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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红字,

2020-10-17 12:25电影

简介《红字》是由边赫执韩石圭、李恩珠、娥智苑主演的惊悚爱情电影剧情介绍基勋是一名出色的刑警,他的生活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有很好的前程,还有两个深爱着他的女人,一个是端庄优雅、温柔贤惠的妻子秀贤,一个是充满 ...

《红字》是由边赫执韩石圭、李恩珠、娥智苑主演的惊悚爱情电影

剧情介绍

基勋是一名出色的刑警,他的生活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他有很好的前程,还有两个深爱着他的女人,一个是端庄优雅、温柔贤惠的妻子秀贤,一个是充满着诱惑力的情妇佳希。

有一天,他接到任务调查照相馆主人被杀的案件。死者的妻子庆熙有杀人的嫌疑,然而这个女人却散发着一种奇特的、颓废的魅力,让他觉得深不可测。基勋很快陷入了对庆熙的痴迷当中。

此时,基勋的生活出现了一些波澜。妻子秀贤怀孕了,基勋想和情妇佳希一刀两断,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自拔。

佳希虽然表面上华丽无比,内心却异常孤独,将基勋的爱当作唯一的生活支柱,当基勋提出分手时,立刻陷入了绝望和痛苦之中。而秀贤,似乎没有觉察到自己身边发生的一切,坚守着心中的秘密。

在妻子秀贤面前,基勋是亲切的丈夫,在执行公务时,是强硬甚至带些残忍的警察,在情妇佳希面前,他是热情似火的情人,在嫌疑犯庆熙面前,又是个暧昧的男人。然而当三名女子的秘密一个一个地揭开,眼前的真相却让人目瞪口呆.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1、基勋

是一名出色的刑警,有着很好的前程,还有两个深爱着他的女人。有一天,他接到任务调查照相馆主人被杀的案件,却被死者的妻子庆熙所吸引。

2、佳希

刑警基勋活泼性感的情人,表面上华丽无比,内心却异常孤独,将基勋的爱当作唯一的生活支柱,当基勋提出分手时,立刻陷入了绝望和痛苦之中。

3、秀贤

刑警基勋的妻子,端庄优雅、温柔贤惠。似乎一直没有察觉到丈夫的秘密,她的心中有着独属于自己的秘密。

4、庆熙

照相馆主人的妻子,在丈夫被杀后与刑警基勋有了交集。在接受讯问时脸色苍白、神志恍惚,因此受到基勋的怀疑。但她散发着一种奇特的、颓废的魅力,却又让基勋很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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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更多关于电影红字的问答

韩国电影《红字》的详细内容(回答者看过再发言,一定要详细!),《红字》是惊悚片吗?

这部有两条主线:一个是凶杀案,摄的老板被人杀了,嫌可能是摄像馆老板娘。另一条主线是负责调查凶杀案的警察,与其老婆和情人之间的关系。两条主线都涉及性,爱,谋杀,死亡,所以比较血腥。

比较震撼的一幕是:警察的情人和警察被困在狭小的车后备箱里近三天。情人在此期间流产,痛不欲生,请求警察杀死自己。第三天警察被救出时,满身都是情人的鲜血;情人的脑袋血肉模糊。。。

影片最后才说明真相:杀死摄影店老板的凶手的确是老板娘;警察的情人与警察的老婆在上学期间是一对同性恋人,「情人」爱上了警察,「妻子」怕失去「情人」才故意抢走了警察并且与警察结婚;警察告诉别人,是情人受不了煎熬而自杀的,但真实情况时警察开的枪,并且靠着情人的鲜血支撑到了第三天,得到了营救。

片子的线索比较复杂,故事情节也比较复杂,但剧情太过沉暗,看了之后都会怀疑爱情了,所以提醒您看之前做好心理准备呀。

ps:李恩珠饰演这部片子的「情人」一角,她拍完此片后由于患抑郁症,无法从人物中走出来而自杀身亡。

期望把悬赏分给我呀^_^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韩国电影《红字》故事情节是什么呢?

早上好,

电影<红字>故事从一桩照相馆老板被杀的案件开始的,男主人公绮勋是负责调查这一案件的队长。照相馆的老板娘有重大的因外遇而杀夫的嫌疑,婚姻的好与坏,无奈与寂寞,诱惑与温暖,边缘的游离,无所谓的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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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电影《红字》,看不懂

我只知道后来李恩珠自杀

好象是因为这部电影吧

《红字》内容的中文简介

  19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内容简介: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 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一起来。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红字》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尼尔·霍桑生于180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说家。长篇小说《红字》是他的代表作。

  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一个夏天,一天早晨,一大群波士顿居民拥挤在监狱前的草地上,庄严地目不转睛地盯着牢房门。

  随着牢门的打开,一个怀抱三个月大的婴儿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走到了人群前,在她的胸前佩带着一个鲜红的A 字,耀眼的红字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就是海丝特·白兰太太。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字。

  在绞刑台上,面对着总督贝灵汉和约翰·威尔逊牧师的威逼利诱,她以极大的毅力忍受着屈辱,忍受着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而站在她身旁的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流露出一种忧心忡忡、惊慌失措的神色,恰似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偏离了方向,感到非常迷惘,只有把自己封闭起来才觉得安然。海丝特·白兰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没有去看威尔逊牧师,而是凝视着那年轻牧师深沉而忧郁的眼睛。“这红字烙得太深了。你是取不下来的。但愿我能在忍受我的痛苦的同时,也忍受住他的痛苦!”海丝特·白兰说。

  这时,在人群中,海丝特·白兰看到了一个相貌奇特的男人:矮小苍老,左肩比右肩高,正用着阴晦的眼神注视着她,这个男人就是她失散了两年之久的丈夫齐灵渥斯——一个才智出众、学识渊博的医生。当他发现海丝特·白兰认出了他时,示意她不要声张。在齐灵渥斯的眼里燃烧着仇恨的怒火,他要向海丝特·白兰及她的情人复仇,并且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

  海丝特·白兰被带回狱中之后,齐灵渥斯以医生的身份见到了她,但海丝特·白兰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并且向齐灵渥斯坦言她从他那里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爱情,齐灵渥斯威胁海丝特·白兰不要泄露他们的夫妻关系,他不能遭受一个不忠实女人的丈夫所要蒙受的耻辱,否则,他会让她的情人名誉扫地,毁掉的不仅仅是他的名誉,地位,甚至还有他的灵魂和生命,海丝特·白兰答应了。

  海丝特·白兰出狱后,带着自己的女儿小珠儿靠着针线技艺维持着生活,她们离群索居,那鲜红的A 字将屈辱深深烙在了海丝特·白兰的心里。小珠儿长得美丽脱俗,有着倔强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她和那红字一起闪耀在世人的面前,在那个清教徒的社会里,他们是耻辱的象征,但也只有他们是鲜亮的。

  丁梅斯代尔牧师不仅年轻俊美,而且学识渊博,善于辞令,有着极高的秉赋和极深的造诣,在教民中有着极高的威望。但是,自从海丝特·白兰受审以来,他的健康日趋羸弱,敏感,忧郁与恐慌弥漫了他的整个思绪,他常常夜不成寐的祷告,每逢略受惊恐或是突然遇到什么意外事件时,他的手就会拢在心上,先是一阵红潮,然后便是满面苍白,显得十分苦痛。这一切都让齐灵渥斯看在眼里,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以医生的身份与他形影相随。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珠儿渐渐的长大了,她穿着母亲为她做的红天鹅绒裙衫,奔跑着,跳跃着,象一团小火焰在燃烧,这耀眼的红色使清教徒们觉得孩子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贝灵汉总督和神甫约翰·威尔逊认为小珠儿应该与母亲分开,因为她的母亲是个罪人,没有能力完成使孩子成为清教徒的重任。但是海丝特·白兰坚决不同意。她大声说珠儿是上帝给她的孩子,珠儿是她的幸福!也是她的折磨!是珠儿叫她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她受着惩罚!如果他们夺走珠儿,海丝特·白兰情愿先死给他们看。海丝特·白兰转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希望他能够发表意见。丁梅斯代尔牧师面色苍白,一只手捂住心口,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在烦恼和忧郁之中还有一个痛苦的天地,他认为珠儿是上帝给海丝特·白兰的孩子,应该听从上帝的安排,如果她能把孩子送上天国,那么孩子也就能把她带到天国,这是上帝神圣的旨意。这样珠儿才没有被带走。

  这一切,都被饱经世故的齐灵渥斯看在眼里,他一点点地向丁梅斯代尔牧师内心逼近,齐灵渥斯象观察病人一样去观察他,一方面观察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日常生活,看他怎样在惯有的思路中前进,另一方面观察他被投入另一种道德境界时所表现的形态,他尽量发掘牧师内心的奥秘。随着时间的推移,齐灵渥斯渐渐地走进了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心里,并向他的灵魂深处探进。

  一天,丁梅斯代尔牧师正在沉睡,齐灵渥斯走了进来,拨开了他的法衣,终于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牧师一直隐藏的秘密——他的胸口上有着和海丝特·白兰一样的红色标记,他欣喜若狂,那是一种狂野的惊奇、欢乐和恐惧的表情!那种骇人的狂喜,绝不仅仅是由眼睛和表情所表达的,甚至是从他整个的丑陋身躯迸发出来,他将两臂伸向天花板,一只脚使劲跺着地面,以这种非同寻常的姿态放纵地表现他的狂喜!当一个宝贵的人类灵魂失去了天国,堕入撒旦的地狱之中时,那魔王知道该如何举动了。

  齐灵渥斯精心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他利用丁梅斯代尔牧师敏感、富于想象的特点,抓住他的负罪心理,折磨他的心灵,他把自己装扮成可信赖的朋友, 让对方向他吐露一切恐惧、自责、烦恼、懊悔、负罪感,那些向世界隐瞒着的一切内疚,本可以获得世界的博大心胸的怜悯和原谅的,如今却要揭示给他这个内心充满了复仇火焰的人,最最恰如其分地让他得偿复仇之夙债。而此时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对齐灵渥斯却没有任何的怀疑,虽然他总是会感到有一种恶势力在紧紧的盯着自己,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由于他不把任何人视为可信赖的朋友,故此当敌人实际上已出现时,仍然辨认不出。 就在丁梅斯代尔牧师饱尝肉体上的疾病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摧残的同时,他在圣职上却大放异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公众的景仰更加加重了他的罪恶感,使他的心理不堪重负。

  终于,在一天漆黑的夜里,丁梅斯代尔牧师梦游般走到了市场上的绞刑台上,发出一声悲痛的嘶喊。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刚刚守护着一个人去世,恰巧从这里经过,她看到丁梅斯代尔牧师已处于崩溃的边缘,精神力量已经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一种悔罪感使丁梅斯代尔邀请她们一同登上了绞刑台:“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在一起。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个人一起站着吧!”海丝特·白兰握着孩子的一只手,牧师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他们共同站在了绞刑台上。就在他这么做的瞬间,似有一般不同于他自己生命的新生命的激越之潮,急流般涌入他的心房,冲过他周身的血管,仿佛那母女俩正把她们生命的温暖传递给他半麻木的身躯,三人构成了一条闭合的电路,此时,天空闪过了一丝亮光,丁梅斯代尔仿佛看见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字母“A ”。然而,这一切都让跟踪而至的齐灵渥斯看到了,这使得丁梅斯代尔牧师极为恐慌,但是,齐灵渥斯却说丁梅斯代尔先生患了夜游症,并把他带回了家。丁梅斯代尔先生就象一个刚刚从噩梦中惊醒的人,心中懊丧得发冷,便听凭那医生把自己领走了。

  许多年过去了,小珠儿已经七岁了,海丝特·白兰此时所处的地位已同她当初受辱时不完全一样了。如果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而同时又不干涉任何公共或个人的利益,她就最终会赢得普遍的尊重。海丝特·白兰从来与世无争,只是毫无怨尤地屈从于社会的最不公平的待遇;她也没有因自己的不幸而希冀什么报偿;她同样不依重于人们的同情。于是,在她因犯罪而丧失了权利、被迫独处一隅的这些年月里,大大地赢得了人心。她除了一心一意的打扮小珠儿外,她还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穷人,用宽大的心去包容一切,人们开始不再把那红字看作是罪过的标记,而是当成自那时起的许多善行的象征。

  在这几年里,许多人都发生着变化,齐灵渥斯变的更加苍老了,海丝特·白兰原来印象最深的他先前那种聪慧好学的品格,那种平和安详的风度,如今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急切窥测的神色,近乎疯狂而又竭力掩饰,而这种掩饰使旁人益发清楚地看出他的阴险。海丝特·白兰请求齐灵渥斯放过丁梅斯代尔牧师,不要再摧残他的灵魂了,但是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痛苦、复仇的快乐已经冲昏了齐灵渥斯的头脑,他决定继续实施自己的阴谋,他要慢慢地折磨丁梅斯代尔牧师,复仇已经成为他生活唯一的目的。海丝特·白兰决定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告诉丁梅斯代尔。

  在一片浓密的森林里,海丝特·白兰见到了丁梅斯代尔,他们互诉衷肠,述说着几年来心底的秘密,他们受着同样的痛苦和煎熬,同样受着良知和道德的啮噬。丁梅斯代尔告诉她,虽然他的胸前没有佩带红字,但是,同样的红字在他的生命里一直燃烧着。此时,海丝特·白兰才意识到牺牲掉牧师的好名声,甚至让他死掉,都比她原先所选择的途径要强得多,她告诉丁梅斯代尔齐灵渥斯就是她的丈夫,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荣誉、地位及生命才隐瞒了这个秘密。阴暗凶猛的眼神瞬间涌上了丁梅斯代尔的脸上,他痛楚的把脸埋在双手之中。海丝特·白兰劝丁梅斯代尔离开这里,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去,到一个可以避开齐灵渥斯双眼的地方去,她愿意和他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过去的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又何必去留恋呢? 丁梅斯代尔犹豫着,他要么承认是一名罪犯而逃走,要么继续充当一名伪君子而留下,但他的良心已难以从中取得平衡;为了避免死亡和耻辱的危险,以及一个敌人的莫测的诡计,丁梅斯代尔决定出走。

  海丝特·白兰的鼓励及对新生活的憧憬,使丁梅斯代尔重新有了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刚好有一艘停泊在港湾的船三天之后就要到英国去,他们决定坐这艘船返回欧洲,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他们每天都被这种新的希望激励着、兴奋着,丁梅斯代尔决定演讲完庆祝说教后就离开。新英格兰的节日如期而至,丁梅斯代尔牧师的演讲也按计划进行着, 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来到市场,她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表情,特殊的不安和兴奋,“再最后看一眼这红字和佩戴红字的人吧!”她想,“再过一段时间,她就会远走高飞了!那深不可测的大海将把你们在她胸前灼烧的标记永远淹没无存!” 这时,那艘准备开往英国船只的船长走了过来,他告诉海丝特·白兰,齐灵渥斯将同他们同行,海丝特·白兰彻底绝望了。

  丁梅斯代尔牧师的宣讲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最辉煌成功,但随后他变得非常衰弱和苍白,他步履踉跄,内心的负罪感及良心的谴责最终战胜了他出逃的意志,在经过绞刑台的时候,他挣脱齐灵渥斯的羁绊,在海丝特·白兰的搀扶下登上了绞刑台,他拉着珠儿,在众人面前说出了在心底埋藏了七年的秘密,他就是小珠儿的父亲,他扯开了法衣的饰带,露出了红字,在众人的惊惧之声中,这个受尽蹂躏的灵魂辞世了。

  齐灵渥斯把复仇当作他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当他胜利后,他扭曲的心灵再也找不到依托,他迅速枯萎了。不到一年,他死了,他把遗产赠给了小珠儿。不久,海丝特·白兰和小珠儿也走了。红字的故事渐渐变成了传说。许多年以后,在大洋的另一边,小珠儿出嫁了,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而海丝特·白兰又回到了波士顿,胸前依旧佩带着那个红字,这里有过她的罪孽,这里有过她的悲伤,这里也还会有她的忏悔。又过了许多年,在一座下陷的老坟附近,又挖了一座新坟。两座坟共用一块墓碑。上面刻着这么一行铭文:

  “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

《红字》反映了什么?

凝诗朋友,你好。尽在中直接问到我想再此之前你一定已经看过的这部作品了。其实这个问题本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正如我们常常说到的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样,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得出不同的心得体会。所以我个人认为,读者欣赏一部作品时角度没有对错之分;从而得出的结论也就没有好坏之处,所不同的只是读者个人的生活阅历所导致的对一部作品的理解与评价。

以下是霍桑作品《红字》的赏析:

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象《红字》这样题材的故事,如果由一个平庸之才去写,很容易流于儿女私情的浅薄传奇,充其量也只能写成主人公抗争逆境之类的通俗作品。但霍桑毕竟是个勤于思考、长于挖掘的大手笔。他一方面深受清教主义的影响,摆脱不掉“原罪”“赎罪”及“命定论”之类的宗教迷信,但又从家族的负罪感出发,反过来对清教的专制统治痛心疚首;他一方面接受了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哲学观,相信客观的物质世界只是某种隐蔽的神秘力量的象征,但又受个人的宗教意识的左右,去探寻固有的、独象的“恶”。因此,他在作品中加意描绘荒谬可怖的现象,竭力挖掘阴暗怪诞的心理。然而,正因为这种晦涩的神秘主义倾向,反面使他的作品产生了一种曲径通幽的意境和余音绕梁的效果,引导我们透过种种象征去探究人物深藏的心理和主题背后的哲理。

为了表达深篷的主题,霍桑在位自称为“心理罗曼司”的小说中,极尽讽示隐喻和象征比拟之能事。

《红字》的故事一开篇,映入读者眼帘的,昔先是“新殖民地的开拓者们”在万事草创之时忘不了与墓地同时修建的监狱,这株“文明社会的黑花“从来不曾经历过自己的青春韶华”,因为它“与罪恶二字息息相关”,它那狰狞阴森的外貌,连同门前草地上“过于繁茂地簇生着的不堪入目的杂革”,都增加了晦暗凄楚的色调,然而在这一片灰黑之中,却傲然挺立着一丛玫魂,“盛开着宝石船的花朵”,象征着人类的道德……接下来,便出观了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怀抱初生的珠儿,“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尽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令人联想起“圣母的形象”。这样一段胡胡如生的文字,不但为我们展现了人物活动的舞台背景,而且启发读者去思考作品的主题。

这种用略带神秘色彩的自然景象烘托环境、渣染气氛和映衬人物心理的手法俯拾皆是,最突出的便是丁梅斯代尔牧师和海丝特及珠儿在夜晚和密林中的两次会见:由红字连系在一起的几个主要人物的同时出场,如同戏剧中迭起的高潮,把全书紧织在一个严密的结构之中。

作者还把这种手法用于刻画人物液他的笔下次要人物的是非善恶和他们之间的思恩怨怨写得十分含蓄,而几个主要人物则通过个别的心理挖掘、成双的组合的冲突和同时出场亮相的交汇,交待出各人与红字相关的象征。

全书写到的人物不过十多个,其中有姓名的不超过十个。值得注意的是贝灵汉总督、威尔逊牧师、西宾斯老夫人和那位最年轻而唯一有同情心的姑娘这四个次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珠儿、丁梅斯代尔牧师、罗杰·齐灵握斯和海丝特这四个主要人物的反衬或影子。而四名主要人物又形成两对,使他们的个性在相得益彰之中予以酣畅淋漓的表现。

海丝特·白兰是有形的红字。她出身没落的世家,父母贫穷而正直。她的不幸的婚姻,加之两年中丈夫音讯皆无.谣传他已葬身海底,这个孤苦夫依的少妇与才貌相当的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便显得合情合理。事情败露后,她被迫终身佩戴红字,为了爱人的名声,她独自承担了全部罪责与耻辱。出于对他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他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这个勇敢的女性还精心刺绣那红字,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远不只是个争取个性解放的女人,她还汲取了“比红字烙印所代表的罪恶还要致命”的精神,把矛头指向了“与古代准则密切相关的古代偏见的完整体系——这是那些王室贵胄真正的藏身之地”,称得起是一位向愚昧的传统宣战的斗士了。这样的高度,是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妇女形象所难以企及的。她的这种精神境界尽管没有为她的那些请教徒乡亲和愚不可及的长官们所理解(否则,不分要和来何等横祸),但无论如何,由于她的合辛茹苦、助人为乐等种两美德,使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入dult“y)的耻辱徽记,面成了“能干”(Able),甚至“值得尊敬”(AdmiraLIe)的标志了。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齐灵握斯是红字的制造音。他那丑陋的外貌和畸形的躯体,正是他丑陋和畸形的灵魂的写照。他选择了让丁梅斯代尔话着受煎熬的复仇手段,实际上成了阻止他赎罪的恶魔。他和海丝特的结合虽然出于他追求家庭温暖和个人幸福的一已之私,但毕竟是一种爱,原也无可厚非;但当这种爱转变成恨,把复仇作为生活目标,不惜抛弃“博爱”的基督精神,以啮噬他人的灵魂为乐之后,反倒由被害者堕落成“最坏的罪人”,不但在失去复仇这一生活目标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且死后也不会得到新生。

小珠儿则是活的红字,“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这个私生的小精灵和她母亲胸前的红字交相辉映,既是“罪恶”的产物又是爱情的结晶。海丝特把红字用金色丝线装饰得十分华美,小珠儿也给打扮得鲜丽异常。她的美勃齐灵漫斯的丑形成强烈对比:一方面体观了作者的浪漫主义观点一老医生的博学多识使他成为深受文咖亏染的社会人面小女孩肆元忌惮的狂野则仍保持着自然人的纯真;另方面又表明了作者的宗教意识——齐灵涯斯既然是撤旦,小珠儿便是“天使”(Angel),“A”字在她身上,从而具备了更积极的合义。恰拾是在这个含义上,寄托了作者美好的理想,也体现了他对宗教的幻想,

霍桑是一位世界观相当复杂的作家,他选择爱情悲剧作为《红字》的主题,使自己深深陷入难解的矛盾之中。爱情本是人类的天性,但按照基督教义。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伊甸园的智慧之果,懂得了男欢女爱,不再靠上帝创造而由自已繁衍人类,这本身正是“原罪”,至于私情,更触犯了基督教的第七戒。霍桑虽深受教会影响,但自从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爱情早已成了文艺作品永恒的主题,时时受到歌颂,他即使再保守,也不会不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于是,书中便处处可见作者难言的苦衷:他虽然谴责不合理的婚姻,甚至把男女主人公的爱情说成是“神圣的贡献”,但不敢肯定不合“法”的感情,更不肯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只能让齐灵渥斯在死前“良心发现”,把遗产全部留给珠儿。

实际上,霍桑在《红字》中要表达的,是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并借以进一步探讨他所关心的“善”与“恶”的哲理。

那座构成《红字》故事中心场景的示众刑台,时面被描述成“象是教堂的附属建筑”,似是要把社会的丑恶及不人道归咎于宗教,但继而又被写作“如同法国大革命时期恐怖党人的断头台”,表明了他对社会变革的不解与疑惧。从这一例证中我们不难看出,作家以敏锐的目光洞悉了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并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他从人道主义出发,把社会的不合理现状和人类的悲惨命运,归结为“善”与“恶”之争,但他的善恶观又深受宗教教条的浸染,成了缠夹不清的空泛议论,说什么“爱总要比恨来得容易,这正是人类本性之所在。……恨甚至会通过悄悄渐进的过程变成爱。”还提出“恨和爱,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而书中那种浓重的阴郁色彩,也给人压抑多于振奋。

然而,我们在阅读和欣赏文学名著时,既不应苛求作家,也不该围于他的局限。的确,霍桑本人有保守思想和神秘主义倾向.他的《红字》也并非革命的教科书。但如果我们读了这部作品后,能够看到旧制度的黑暗,并唤起变革社会的理想,愿意为更美好的人类命运去奋争,不也是积极的吗?诚如作者在与全书开篇遥相呼应的结尾宁所写:“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宽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霍桑作品的一大长处是引人深思、发人联想;让我们就从这一“永恒的光斑”和“血红的A字”出发,去浮想联翩吧,“A”字又何尝不可以代表“前进”(Advanc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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