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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公司抽成比例,
2020-10-12 06:01明星库
简介按几几 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拿一 经纪人拿一部分 自己拿一半或一半多 一般是3;1;6这是已经有点名气的明星是这个比例 要是还没什么名气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拿的多 明星本人拿不了多少的也有些大牌明星 ...
按几几 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拿一 经纪人拿一部分 自己拿一半或一半多 一般是3;1;6
这是已经有点名气的明星是这个比例 要是还没什么名气一般都是经纪公司拿的多 明星本人拿不了多少的也有些大牌明星 拿的就多一些 就不是那个比例了 -下面是更多关于明星公司抽成比例的问答
明星与公司的分成
很正常,给你10%不少了,因为你还不是,不能靠自己推销自己赚钱,能自己投入资金包装自己靠公司投入资金给你找活干,你对公司来说只是一个商品,所以公司也是要计算盈亏的。如果以后你有知名度了,重新签约时分成就会改变了。等你签约几次后,名声起来了,像迈克尔一样了,你就可以拿到一多半钱了。艺人与经济公司如何分成?
如果是有名气的就按20%左右,可能 还会少,新人的话就是80%给经纪公司了,经纪公司与艺人是如何分成的?哪些艺人会分得比例很高?
我觉得应该些红了的分成分的多,因为他们给公司的经济收益要多于那些新人,那些新人一是那基本的底薪加上一些活动的提成,所以不是所有演艺圈的明星都赚得很多,只是一小部分很火的明星赚了很多。
中国的演艺市场仍处于高速发展期,许多方面仍然不够规范,入行门槛低,野蛮生长的状况也比比皆是。头部影视公司又很少涉及到艺人经纪的业务,这也造成了艺人经纪领域的乱象丛生。
另外从个人收益角度来看,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成熟艺人,其商业价值与个人的捆绑程度是远远高于与经纪公司的捆绑程度的。
经纪公司在中国目前演艺界更多是充当一个辅助类或服务类的角色,一旦艺人对经纪公司的一些行为产生不满,或双方因为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矛盾时,解约单干似乎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每当这时,艺人经纪行业都会面临着一种尴尬的局面,曾经花费大量资源和物力捧出来的艺人,在成功后就会选择离开老东家,那么经纪公司只能在签约期内加大收入的分成比例,尽可能多的获得利益回报。
还有些公司为了防止艺人解约的情况出现,在签约时对合同违约的条款设定的非常苛刻,以至于艺人想要解约是需要负担高昂的违约金,但利用这种方式捆绑艺人,对双方合作关系也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
由于中国市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目前仍然没有一个被广泛采纳和印证的长期经营模式,而经纪公司在行业内看来,仍然以“小作坊”的模式为主。
重心放在已经成熟的一线艺人,利用炒作或者捆绑资源的方式带新人,有些能培养出来的可以接替合约到期离开的一线艺人,但培养不出来能接替的人选时就会面临着公司价值下跌的问题。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中国的经纪公司仍然做不到整合影视产业链资源的能力。美国最大的经纪公司CAA的打包模式很有特点,在与项目方合作时,并不止针对一个艺人合作,而会就这个项目,提供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制片人等一系列合作人士,大大增强了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而在中国,除了演员之外的工种角色也还没有发展成为有统一经纪业务的情况,都是自己单干或者分散,没有强有力的后台资源背书,人员流动性也极大。
相比日韩的重经纪模式(从小培养、成功后收取高比例利润),美国的轻经纪模式或许更值得借鉴。轻经纪意味着在人员培养和佣金提成抽取方面都不会太高,但其优势就在于行业的资源整合、对影视项目的判断和把控、对艺人路线的操作和强大的公关能力。
这些优势让艺人产生强烈的从属感,因为这是在其它公司无法得到却又至关重要的。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个人权力已经开始超越大公司,如果经纪公司能做到的,个人单干也可以做到,那当然没有艺人会愿意找经纪公司合作了。在这种环境下,传统的造星模式就显得效率太低了。
但对于中国市场而言,想做到业内资源相对垄断、新人培养模式清晰、合作价值高的经纪公司,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大浪淘沙、行业发展趋于稳定、头部资源被大公司垄断并且议价能力增强后,或许目前这众多的“小作坊”模式才会被逐渐淘汰。
艺人的收入和公司,经纪人之间一般按多少比列分成的?
和比例。20~50之间。看名气还有和公司关系好不然后经纪人再抽你的。5~10左右,比如片5000万,公司60你40。就是到你手机2000万,然后经纪人再抽你的。100到200万,你还有1800万个人片酬然后分税前税后的片酬,要是税前那就是不到1500万。如果艺人不出名,分成更少。明星与经纪人怎样分账
基本上,大多数矛盾都是益分配问起的。那么,明星和经间是如何分账的?这明星和经纪之间的关系讲起。 经纪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个体的亲朋好友担任经纪人,一种是团体的经纪公司。二者对艺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开”,而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经纪公司会主动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王晓京 明星经纪的几种形式 “肥水不流外人田”,很多艺人在选择“管家”时,首先会考虑找家人为自己打理大小事务。赵薇的嫂子陈蓉、李亚鹏的哥哥李亚伟、那英的姐姐那辛、章子怡的哥哥章子男、范冰冰的父亲范涛、李小璐的父亲李丹宁、孙悦的哥哥孙洪波、李冰冰的妹妹李雪……都因此而成为了经纪人。而台湾的“帽子歌后”凤飞飞以及范晓萱、李玟等,也将所有的对外业务交给了老妈。 不过,由于“任人唯亲”原则下的经纪人通常缺乏专业水平和经验,问题也随之而来。 例如,赵薇每次面对负面新闻,其嫂子兼经纪人陈蓉总是采取“鸵鸟政策”面对大众,令赵薇的形象大受影响。李亚鹏的哥哥李亚伟在处理“鹏迅分手”、“鹏菲恋”等事情的时候,同样显得缺少经验。而当年因为成龙与章子怡闹出了绯闻,章子怡的哥哥章子男甚至对媒体信口开河地说:“成龙还要靠咱们家子怡炒作呢!” 业内人士分析,这种亲友型的经纪人虽然跟明星比较贴心,但是在处理事情上,容易迁就对方,考虑问题不够客观、理智和长远,并不见得有利于艺人的发展。现在,走国际路线的章子怡就已经抛弃了哥哥“另觅新欢”,其海外经纪人是在美国影视圈打拼多年、经验丰富的新加坡人纪灵灵。与上面的“家庭作坊式”不同,刘烨、孙俪、黄圣依、F4等许多新人,在刚出道时都是由经纪公司花钱包装的。业内人士分析,大的经纪公司拥有强大的团队和财力为艺人的发展做策划、处理演艺事务,对事情的反应更快。不过,由于合约一般有利于负责投资的经纪公司,所以当艺人走红之后,名气和所得往往不成正比,矛盾便由此而生。还有一些艺人选择了“个体户”的形式,如冯小刚徐帆夫妇、陈凯歌陈红夫妇、张国立、郭峰等。 利益分配弄出“糊涂账” 由于经纪人和艺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利益分配一般也分两种:一种是属于“小农经济型”的,即由朋友或亲戚担任经纪人的,一般为“二八分成”,即艺人拿收入的80%,经纪人拿收入的20%;另一种则是艺人与团体性质的经纪公司的利益分配,这要根据艺人的走红程度分成几个不同的阶段。 北京星碟文化公司总经理王晓京说,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开”,而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经纪公司会主动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但经纪公司签下的如果是新人,利益分成一般是“五五开”,这是最容易引发利益冲突的一种分配方式。 一位业内人士解释说,五五分成对于新人来说是合理的价位,在国外甚至是二八倒开,即艺人只能收利润的两成,八成归经纪公司所有。“因为我们不能忽略这里存在着经纪公司投资的前提,经纪公司要对一个新人进行包装、宣传和培训必须投入大量资金,而当艺人推出市场后受欢迎才开始有回报。”北京风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刘琛介绍,他们公司关于利益分配的规定是分阶段性的:第一至第三年“六四开”,第四年起为“五五开”,第七至八年为“三七开”,艺人分到的利润会随着他们知名度的提高而有所上升。一般新人签经纪约不仅“纯利润”低而且年限长,一般不会低于五年,比如黄圣依为8年,最近风头正劲的“超女”也是8年,当初王菲签下的第一份合约也有7年。王晓京说:“‘至少五年’这个时间段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一般三年才是一个新人发展的黄金时代,而到了第五年,经纪公司一般才刚收回成本或者有少量回报。” 有很多明星在突然大红大紫后,常常会和将他们一手捧红的经纪人发生纠纷甚至散伙,黄圣依就是其中一个。1995年以一首《爱情鸟》唱红了大江南北的林依轮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跟公司发生了纠纷:他当初以“倒二八”的比例分成,与公司签了长达五年的合约。两年之后,林依轮终于“忍无可忍”和公司频频发生矛盾,不过这时公司已基本收回了投入,所以也就放他北飞。同在一家公司的毛宁、杨钰莹也先后和公司提出分手,最后都花了20多万元才赎回了自由身。 艺人和经纪都要讲“操守” 北京风尚文化传播公司刘琛认为,艺人和经纪人之间的纠纷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一、双方互相不了解;二、经济利益的纠纷;三、管理与运营方式的不同;四、艺人的职业操守和素质。他特别强调最后一点,他认为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艺人应该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履行自己签下的合约。“有些艺人总会哭诉他们上当受骗,但他们为什么不在签约前做市场调查?” 另一方面,内地的经纪人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出现的,没有发展成熟,因此素质良莠不齐。被业界称为“京城四大经纪人”之一的女经纪人郝为认为,专业的明星经纪人必须是一个全能的商人,必须具有现代的商业素养和经营能力,还必须有耐心,有诚恳的品格。“金牌经纪人”陈家瑛也曾说:“我没有把艺人当作是帮我赚钱的机器。我认为不应将艺人最灿烂的时间跟金钱放在对等的位置,而应视他们有如子女。经纪公司与艺人是如何分成的,哪些艺人会分得比例很高,而哪些艺人却分得很少?
这个是行业机密。分成的比例还是要看哪些收入的来源是有不同的划分的,一般大咖的比例会低一些,毕竟收入的来源多。新人比例会高,因为开始都是公司在付出和服务拉赞助的。经纪公司和明星之间的真实关系应该是什么样呢?
这个问题有两面,二者是相互相成的第一人与经纪公司是合系,艺人需要与经纪签约,在签约期间,签约艺人只能为该经纪公司服务。第二:经纪公司和艺人签约后,对签约艺人的安全,声誉等负责,经纪公司可以对艺人进行包装打造等。Tags:明星公司抽成比例,明星与公司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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