。奥雷良诺上校极为颓丧,从此关在屋子里做金制小鱼,做满17个化掉再重做。一天,到一棵大栗树下小便,死在那里。
工会组织香蕉工人举行大罢工。政府派兵镇压。他们杀了3000人,把尸体装上200节车皮,运到海岸,丢进大海。之后,下了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大雨,香蕉园一片汪洋,马贡多回到田园荒芜的状态。末了,布恩地亚家族最后一代人———个长有猪尾巴的婴儿被蚂蚁吃掉,而马贡多也在一阵旋风中消失。
扩展资料:
1950年,马尔克斯满23岁的前一个月,妈妈喊他一起去把家里的唯一一栋房子卖了。这栋房子是马尔克斯外公外婆的老宅,马尔克斯出生于斯,8岁以后再没去过。
卖房子是件大事,卖掉家里唯一一栋房子,则是比大更大的事。这可能意味着,这家人的生活已陷入窘境,到了非卖掉房子不可的地步。
当此之时,将满23岁的马尔克斯刚从法律系辍学,每天所做,是与谋求生计无关的文学活动。比如读书背书,比如给《先驱报》写写稿子,赚些聊胜于无的稿酬,比如继续跟朋友创办一本穷途末路的杂志。他一心想着积累小说创作技巧,尽管囊中羞涩。
他兴奋于在报纸增刊上发表的六个短篇所赢得的好友赞誉和评论家关注,无视于自己野草般的胡须,鸡窝似的头发。牛仔裤,花衬衫,是他每日标配。无论是谁,见了他这幅尊容,都会像那个他认识的女孩儿一样,在背地里跟人嘀咕:可怜的加比托没救了。
眼下,他和妈妈去卖房子。
去老宅,需要两天的旅费。妈妈说钱不够,马尔克斯说,我的那份儿我自己出。这样说,只是碍于面子。
路费问题没法解决。他想预支薪水,报社经理告诉他,你已经债台高筑,还是想想欠下的50多比索什么时候还吧。
他转身来到经常路过的书店旁的一家咖啡馆,在门口,截堵了书店老板,伸手借10比索。这是一次不那么成功的行动,老板全身上下,只有6比索。
谢天谢地,32比索,他和妈妈凑到了这个钱数。如果不能按设想将房子卖掉,这个钱数,无法保证他们回到生活之地,巴兰基亚。
前往出生地阿拉卡塔卡的路途有些远,他们需要坐汽艇穿过航道,穿过沼泽,转乘列车。
汽艇上的见闻让这个将满23岁的小伙子印象深刻。吃人的蚊子,和汽艇上做皮肉生意的姑娘们一样,精力充沛地飞来飞去。邻近的客舱纵情声色,折腾到半夜。船身抖得厉害,让人无法入睡。
船上的马尔克斯捧着此时他心中最牢靠的精神导师福克纳的一本《八月之光》,如饥似渴。精疲力竭后,坐在妈妈身边抽烟。接下来,迎接他的是地狱般的时刻。
“你爸爸很伤心。”妈妈说。
这他是知道的。爸爸一直希望马尔克斯能帮他圆了大学梦,拿回一张毕业证,好挂在墙上。但马尔克斯却中途辍学,放弃学业。
“他当年也放弃了学业,去拉小提琴。”大概还是碍于面子,马尔克斯开始揭父亲的短。
“那不一样。”争论就此开始,争论就此离题。
汽艇颠簸,按既定路线,穿过沼泽。母子二人登上列车,妈妈旧话重提。儿子给出的回复斩钉截铁:“告诉他,这辈子我只想当作家,也一定能当上。”这个想法,妈妈没兴趣。无论当什么,先拿个学位。话题就此终结,事情就此开始。
因为卖房子,他要途经贯穿《孤独》之始终的香蕉园马孔多,回到出生地,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阿拉卡塔卡。他感激自己离乡多年,却并未将乡愁理想化浪漫化。眼前的故乡一如往昔。镇子前那条湍急的河流流淌依旧,光滑洁白的卵石铺在河床。一幕幕景象,铸就了多年以后他在《百年孤独》中起笔写到的那段享誉世界的句子: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
这辈子我只想当作家,也一定能当上。这句预言,从脱口而出到成为现实,经历了不少时日。这些时日,其实都是对以往生活的再次照亮。回乡卖房子的经历,则为照亮日子提供了契机。
下了列车,他和妈妈看到了十几年后的阿拉卡塔卡。
“天啊!”
镇子死寂,空无一人。没走几步,烫脚的尘土卷进凉鞋。马尔克斯看着自己和妈妈,想起了小时候在阿拉卡塔卡看到的一个小偷的妹妹和妈妈。小偷被人在某天凌晨三点击毙于一户人家的门口,当时他正准备行窃。那是马尔克斯见过的第一个死人。一个星期后,年幼的马尔克斯趴在窗口,看见小偷的妈妈带着一个12岁左右的女孩,手捧花束,走在前往墓地的路上。
十几年后,再次走在故乡滚烫道路上的马尔克斯,看着自己和妈妈,回想起这一幕,“我才意识到当年那对母女厄运之下,尊严犹在。”后来,故事被他写成《礼拜二午睡时刻》。这是一个短篇,不足以涵盖这一次回乡给他的全部震惊。他的野心是,为“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 ”
这个归宿他找到了。没有悬念,正是《百年孤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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