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两国互免签证协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停留期在30天以内者,免办蒙古签证。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来蒙者需事先办妥签证。需要办理签证的中国公民可提供以下材料在蒙古国驻华使馆(北京)、驻呼和浩特总领馆、驻二连浩特领事馆申请:
1、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6个月。
2、一份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3、一张近期护照照片。
4、一份包含如下内容的邀请信:
(1)预计停留期限。
(2)停留目的和行程安排。
(3)需签字并注明邀请方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扩展资料
入境蒙古的注意事项:
携带558万-2228万图(1元人民币兑换362图,2018年7月汇率)或等值货币现金出入境蒙古时,须如实向蒙海关申报。超出2228万图或等值货币,须出具蒙古国金融部门提供的由蒙古中央银行统一印制的资金来源证明。
除一般禁止携带物品外,在出入境蒙古边境时,特别注意不可携带矿石、印有蒙古地质资料的地图、存储蒙古地质图及地质资料的移动介质和电脑等,以免给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购买了古董、化石等物品,须在蒙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出口手续。一些有特别许可的商店也可为本店出售的文物办理出口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蒙古入境居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蒙古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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