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更多关于36小时的问答
发布于:2020-08-28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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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工时不是你所36小时,而是每月工作40小时的,你的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已经严重超出了法定工作时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工资,如果是双休日,应该支付你双倍的加班费,法定的节假日应该支付三倍的工资,但是看来你的单位显然是不会支付你那么多的加班费(总额也许超过了你的工资还多),但你有所要的权利,毕竟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我为企业付出了劳动,单位应该尽到付报酬的责任,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证据,向你单位管辖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一定会受理的,毕竟弱势群体受到伤害,检察部门的义务就是用法律替你维权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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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一般都能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有很多企业比较小型他只有给固定工资,没有按那种《劳动合同法》来。员工也是知道这种情况,为了生存,只有在这些地方上班。否则失业,没有工作,拿不到报酬,无法养家糊口。正规的大公司又没有那么多,只能说国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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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及劳动合同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间不超过八小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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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排加班不超过36小时,加班期间按法律规定支
加班工资。法律法规链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5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四条:“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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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小时;因特殊原因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星期六加班算入三十六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1.延长时间的,按原工资的150%以上支付 2.休息日加班,按原工资的200%以上支付 3.法定假日加班的,按原工资的300%以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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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还需要员工工作的属于加班,加班就要给加班费。一般加班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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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是法定上限,即使与工人协商自愿,用人单位也是违法行为,涉嫌侵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与休息权,须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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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加班不能超36小时,加班刚满36小时,肯定是算没有超过36小时的,37才算超了36小时。不过,劳动法也不是强制规定的,只是建议,实际上,大部分工厂每个月的加班都远远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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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第四十一条 用位由于生产经营,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从上述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他们对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另一方面劳动者当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