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更多关于苏州开发票的问答
发布于:2020-08-1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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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总局通2017年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还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也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如果只单独开办公用品肯定是无法报销的,需要注明具体细则,比如笔、剪刀、订书器等,“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如果不能细化,可以在票面其他地方备注商品明细,方便企业报销入账。”大类名称发票将不能作为报销凭证。购物发票不能再开“食品”、“办公用品”、“礼品”等大类,需要具体购物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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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开发票的时候需要单位的税号,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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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就是“纳识”,指单位的“纳税人号”是营业执照的号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就是个人身份证号码。。就是要你们单位的税号,营业执照上的,因为开票都是要填税号,公司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户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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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抬头和税号,指的是购买方的纳识别码。
1、国家税务总局5月发布《关于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
2、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但是并不是所有报销发票都需要税号,此次新规针对的主要就是企业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不在实施范围内,个人采购、政府和事业单位也不受影响。
4、此外,公告里所指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5、消费者不管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只要发票抬头为企业,都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根据税法规定,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就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
扩展资料
开具发票时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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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开发票的时候需要单位的税号,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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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就是“纳税人识别号”,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是营业执照的号码,个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就是个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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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都使用税务局的“联网”发票,不你见没见过增值税发票那个差不多样子,提供单位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但这种“联网”发票不像增值税票必须到税务部门验过才能抵扣进项税,这种票可以税前扣除但不能抵消项税,如果是你们公司用的话必须提供单位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但个人用就不用了,可以让他们开成个人的名字,但就不能给企业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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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也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三证合一后的号码.如果是企业买东西,没有税号,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这是税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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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局的要求。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上述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境外企业、个人没有明确,出于谨慎原则,建议事业单位有税号还是要写上,出租车发票、汽车票不用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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