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更多关于小东北的问答
发布于:2020-07-14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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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北的介绍
艺名:小东北。真实姓名:刘艳东。性别:男。民族:汉族身高:180CM。体重:66kg出生日期:1987.06.16爱好:唱歌、游泳、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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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导游介绍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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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话的介绍
话指东北官话,分布在除辽东半岛的中北地区和河北省东北部,包括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省(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等),使用人口约1.2亿。东北官话可分为吉沈片、哈阜片、黑松片,每片又可分为若干小片。东北官话很接近普通话,比如长春话和哈尔滨话(北京话与普通话之间则有相当明显的区别:过多的儿化音、北京话特有的方言词等等)。外地人印象中的东北话其实往往是东北一些地区的“东北话”。虽然东北各地的口音腔调有些许不同,但这种不同只是“东北味儿”的深浅有无,并没有词汇用语的不同,也没有较大的变音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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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民风民俗简介100字
东北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这里世代生活着满、蒙、赫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等民族,直到清兵入关以后,才逐渐有大量的汉人涌入。随着东北各民族三百多年的互相融合,逐渐形成了今天的东北方言 。东北方言虽然属于北方方言的一种,但由于其语言底层还保存着很多反映当地少数民族民族风俗文化的词语,从而使东北方言呈现出别具一格的特色。附:一、风物词语 1、房舍东北有句俗话 “口袋房,万字炕,烟囱出在地面上”,说的就是满族的传统居室特点。满族老屋一般是三间或五间,房顶用草苫,土墙,坐北朝南,大多东边开门,形如口袋,便于取暖,俗称“口袋房”。一进门就是厨房,称为“外屋”或“外屋地”。西侧是卧室,称为“里屋”。里屋筑有南、北、西三面构成的“匚”型火炕,称为“万字炕”,或称“转圈炕”、“拐子炕”、“蔓枝炕”等。西炕为窄炕,下通烟道,不住人。满族尚右(即以西为上),所以西炕是供神供祖之处。“南北炕”则以南炕为上,长辈睡南炕,晚辈睡北炕。烟囱在屋外西山墙旁独立筑起,为圆形,高出房檐数尺,通过孔道与炕相通。现在的民居对这种传统格局有所继承也有所改善,一般是砖瓦结构,中间开门,称“对面屋”。中间一进门是“外屋”,东西两侧是“里屋”。大多只有一面南炕,“烟囱出在地面上”的景象更是难得一见了。除正房(又称上屋)外,有的人家还建有东西厢房(又称“下屋”),房前屋后再用墙或“障子”(栅栏)围起来,称为“院套儿”。 “地窨子”现在一般指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低矮简陋的小房子。其实它最早是指赫哲族人的原始居所,赫哲语为“胡日布”,主要在冬季寒冷时居住。盖的方法是先在地上挖二到五尺的深坑,四周宽狭根据人口而定。坑顶用两根粗木做梁,再搭上檩和椽,支起“人”字形架,最后在上面铺好笤条和草,培上厚土即成。门窗一般设在阳面,早年以鱼皮糊窗。屋内有的搭铺,有的搭炕。它是1945年以前赫哲族的主要居所,现作为渔猎时的临时住房。 “马架子”曾经是鄂温克、赫哲、锡伯等民族旧时的一种传统居室,是在地窖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东北现在还有一种称为“马架子”的简陋住房,以树木支撑,上铺树枝,抹上草泥,室内只有低矮的地铺,就地拢火取暖,外呈马鞍形,故名为“马架子”,多为看护瓜菜时的临时住处,也叫“窝棚”。 2、用具 “悠车(儿)”是悬在空中可以悠荡的摇篮,是满、鄂伦春、达斡尔等民族传统的育儿用具,在东北汉族农村地区也比较流行。用薄木板揻成,长圆形,有底,样式如船,用四根绳子系在房梁或檩子的挂勾上,离地面或炕一般有三四尺的距离。摇篮的四壁都涂彩绘画,有的在悠车的绳上系着铃铛和玩具。满族有关于悠车来历的传说,清代蒋良骐《东华录》载:“太罕始生时,仙女以桦皮为车形,摇渡鸭绿江。以故北地婴儿弥月,即行上车。车为椭圆形,悬革于梁下,结铜环,人往来推之,婴儿自睡。” 这就是东北俗谚所说的三大怪之一“养个孩子吊起来”。 “爬犁”(雪橇)是东北林海雪原中重要的交通工具,有牛爬犁、马爬犁等等,其中最具特色的是赫哲人的狗爬犁。狗被赫哲人称为“金不换”,它不仅是猎人狩猎的助手,又是运输中拉雪橇的能手。赫哲人素有养狗之俗,清朝的一些书籍将赫哲族地区称为“使犬部”或“狗国部”。元朝和以后的明清之际都在这里设置“狗站”。狗橇一般载重约250公斤左右。拉雪橇狗最多十几条,至少也要两条以上,“狗橇”是当时冬季传递信息、运输货物的主要交通工具。现在东北的一些地方虽然还可以看到狗爬犁,不过大多已经成为旅游景点的特色项目了。 3、服饰 “靰鞡”(也作乌拉)是东北特有的一种鞋,是满族人最先发明和穿着的。一般用牛皮或鹿皮缝制,帮与底为一整块皮子,鞋脸带褶并有穿鞋带的耳子。《鸡林旧闻录》记载:“用方尺牛皮,屈曲成之,不加缘缀,覆及足背。”鞋里要絮靰鞡草(也作乌拉草),此草“草色深碧,其细如发,长者有四尺余,吉省各地皆产;溪谷岩石中蒙丛下垂,入冬不枯,性温暖,能御寒避湿,东人常取之铺卧榻,农工等人均以著履。” 靰鞡鞋即由靰鞡草得名。靰鞡曾经非常流行,上至可汗贝勒,下至农工商贾,甚至犯人都穿这种鞋。后来一种帆布面棉胶鞋也称为“棉靰鞡”或“胶皮靰鞡”。靰鞡也被称为“靰鞡头子”(略含贬义)。东北还有一句由此产生的歇后语,“靰鞡头子迈门槛——先进者儿”。“者儿”与“褶儿”谐音,以靰鞡头子鞋面褶多故。 4、饮食 东北有很多有特色的食品,广为人知的像满族的“萨其玛”、“豌豆黄”、“白肉血肠”,朝鲜族的“冷面”、“打糕”,但平时吃得最普遍的还是各种“饽饽”。在东北的一些农村,春天吃“豆面饽饽”,将大黄米或小黄米用水浸泡后磨成面,上锅蒸熟,将炒熟的黄豆也磨成面,均匀地铺在擀成片的熟粘糕上,然后卷好,再切成段,又称“豆面卷子”。夏天做“玻璃叶饽饽”(或作“波罗叶”),就是在柞树或椴树的叶子上摊上粘面和豆馅后对折蒸熟而成。秋冬时节,往往用黄米磨成水面,或者夹小豆泥蒸粘糕饽饽,或包上小豆馅烙“粘火勺”,蒸“粘豆包”,而且一般会做很多,放在外面冻上,随吃随馏。此外,一年四季都可以吃“苏子叶饽饽”。“苏子叶饽饽”也是用粘面做皮,小豆做馅,再用苏子叶裹上蒸熟。因为状似耗子,又叫“苏耗子”。做这些“粘饽饽”本是满族的风俗,满族人喜欢吃粘食,因为粘食耐饿,便于远程外出从事射猎活动,另外,粘饽饽还是他们祭祀用的食品。现在,在东北这些饽饽家家都会做,人人都爱吃,它们的来历反而被人忽略了。 5、动植物 东北有一些动植物是与当地少数民族有关的,如高丽参、高丽果儿,高丽是朝鲜历史上的王朝(AD918-1392),我国习惯上多用来指称朝鲜或关于朝鲜的物产;再如鞑子香(兴安杜鹃),鞑子是旧时汉族对北方少数民族的统称。另外“金达莱”是朝鲜语的音译,“乌拉花儿”、“乌拉草”中的“乌拉”是满语的音译。东北还有一种叫“飞龙”的鸟,又名“榛鸡”,身体大小和斑鸠相似,生活在寒带红松、冷杉等树林里,肉味鲜美。《黑龙江外纪》记载:“江省岁贡鸟,名‘飞龙’者,应系‘斐耶楞咸’之转音也。”“哈什玛”是产于东北各省的一种蛙,身体灰褐色,生长在阴湿的地方。雌性的体内有脂肪状物质,叫哈什玛油,中医用作强壮剂。“哈什玛”是满语音译。 二、习俗词语 1、游戏 “抓嘎拉哈”是东北地区汉、满、蒙、赫哲、达斡尔等民族比较流行的一种民间游戏。嘎拉哈是满语译音,俗称“背式骨”,用羊、猪、狍子、鹿等到动物后腿关节上的小骨头做成。满族有金兀术勇取狍子、野猪、黑瞎子的嘎拉哈的传说。嘎拉哈四面凸凹不平,各地都有特定的名称,吉林的叶赫称为“珍儿”、“肚儿”、“轮儿”、“坑儿”,辽宁北部称为“珍儿”、“轮儿”、“壳儿”、“背儿”。嘎拉哈在清代有多种玩法 ,本来是男人从事的游艺活动,后来逐渐变成妇女和儿童的游戏。现在通行的玩法是先将嘎拉哈散开,抛起小布口袋,在其尚未落下时,依次翻动嘎拉哈的四面,或按规定个数抓起嘎拉哈,以合要求且口袋不失手者为胜。 “跑马城”是一种儿童游戏,分为人数相当的两列,两列相距约十几米,相对而站,手拉手形成人墙。游戏开始时,甲队喊:“急急令!”乙队喊:“跑马城。”甲队喊 :“马城开。”乙队喊:“打发小姐送信来!” 甲队喊:“要哪个?” 乙队喊:“要某某。甲队喊:“某某不在家。” 乙队喊:“要某某某。”这时甲队的某某某便向乙队的人墙奔跑并猛力撞去,如果把乙队的人墙撞开,就赢回一个人带回甲队,如果没有撞开,自己就归为乙队。然后再由乙队先喊,反复进行,最后哪队人多哪队获胜。这个游戏是满族人闯关守城的一种反映。 “骑马战”也叫“骑马打仗”,本来是满族和锡伯族儿童的一种游戏,骑同伴身上的双方或几方互相推拉,设法把对方拉下“马”,拉对方下“马”者为胜。这个游戏体现了这两个民族喜欢骑马征战的尚武精神。 2、风俗 元宵节晚上,农村有“蒸面灯”之俗。蒸面灯也叫“蒸十二月灯”或“验月份”。就是用豆面或荞麦面做12个直径约3厘米的小灯碗,分别在碗口捏出1-12个花牙,各代表一个月,然后下锅蒸,熟后看灯碗内的干湿来“预测”年内的旱涝、冷暖。也有的在面灯中放黄豆粒,通过蒸熟后豆粒膨胀的大小来“预测”。 俗话说“十五十六走百病”,东北农村正月十五还有轱辘冰的习俗。这天傍晚,大姑娘小媳妇成群结队到郊外冰上翻滚,口里念诵:“轱辘轱辘冰,不腰痛不腿疼。轱辘轱辘冰,身上轻一轻。”《柳边纪略》卷四载:“十六日,满洲妇女,群步平沙,曰走百病。或连袂打滚,曰脱晦气,入夜尤多”。 元宵节是汉族的节日,“蒸面灯”和“轱辘冰”本来却是满族的风俗。但由于东北各个少数民族长期杂居,这些风俗早已打破民族的界限,成为当地共同的传统.立春日迎春,是中华先民于立春日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从天子到庶民都要参加的一项活动。在周代,立春时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去东郊迎春,祈求丰收。回来之后,要赏赐群臣,布德和令以施惠兆民。这种活动必然影响到庶民,使之成为后来世世代代的全民的迎春活动。古时的迎春活动,开始时在东郊,因为迎春活动中祭拜的句芒神是东方之神。后来,迎春活动的地点就不止是在东郊了,宫廷内、府衙门前等地都有迎春的活动,活动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在宋代,"立春日,宰臣以下,入朝称贺"(宋吴自牧《梦粱录》),这种立春的贺节,也是一种迎春活动。在清代,还有所谓"拜春"的习俗:"立春日为春朝,士庶交相庆贺,谓之"拜春"。粉为丸,祀神供先,其仪亚于岁朝,埒于冬至"(清顾禄《清嘉录》"拜春")。这种"拜春"的活动,与元旦的"拜年"相似,也是迎春活动的一种。迎春仪式,又称行春。 春帖子 又称春帖、春端帖、春端帖子。这是一种在"立春"日剪帖在宫中门帐上的书有诗句的帖子。诗体近于宫词,多为绝句,文字工丽,内容大都是歌功颂德的,或者寓规谏之意。 "立春"日贴春帖、作春帖词,在宋代很盛行。 春牛 立春日劝农春耕的象征性的牛。泥捏纸粘而成,也叫“土牛”。立春日天子率群臣东郊迎春,鞭春牛以示劝农耕,士民都出城围观。 咬春 立春日吃春饼称为“咬春”。民间在立春这一天要吃一些春天的新鲜蔬菜,既为防病,又有迎接新春的意味。唐《四时宝镜》记载:"立春,食芦、春饼、生菜,号"菜盘"。"可见唐代人已经开始试春盘、吃春饼了。所谓春饼,又叫荷叶饼,其实是一种烫面薄饼--用两小块水面,中间抹油,擀成薄饼,烙熟后可揭成两张。春饼是用来卷菜吃的,菜包括熟菜和炒菜。昔日,吃春饼时讲究到盒子铺去叫“苏盘”(又称盒子菜)。盒子铺就是酱肉铺,店家派人送菜到家。盒子里分格码放熏大肚、松仁小肚、炉肉(一种挂炉烤猪肉)、清酱肉、熏肘子、酱肘子、酱口条、熏鸡、酱鸭等,吃时需改刀切成细丝,另配几种家常炒菜(通常为肉丝炒韭芽、肉丝炒菠菜、醋烹绿豆芽、素炒粉丝,摊鸡蛋等,若有刚上市的“野鸡脖韭菜”炒瘦肉丝,再配以摊鸡蛋,更是鲜香爽口),一起卷进春饼里吃。 中国传统民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中华民族特有的自然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孕育、发生并传承的,因而中国传统民俗既有人类民俗的共性,又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独特个性。分析和揭示中国传统民俗的基本特点是民俗文化研究的应有之举,其与各类具体事象的描述应是深入研究中国民俗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遗憾的是,近年来综合性的论述一直比较沉寂。本文意在引起人们对这方面研究的重视。综合考察中国民俗的传承、演变过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表现得十分明显。 一、原始信仰长期留存 原始信仰习俗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长期传承和流行,是中国传统民俗的一大特点。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巫术、占卜、祈禳、祭祀、禁忌等习俗不但在人们的信仰活动中集中地表现出来,而且贯穿于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不必花费笔墨去叙述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巫术、祭祀仪式,只要看看人们日常生活中渗透的信仰习俗,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如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春祈、秋报、求雨、禳灾、用占卜来预测气候和年成,以及围绕农事而形成一系列的禁忌等,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传统习俗。《左传》记载:“社稷二祀,……自夏以上祀之。”[1] 《汉书·郊祀志》也记载:“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2]可见, 对土地神和谷神的祭祀,早在不可确知的上古时代就很流行了。其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始终伴随着一系列的信仰习俗,据《礼记·月令》的记载,一年中除十一、十二月外,十个月都有“祈谷”、“命民社”、“祈来年”等固定的祭祀农业诸神的活动,实际上,许多农事节日就是由此形成的。此类农事信仰习俗在后世堪称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也远没有绝迹。就猎、牧、渔、林、交通、运输、贸易等行业及各项手工业而言,举行某些巫术性仪式,祭祀有关的神灵,恪守 一定的禁忌等,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在衣食住行中,原始信仰习俗也常有反映。如造房建坟便与堪舆术紧紧连在一起,请阴阳先生看风水选宅地,是动工前的第一步。从破土开工到建成进宅,每个重要环节都要选择吉日良辰,整个过程有着一系列的巫术、祭祀、禁忌活动。其中,上梁仪式尤为隆重,梁上要贴“上梁大吉”、“姜太公在此”等红纸条幅;工匠登高时要唱《上梁文》,然后在梁上将馒头、散钱等抛下,以驱煞、镇鬼;有时还要在正檐下挂一面铜镜,用来照射妖邪。凡此种种,不一而述。我们从殷墟甲骨文中的“卜居”记载,《尚书》中《召诰》、《洛诰》两篇所述周成王选都洛邑时的龟卜过程,敦煌文书中保留的《建宅文》[3]、《镇宅文》,[4 ]以及后世层出不穷的风水图书中可以看出, 营造活动中的原始信仰是源远流长,绵绵不断的。 中国的传统服饰,按礼制的规定,必须与一定的信仰活动相适应,故有所谓的“祭服”。此外,民间还流行许许多多用以避邪的衣服和饰品,如五毒背心、五香布袋、辟邪鞋饰、玉佩、护身符等。饮食生活中,船家食鱼忌翻身,不称“箸”而称“筷”;河南人做饭忌说“少”、“没”、“光”、“烂”、“完了”、“不够”等词语;东北人包饺子忌不捏褶,因为捏光边象“和尚头”,不吉利,而且包成的饺子忌摆成圈,必须摆得横竖成行,才能财路通达,这些禁忌习俗都是我们常闻常见的。事实上,饮食中的原始信仰很早就盛行了,如汉代便有“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俗说:腊正旦食得菟髌者,名之日幸,赏以寒酒。幸者,善样,令人吉利也。”之类的记载[5]。又据《山海经》的记载:“招摇之山……有木焉, 其状如谷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①gǔ,佩之不迷。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②@②(猩猩),食之善走。”“扭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柢山……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③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④,冬死而夏生,食之无肿疾。”[6]这种食用、 佩戴某种东西 就可以取得某种实际效用的观念正是模拟巫术的观念,而后世盛行的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如以“吃了熊心豹子胆”来形容别人胆大妄为,显然与之一脉相承。至于喝了中药,将药渣倒在大路上的习俗,很明显与接触巫术有关。 遇到出行、聚会等家庭或社会活动时,人们也常以卜筮、圆梦、求签、测字等方式来预测吉凶,决定行止。《墨子》中所记:“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7] 即丛辰占法预测出行吉凶之一例。在民间,甚至连洗头、制衣也都有种种趋吉避凶的习俗。如《论衡》中记载:“《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卯日沐,令人白头。……裁衣有书,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8]此外,各种前兆迷信在民间也盛行不衰。 《尚书·牧誓》中“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化鸡之晨,惟家之索。”的记载表明,早在周代之前,人们已笃信雌鸡报晨是家道衰败的前兆。《左传》中也有不少日食预兆灾变的记载。《山海经》中记载的前兆迷信尤多,如“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9]“剡山……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 其名曰合窳,其音如婴儿。……见则天下大水。”[10]传至后世,流行于各地的前兆迷信,诸如“乌鸦叫凶,喜鹊叫吉”、“猫头鹰叫孝”、“左眼跳福,右眼跳祸”、“鸡上屋兆凶”、“喷嚏兆灾”、“灯花兆喜”等,都是我们熟知的。 在民间社会生活中,祭祀祖先和村社保护神一直是家族、村落的重大事务,而社交往来时,以某种信仰仪式或赌咒发誓来互相约束、取信,也是人们经常采用的方式。在人生仪礼中,原始信仰渗透得尤深。如围绕生育,就有五花八门的生殖崇拜、祈求子息的习俗和产妇、产房禁忌,以及一系列为婴儿祈福的仪式。结婚迎亲时,也有许多巫术活动,撒谷豆攘三煞至少在西汉时就已流行[11],以弓箭镇邪,悬铜镜驱崇等,早在唐宋文献中已有记载[12]。丧葬因与鬼魂观念和祖先崇拜联系在一起,信仰活动更是形式繁复,名目众多。从山顶洞人在尸骨上撒赤铁矿粉到《仪礼·士丧礼》中的有关记载,各种丧葬信仰习俗不断地发展演变,长期延续。 再从中国的传统节日看,也大多源于上古祭祀,尽管不少节日在后世的演变中,或融合成多重内容的综合节日,或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但祭祀的内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除各种岁时农事节俗外,还要分别祭祀青帝句芒、赤帝祝融、白帝蓐收、黑帝玄冥;中元节、冬至、除夕,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 原始信仰习俗在传承中始终表现出浓重的神秘性,人们觉得这些习俗是不可捉摸和无法解释的,在神秘莫测的气氛中产生的恐惧、敬畏心理便导致了盲目信从的民俗行为。这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深受宗教影响的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差异。 原始信仰习俗在中国长期延续有其多重原因。 其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孕育和发展的,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一脉相承,从未中断。这种联绵不断的文化体系决定了中国民俗文化的传递途径是畅通无阻的,而因地理环境等因素造成的那种较为保守的文化性格又使古老的风俗在传承中不会轻易改变。因此,作为原始民俗主体的原始信仰能够在后世大量保留和长期传承。 其二,由农业经济和宗法社会中发生的中国文化是以务实精神以及对现实生活、世间关系的注重为特征的,因而原始信仰始终未能发展成为一种全民信奉的宗教。如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不但未能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国教”,而且本身就渗透了古老的巫术、祭祀成分。至于一些外来的宗教,如佛教,也只能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的制约下生存,无法取代原有的信仰习俗。 其三,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并不平衡,当汉族地区已进入封建社会时,许多少数民族还处在氏族部落制或更原始的社会阶段,因而原始信仰习俗在各少数民族中是大量存在的。当某些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或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时,也必然会带来许多原始信仰习俗,如辽、金、元、清政权的建立便带来了北方民族萨满跳神的习俗。 中国传统民俗的这一特点提醒我们,在研究中不能不考虑到原始信仰的多方面影响,即使研究外来宗教也应重视外来宗教与本土原始信仰的冲突、融合所发生的诸多变化。 二、宗法观念影响深远 诚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以父家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虽发生过种种变迁,但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制度及其遗存和变种却长期保留着。这种以宗法为特征的社会结构定势,对民间风俗产生了长期的、重大的影响。 从传统的社会心理看,人们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明显地反映出宗法观念的影响。研究民俗的学者都注意到,中国的亲属称谓系统十分繁复精细,它不仅与其他国家和民族一样,纵向地区分上下辈分,而且在父母系、嫡庶出、年长幼等同辈横向方面,也有极其严格细微的规定。如本人上一辈的男性长辈就有伯父、叔父、舅父、姑父、姨父等,女性长辈就有伯母、婶母、舅母、姑母、姨母等。这种不厌其烦的称谓方式,实际上是由着意强调血缘亲疏和系别的宗法社会派生的。在社会生活中,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正是由称谓表示出来的血缘关系以及由此确立的尊卑、男女、长幼的不同地位而排定的。孔子强调“正名”,要求人们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立意也就在此。 从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看,亲属集团乃至村落社区的多种民俗活动大多是围绕血缘关系这一轴心展开的。这一方面人们已谈得很多了,我们不妨从另一方面来看看。唐宋以降,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随着社会文化条件的诸多变化和社交活动的不断扩大,一些人突破了家族和村落的范围,根据自己的信仰、专长、志趣和特殊需要,相互交往,重新组合,形成了一些新的活动群体。如宋代文献中对此类家族、村落之外的民间结社、结会就有颇多记载[13]。应该说,这些游离于家族之外的社会交往和民间组织反映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但是人们还是笃信血缘的力量。异姓朋友常常通过“结义”的方式结成“义兄弟”,宋代的洪迈曾谈到这一现象:“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14]元、明时的戏剧、小说多有朋友“结义”的描写,如《单刀会》、《三国演义》就根据刘备、关羽、张飞的史事敷衍出一段“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并在后世成为“异姓兄弟”的楷模。旧时,浙江一带即有男子结拜组成的“十兄弟”,广州地区则有女子结拜组成的“金兰会”。明、清时的民间会党也常常模拟家族形式,以结盟方式入会,师徒间以父子相称,众徒间以兄弟相称。上述现象表明,人们始终认为,通过某种仪式使非血缘 的关系转化为象征性的血缘关系,就能够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和凝聚力。民间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宗法观念影响下的社会心理的另一重大表现是,数千年来,“孝亲”情感一直在社会观念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民间时时重复做的一件大事是对去世先祖的隆重祭奠和顶礼膜拜,以此祈求祖先保佑后人人丁兴旺,家族昌盛。人们认为其他神灵都不如祖先神尊贵,因而各地都建有祠堂、家庙,各家都奉祀祖先牌位,而定期举行祭祖仪式则是民间最重要的信仰活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人如果不祭祖先,那是没有容足之地的。“孝亲”的另一表现是对在世长辈的绝对顺从和孝敬。在人们心目中,“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正如《孝经》中说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5],因此,“百善孝为先”成为社会公认的准则,而“无父无子”、“六亲不认”的人,则为众人所不齿。 由尊祖孝亲又导出一个普遍的心理定势,即极端尊重传统,并因此形成了厚古薄今、因循守成的思想倾向。人们对待古已有之的传统惯制总是抱着谨慎恪守,不敢轻易背弃的态度,在评价事物时,总是以是否符合“古法”,是否传承有绪为标准,提出某种看法时,也总要引述古人、前人之语来加强自己说话的分量,民间长期流传的谚语、俗语常是劝戒他人时的有力法宝。民间三百六十行,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信奉的“祖师”,都讲究“家法”、“师承”,并有“祖师”创业授艺的神奇传说。如果木匠不标榜“师传绝技”,郎中不炫耀“祖传秘方”,便难以取信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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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管四川人叫小四川东北人叫小东北。你怎么看?
跟老外的意思一样。没有褒义也没有贬义。7
谁能介绍一下东北的饮食文化?(详细的)
东北菜 东北 东北菜包宁、 黑龙江和吉林三省的菜 肴。 它我国历史悠久、富有特色的地方风味菜肴,自古就闻名全国。东北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方。北魏贾思勰所著的《齐民要术》一书中,曾记述了北方少数民族的“胡烩肉”、“胡羹法”、“胡饭法”等肴馔的烹调方法,说明其烹调技术很早就具有较高的水平。辽宁的沈阳又是清朝故都,宫廷菜、王府菜众多,东北菜受其影响,制作方法和用料更加考究,又兼收了京、鲁、川、苏等地烹调方法之精华,形成了富有地方风味的东北菜。东北菜的特点是:烹调方法长于扒、烤、烹、爆;讲究勺工,特别是大翻在“八大”菜系里面,东北菜是没有排上号的。但这并没有妨碍它的生意,即使在远离其发源地的广州,东北菜也能像木棉花一样,开得热烈、豪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东北菜绝对是有群众基础的一种菜系。辣是一种硬约束,粤人多不吃辣,勺有功力,使保持形态完美;口味注重咸辣,以咸为主,重油腻,重色调;取料着重选用本地的著名特产。其主要名菜有“红扒熊掌”、“飞龙汤”、“三鲜鹿茸羹”、“美味鼻”、“白松大马哈鱼”、“白扒猴头”、“什锦蛤蟆油”等数百种。菜也不怎么用辣,一来二去,就有不少粤人加入了吃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东北肘子的人潮里。 A.东北菜是在满族菜肴的基础上,吸收各地菜系特别是鲁菜、京菜的长处,不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由于容易给人一种粗犷有余、精致不足的印象,所以高档的宾馆酒楼里很少做这种菜,这反而成全了东北菜“市民菜”、“百姓菜”的形象,一家子自己掏钱吃的话,东北菜真是很好、很实惠的选择。 B.东北菜以炖、酱、烤为主要特点,形糙色重味浓。粗线条的东北菜,不拘泥于细节,颇像粗线条的东北人,令人胃口大开。酱脊骨、酱猪蹄、酱鸡爪鸡脖鸡肝等酱菜,若佐以醇厚的高粱烧酒,便有几分豪气从胃中升腾,充满了塞外的味道。 C.东北菜一菜多味,咸甜分明,酥烂香脆,色鲜味浓,明油亮芡,讲究造型。烹调方法长于扒、炸、烧、蒸、炖、锅,白肉血肠、扒熊掌、金鱼卧篷、蜜汁樱花、什锦火锅别具一格,酱骨架、金针菇炖小鸡、猪肉炖粉条、锅包肉、丰收菜喷喷香,让人拍案激赏。 历史演进视野下的东北菜文化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圈中的风格特异性极强的子文化区位类型。作为历史上客观存在的饮食文化区位类型,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包括今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东部等的广大地区。一般来说,某种风格或类型的饮食文化都有相应的文化原生地域属性。这种文化的原生或地域附着是深深植根于自然生态土壤、文化生态系统土壤中的,而作为传统、嗜尚、心理层面的精神性饮食文化要素,它们又具有明显的超时空属性。饮食文化的这种超时空属性与行政区划更易等政治因素的变化往往是不同步的。作为区域饮食文化重要构成的菜品要素,不仅在空间范畴鲜明的体现着区域内食生产、食生活的具体内容,而且在时间上也同时记录着人们食行为方式、食文化风格的变化,因此,从历史文化演进发展的角度审视东北地区菜品文化,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不仅对东北地区菜品文化本身的深刻认识需要这种历史的观照,而且它的意义还可以放大到更广阔得多的众多的其他文化领域。 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的生态环境和文化历史特征 中国的东北地区,处于北纬42°至53°34′之间,是最冷的自然区。由于处在强大的蒙古高压笼罩之下,寒冷甚于版图中的其他任何地区,这无疑是东北地区自然生态的基本特征,因而成为该地区文化历史的首要环境因素。东北地区江河湖沼等地面水源丰富,既保证了繁茂的植被,为陆地动植物的生长和种类繁卫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也使这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优越的森林广被、草原广袤地区,同时也是最理想的狩猎、畜牧、渔捞、种植业天然综合性的经济区。 食物原料、自然资源,应当是饮食文化,尤其是人类更多依靠自然本身阶段饮食文化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环境因素。东北广被的森林,在经受了良久时间的巨大生态改变之后的今天,仍有1700万公顷的自然林区,占全国森林总资源的60%。众多种属和数量的禽兽栖息在这里,它们和丰富的植物性山产品一同向这里的人们供献了美味的食珍。丰富的水域为人类提供了种类繁多、数量丰富的鱼类。广袤的平原草地则是得天独厚的畜牧乐园。根据笔者对东北地区1419世纪见诸文录确曾被人们用作过食料的食物资源的初步研究所统计的很不详备的数字,情况大致是:禽类70余种,畜兽类50余种,鱼类100余种,果实类60余种,菜蔬类100余种,谷物类40余种。直到20世纪中叶以前,东北的大部分地区还基本是“棒打獐子瓢淘鱼,野鸡飞到饭锅地广人稀,应当是东北饮食文化圈另一个不可低估的非常重要的文化特点。东北地区的人口稀少和生存空间广大,便决定了单纯“靠天吃饭”模式的经济生活。人口对自然的压力微弱得似有似无,生态环境近乎初文状态,稀薄人口的消耗只是无数禽、兽、鱼、果蔬等自然产物的极少的一部分。这就使东北地区的生杰长久地保持着基本平衡的状态。东北这块食物乐园,直到本世纪初以前,一直都未因食物的压力而造成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丰富的食物资源和相对稀少的人口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协调关系,在自然界的食物链循环过程中,尚未出现内地许多地区那样因人的插入而造成各营养级层次结构的颠覆崩溃。“吊儿郎当混大荒”,这句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在流行的乡村俗谚,反映了东北农民粗放经营和不难于生计的基本史实。东北地区的居民,在漫长的历史上都是畜牧、狩猎、渔捞、采集、种植这样顺序合理的生产方式,都是以肉食(兽、禽、鱼、乳)为主,植物食物(五谷、蔬果)为辅的合理的食物结构。 到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与内地“江河日下”的趋势相反,东北地区却呈现了小区域的文化活跃上升现象。大批的欧洲人,俄国以及后来的苏联人、法国人、希腊人、德国人、波兰人、南斯拉夫人、匈牙利人、犹太人以及日本人、朝鲜人等外籍人拥进东北地区。他们各自民族的饮食习俗影响,至今仍在发生作用。众多的外籍人不仅以自己特异的民族、肤色、服饰、语言、习惯、生业、居处,更以各自的食物和食习使近代东北地区,尤其是大小城市充满西方文化色彩和异国请调。据1937年的调查,仅哈尔滨市的西菜馆就有260多家,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外籍人经营的。19世纪末,由于“关东”封禁政策的完全打破,内地人也纷纷大批涌到东北地区“闯关东”。这一段时间的东北地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开发和饮食文化“关内”——“关 外”;中国——外国的热烈交流新形势。过去人口稀少和自然经济模式改变了。然而,物皋民丰的历史特点并没有在这一时期完全逆转。作为“舶来品”的外来文化,啤酒、面包、香肠、西餐以及相关文化在雪水滋润的黑土地上生根了。 东北地区饮食文化圈内民众生活的历史风貌 肉食为主,应当说是东北民众在数千年甚至更长久历史上的饮食生活基本特点之一。这种特点最少是维持到了19世纪末叶,这里的土著居民,如满族、蒙族、达翰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锡伯族、赫哲族、吉里族、苦夷等基本如此。只有朝鲜族、部分盛京满族、相继出关的汉人例外(这还主要是17世纪中叶以后的事)。他们的肉食主要来自畜牧的羊、牛、马、骆驼等大畜牲和射猎的禽兽、渔捞的鱼类,当然也包括饲养的猪、鹅、鸭、鸡等,但以畜牧、射猎、渔捞三大项为主。这种生活,即便到现在的草地牧点及黑龙江、乌苏里江边,那些少数民族的食物结构也基本如此。五谷作为副食,是肉食为主的伴存特点。东北地区很早就有谷物种植业,自《后汉书》留下东北地区“土宜五谷”文录之后,累代官修史书及私家史乘关于这里农业史录不胜枚举。但是,比文字纪录更早、更丰富的纪录却是大量出土的史前文化遗存。在目前已经发掘和发现的史前文化遗址中,辽宁沈阳市新乐遗址堪称代表。这座距今已72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氏族公社聚落遗址,以它那约有100平方米的谷物加工厂,再现了原始农业的发达景象。值得注意的是,内地,尤其是黄河流域所有的谷物品种,东北地区几乎都有,名副其实的“五谷杂粮”齐全。五谷杂粮齐全,又仅作为副食,作为众多品种结构组成的肉类主食之外的副食,那是很有意义的。因为它使得人们的食物内容更加丰富,营养结构更加合理。 菽类比重大及豆制品多的特点,是东北文化区位内不能忽略的又一饮食文化特征。菽类之王大豆,是北方人的发明,也是北方人民的传统食物原料。菽类植物,如大豆、小豆、绿豆、豌豆、蚕豆、豇豆、扁豆、云豆、刀豆、菜豆等20余个品种,既可烧饭、煮粥、裹蒸为主食,也可作为菜肴副食。同时,大豆还可以制酱、酱油、豆腐、豆芽、豆浆各种成品。 丰厚的冬贮,是东北地区人们饮食文化的聪明创造。由于无霜期短,人们吃地产蔬菜的时间只有6个月左右(南北跨度大,因此差异也很大)。为解决漫长冬季对蔬菜的需要,东北人,尤其是下层社会广大民众,都要在夏季里蔬菜品种多、数量多又价格低廉的时候大量晾制干菜(品种可多达10余种)。入秋之时则要大量窑藏白菜、萝卜、马铃薯等越冬蔬菜。同时要大量渍酸菜、腌制品种丰富的各种咸菜。这是历史传统,也是直到今天仍在广大农村保留着的风俗。 冷冻食品是东北地区人民的典型食俗之一。漫长的寒冷冬季,给人们的饮食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但也因此决定了特异的文化风格。严冬是大自然赐予的得天独厚的大冷库。可以无限量、无代价的储存各种食品和原料、灭菌防腐保鲜、独具风味。肉类可以埋在雪下或淋水挂上冰衣长久保鲜,蔬菜也可以埋在雪下保鲜保色。可以冻豆腐、冻奶、冻干粮(馒头、豆包、饺子、年糕)、冻水果。至于红果蘸上冰糖的神奇食品“冰糖葫芦”,更是东北入冬季里的风俗美食。冷冻的肉可以很便利地切成极薄的片和极细的丝。冻鱼的味道更美,也更便于加工烹制。当然更不要说现在生活中人们喜爱的冰淇淋等各种冰果、冰点了。不惧冰雪,喜爱冰雪,不仅夏季里嗜食冷冻食品以降温防暑特色,冬季里也喜欢冷冻食品爽口开胃。这的确是令南国居民们既欣羡又怯于问津的东北人独具特色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