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并取得香港“个人旅游访问(G签注)”,该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申请手续
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凭照相馆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3、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扩展资料:
去香港需要的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顺利出关,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行证。如携带摄像机、高级照相机,笔记本电脑,价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过海关时需申报走红色通道,无申报的客人走绿色通道。
2、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出国人员可携带不超过5000美元等值货币出境。
3、香港入境:每位旅客可免税携带酒类1瓶(不超过1000毫升,400美元以下)、香烟200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下面是更多关于去香港要办理什么手续的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