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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牵着你的手你一起慢慢老去。这句本是战士之间的约现代成语多运用执手,形容爱情的永恒。

出处:周代 无名氏 《诗经·国风·邶风·击鼓》

原文节选: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译文:

一同生死不分离,我们早已立誓言。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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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全诗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描写战士间的互相勉励、同生共死,令人感动。

此诗描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其中,描写战士感情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后世也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风·邶风·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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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古老而的承诺,是浪漫而美丽的传说.执手千水而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而悠然消散,执手泪眼而不忍相看,执手相思而相思难眠,执手之时,冷暖两心知,执手之时,悲喜两相交,执手,因为爱.

爱的越真,心越清纯.爱的越深,情越质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生死两忘.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一定要惊天地,泣鬼神才算最美.曾经以为所有的爱情都要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才是最真.曾经以为每个爱情都要轰轰烈烈才能称得上最爱 然而这些爱情只是在虚幻的小说里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却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那么多一见钟情,那么多催人泪下的梁祝.于是我们开始从虚幻的自我走向真实的世界,开始不再向往那些海枯石烂,而渴望有这样一份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曾经无限向往粉红玫瑰的浪漫,曾经无限向往同生共死的壮烈,曾经无限向往比翼鸟、连理枝的忠贞.携手走过黑夜的漫漫长路,在瑟瑟的寒风中温暖相依.那么多的无限向往忘却,此刻温馨更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为什么轰轰烈烈使人感动,但平平淡淡同样震撼人心.也许我们的生活中不多如画的风景,但至少我们拥有纯真美丽的自然.在湿润的土壤里鲜花同样散发着醉人的香气,同样带给我们美妙的陶醉.或许平淡才是人生的真谛,虽无仗剑走天涯.风尘作伴的豪情.却有红袖添香,温情相对的默契.可以携手享有每个美丽的清晨和黄昏,可以执手走过漫长的夜、坎坷的路,哪怕黑暗,哪怕艰难,执子之手,看似平淡无奇,却包含莫大无畏的勇气和气魄.漫漫长夜里携手,走过一段段长路,奔向曙光.坎坷道路上携手,度过一次次难关,走向平坦.执手,让时间为我们验证,让岁月随我们同行.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也许只是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这漫长的道路上携手走过每一步.把我们的真心放在手中,携手走过一生一世的灿烂.执手,让时间过,让岁月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生死两忘.

在我们平凡的生命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琼瑶式的一见钟情.没有那么多甜蜜得催人泪下、痛苦得山崩地裂的爱情故事.在百丈红尘中,我们扮演的是自己.一些平平凡凡的生生死死的普通人,于是我们珍惜爱情,珍惜迎面而来的.并不惊心动魄的感情,在这种爱情故事里,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不一定是要一见钟情的.最初他们可能会象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象最平常的朋友一样,见面只打一声招呼,笑一笑,然后远去.之后有一天,在暮色里,你忽然发现她的背影竟是如此的让你心动.一种让你心疼的怜惜就这样不经意地撞中了你,你这才发现,不知不觉地,习惯了擦身而过的她已经走入了你的生命.于是你们就开始了一段美丽的爱情,爱情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的爱情或者并不动人,恋爱中的人们都是美丽的,虽然你们都很平凡.

舒婷描绘过这样一道风景.大街上,一个安详的老妇人和一个从容的老人微笑着,从不同的方向面对面地走近,走近,然后是微笑着,鼻间顶着鼻间地站着,双手紧紧地系在一起身后西下的阳光把他们的头发和笑容染成一片暖暖的黄.. 身旁的人们被他们的幸福染成一片温暖,起初你们还在怀疑这种爱情.因为它毕竟不象当初设想的那样完美,那样精致,那样浪漫,那只是淡淡的一种感觉.没有大喜也没有大悲,没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也没有魂断蓝桥,只是一种手牵着手,并肩漫步的感觉.

人们说婚姻是一座围城,进去了的想出来.而你们就这样手牵着手,坦坦然然地一起走入围城里,互相扶持着,把许许多多毫不动人的日子走成一串风景.这么多年了,回忆起来,所有平凡的片段,所有曾抱怨过.曾怀疑过的时光,其实是生命中最温馨的篇章.所有淡淡的日子,其实都是象空山灵雨一样,淡得韵味绵长.人生的精彩,无非是在你老的时候,某个阳光温暖惬意的下午和那个共度一生的人眯着眼各躺一张摇椅.回想过去,可想可叹可笑可惜,不要相信完美之类的颂歌,没有缺憾,就不是人生,是动物世界.人真的是坚韧的,可以经历那么多的坎坷和劫难.比如爱情,从古人的磐石蒲苇到如今,只要曾经拥有.寒了多少人的心,直到不再相信世上有真爱 .

童话里的人鱼,为了永生不灭的灵魂,放弃了几百年的生命和曼妙的声音,刀尖上起舞,最终为爱牺牲.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但爱情真的就是牺牲吗?!用牺牲换来的,就是爱情吗?!那只是一个人的爱情,当你累了它就消失了.爱情不只是牺牲,还有得到,得到被爱的感觉,得到幸福.真正的爱情,当是两个人携手,再大风浪,不离不弃.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有这样的嗟叹,可见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真爱难寻.所以,当你遇到真爱,不要放弃,坚持,坚持,再坚持,永不放弃.至少在心里,你永远是赢方. 落寞的眼神 2008-06-19 22:00 检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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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意是指战士之间的约定,曾经在一起发过誓,一同生死不分离,一起握紧双手,在战场上共赴生死,无畏死亡挑战,现代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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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与子偕老的意思是: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结,永不分离白头到老。千百年来一直让人传成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的代名词。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读音:zhí zǐ zhī shǒu,yǔ zǐ xié lǎo)源于《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原句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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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意是指战士之间的约定,曾经在一起发过誓,一同生死不分离,一起握紧双手,在战场上共赴生死,无畏死亡挑战,现代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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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意思是与双手交相执握,伴着你一垂老去。

子之手,与子偕老”源于《诗经》“”里的《击鼓》篇,原诗并非是一首爱情诗,而是描写了战士们在上战场之前立下的誓约,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的兄弟情谊。该诗描写兵士久戍不得回家的心情,表达渴望归家与亲人团聚的强烈愿望。而现代通常用来形容生死不渝的爱情。

全诗原文如下: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白话文释义:击起战鼓咚咚响,士兵踊跃练武忙。有的修路筑城墙,我独从军到南方。跟随统领孙子仲,联合盟国陈与宋。不愿让我回卫国,致使我心忧忡忡。何处可歇何处停?跑了战马何处寻?一路追踪何处找?不料它已入森林。一同生死不分离,我们早已立誓言。你的双手交相执握,伴着你一起垂垂老去。只怕你我此分离,没有缘分相会和。只怕你我此分离,无法坚定守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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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关于这首诗的背景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卫国公子州吁(前人亦称“卫州吁”)联合宋、陈、蔡三国伐郑。另一种是清代姚际恒认为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而被晋所伐之事。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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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你的手 一直到老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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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读音:zhí zǐ zhī shǒu,y zǐ xié lǎo)源于《诗经》风”里的《击鼓》篇,原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意思是说“生死相依,我与你已经发过誓了:牵着你的手,就和你一起白头到老。”这是一个征战在外不能归的士兵与战友之间的深厚友情,他们执手共赴战场,无畏于死亡的挑战。

这句话原本是战士之间的约定,现代成语多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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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意是指战士之间的约定,曾经在一起发过誓,一同生死不分离,一起握紧双手,在战场上共赴生死,无畏死亡挑战,现代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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