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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和飞行规则

  (民航总局令第120)

  C章 特殊的飞行运行

  第91.217 适航审定为初级类航空器的运行限制

  任何人不得驾驶初级类航空器为取得报酬或租金而进行商业性载客飞行。

  H章 商业非运输运营人的运行合格审定要求

  第91.70条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应当经局方按照本章审定合格并获得局方颁发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方可使用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以取酬或出租为目的的商业航空飞行。

  第9l.733条 对空中游览飞行的附加要求

  (a)除自由气球外,实施空中游览飞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和着陆必须在同一起降点完成,该起降点必须在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得到批准,并且航空器在飞行时距起降点的直线距离不得超过40千米。对于使用自由气球实施的空中游览飞行,其飞行区域必须在运营人的运行规范中得到批准,每次飞行的起飞和着陆地点必须包含在该区域之内。

  (b)初级类飞机、滑翔机以及局方规定的某些特定型号航空器不得用于空中游览飞行。

  O章 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01条 适用范围

  本章规定了管理超轻型飞行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行的规则。在本章中,超轻型飞行器是指由单人驾驶,仅用于娱乐或体育活动、不需要任何适航证的空中飞行器具,并且符台下列条件之一:

  (a)如无动力驱动,空机重量小于71千克(155磅);

  (b)如有动力驱动,应当满足下列限制:

  (1)空机重量小于116千克(254磅),不包括在遇险时使用的漂浮和安全装置;

  (2)燃油容量不超过20升(5美制加仑);

  (3)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100千米/小时(55海里/小时);

  (4)发动机停车后的失速速度不超过校正空速45千米/小时(24海里/小时)。

  第91.1303条 检查的要求

  (a)在局方要求时,按照本章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任何人应当允许局方检查其飞行器是否适用于本章的规定。

  (b)在局方要求时,超轻型飞行器的驾驶员或运营人应当提供表明该超轻型飞行器只遵守本章规定的可靠证据。

  第91.1305条 偏离

  需要偏离本章要求实施运行的任何人应当持有局方颁发的书面偏离批准文件。

  第91.1307条 合格证和登记

  (a)超轻型飞行器及其部件和设备不要求按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进行审定,也不要求具有适航证。

  (b)局方对驾驶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没有航空知识、年龄及经历的具体要求,也不要求其具有航空人员执照及体检合格证。

  (c)超轻型飞行器不要求国籍登记或喷涂任何标志。

  第9l.1309条 有危害的运行

  (a)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b)任何人不得允许从超轻型飞行器上以对他人人身或财产产生危害的方式投放物体。

  第91.1311条 昼间运行

  (a)超轻型飞行器只允许在日出至日落之间运行。

  (b)如果超轻型飞行器装有工作良好的防撞灯,且至少在5公里可见,仍可在公布的日出时问前30分钟和公布的日落时间后30分钟的黎明和黄昏运行该飞行器。

  第91.1313条 在航空器附近运行的规则

  (a)运行超轻型飞行器的人员应当保持警觉,观察并避开其他航空器,并且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所有航空器。

  (b)任何人不得以可能对其他航空器产生碰撞危险的方式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c)有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应当将航行优先权让给无动力的超轻型飞行器。

  第9l.1315条 在人口稠密区上空运行

  任何人不得在城市、集镇、居民区的人口稠密区或任何露天人群集会上空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17条 在特定空域里的运行

  未经空中交通管制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19条 在空中危险区、空中禁区或空中限制区的运行

  未经使用或控制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机构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空中危险区、禁区或限制区内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23条 地面目视参考

  在不能看清地面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运行超轻型飞行器。

  第91.1325条 飞行能见度和距离云的要求

  任何人不得在飞行能见度或距云距离小于本规则第91.155条要求的基本目视飞行规则最低天气标准时运行超轻型飞行嚣。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371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取得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资格,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

  第十二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及有关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一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l O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

  (二)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

  (三)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

  (四)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

  航空体育运动管理办法

  (1991年8月1O日国家体委令第l5号发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使用民用航空器和航空运动器材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个人。

  航空体育运动使用的民用航空器包括飞机、直升机、滑翔机、载人气球、飞艇等。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管理本地区的航空体育运动。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发布的航空法规及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有关航空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对本地区航空体育运动的管理。

  第六条 从事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航空运动学校、航空运动训练基地、航空体育俱乐部等)和个人,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主管外,还应根据开展不同的航空运动项目分别接受民航地区管理局有关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接受当地空中交通管制、无线电管理等主管部门有关业务工作的管理。

  第七条 从事除航空模型普及活动以外的航空体育运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报告并办理登记手续。

  使民用航空器进行航空体育运动的,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取得通用航空许可证。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第四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施放气球活动。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第六条 对施放气球单位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未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第十三条 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县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资格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安全要求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按照权限对施放气球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或者超出审批范围,施放气球的;

  (二)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

  (三)涂改、伪造或者转借资质证或者资格证的;

  (四)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五)施放的气球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

  (六)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七)发生无人驾驶自由气球非正常运行、系留气球意外脱离系留或者其他安全事故,未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的;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l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

  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2000]5号2000年11月10日发布施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它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以开展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民办的中心、院、社、俱乐部、场馆等社会组织。

  第三条 体育行政部门是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并负责在民政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第四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三)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四)负责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五)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先进;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

  (七)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八)其他应由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的职责。

  第十九条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体育行政部门有权撤销已出具的登记审查批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下面是更多关于滑翔机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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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悬挂滑翔机的简介

动力三角翼也称动力悬挂滑翔机,是航空运动领域中最受欢迎的一种轻型动力的飞行器,70年代在欧洲兴起至今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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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悬挂滑翔机的介绍

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一些工业发达的相继出现了动力滑翔机。这种滑翔机带有动置,能够起飞,在飞行中动力装置关闭后,仍能继续滑翔和翱翔,需要时还可以再次起动动力装置。动力悬挂滑翔机是指没有起落装置和座舱,驾驶员吊在升力面之下进行滑翔的简易滑翔机。悬挂式滑翔机按翼面结构,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硬机翼,形状像轻型的滑翔机;一种为伞翼。后一种在国际上开展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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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机的定义是什么,有动力的算不算滑翔机?

glider

没有动力装置,重于空气的翼航空器。它可飞机拖曳起飞可用绞盘车或汽车牵引起飞,更初级的还可从高处的斜坡上下滑到空中。在无风情况下,滑翔机在下滑飞行中依靠自身重力的分量获得前进动力,这种损失高度的无动力下滑飞行称滑翔。在上升气流中,滑翔机可像老鹰展翅那样平飞或升高,通常称为翱翔。滑翔和翱翔是滑翔机的基本飞行方式。现代滑翔机主要用于体育运动,分初级滑翔机和高级滑翔机。前者主要用于训练飞行,后者主要用于竞赛和表演。滑翔机具有与飞机显著不同的狭长机翼,机身外形细长,呈流线体。机体表面光滑,甚至打蜡,藉以提高升阻比,减小滑翔飞行中的下滑角。衡量滑翔性能优劣的参量称滑翔比(前进距离与下沉高度之比),滑翔比与升阻比的数值相等。现代高级滑翔机的升阻比已超过50。

人类很早就憧憬象鸟一样在空中飞翔。15世纪的伟大艺术家、发明家达·芬奇曾设计过一种扑翼机,设想人趴在上面,用手脚带动 一对翅膀飞起来。古代的中国人,希腊人、巴比伦人和印度人也作过类似的尝试。但人没有类似鸟的肌肉和骨骼,所以他们的理想无法实现。

1801年,英国的乔治·凯利爵士研究了风筝和鸟的飞行原理,于1809年试制了一架滑翔机。他记述说:滑翔机不断地把他带起,并把他带到几米外的地方。但在后来的试验中,这架滑翔机被撞毁了。1847年,已是76岁的凯利制作了一架大型滑翔机,两次把一名10岁的男孩子带上天空。 一次是从山坡上滑下,一次是用绳索拖曳升空,飞行高度为2—3米。4年后,由人操纵的滑翔机第一次脱离拖曳装置飞行成功,凯利的马车夫迟为第一个离地自由飞翔的人,飞行了约500米远。

凯利对飞行原理、空气升力及机翼的角度、机身的形状、方向舵、升降舵、起落架等都进行了科学的研究和试验,他首次把飞行从冒险的尝试上升为科学的探索。

德国土木工程师李连塔尔所设计的滑翔机把无动力载人飞行试验推向高潮。从1871年起,他就热衷于研究和制造滑翔机,他利用所有余暇研究空气动力学、试制飞机和驾机试飞。他所著《鸟类飞行是航空的基础》一书被后来的飞行探索者奉为经典之作。他于1891年制作了第一架固定翼滑翔机,两机翼长7米,用竹和藤作骨架,骨架上缝着布,人的头和肩可从两机翼间钻入,机上装有尾翼,全机重量约2公斤,很象展开双翼的蝙蝠。他把自己悬挂在机翼上,从15米高的山岗上跃起,用身体的移动来控制飞行。滑翔机的在气流作用下,轻盈地滑翔,在90米外安全降落。这是世界上第一架悬挂滑翔机。1891—1896年间,李连塔尔共制作了5种单翼滑翔机和2种双翼滑翔机,先后进行了2000多次飞行试验。1896年8月9日,他驾驶滑翔机在里诺韦山遭遇强风而坠落,次日死去。他留给后人的最后一句话是:必须作出牺牲。

李连塔尔虽然死了,但他给后人留下的遗产是巨大的。后来的飞行探索者,包括第一架动力飞机的发明者莱特兄弟,都从李连塔尔的研究试验成果和勇敢探索精神中吸取了宝贵的营养。

1914年德国人哈斯研制出第一架现代滑翔机,它不仅能水平滑翔,还能借助上升的暖气作爬高飞行,并且其操纵性能更加完善。从此,滑翔机进入了实用阶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滑翔机曾用来空降武装人员人员和运送物资。今天它主要用于体育航空运动。

(图)(德国制造的现代滑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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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机与飞机有什么不同,有什么区别

您是滑翔机和固定翼飞机的区别吧

滑翔机(glider)是一种没有动力装置于空气的固定空器。它可以由飞机拖曳起飞,也可用绞盘车或汽车牵引起飞,更初级的还可从高处的斜坡上下滑到空中。在无风情况下,滑翔机在下滑飞行中依靠自身重力的分量获得前进动力,这种损失高度的无动力下滑飞行称滑翔。在上升气流中,滑翔机可像老鹰展翅那样平飞或升高,通常称为翱翔。滑翔和翱翔是滑翔机的基本飞行方式。

滑翔机具有与飞机显著不同的狭长机翼(即较大的机翼展弦比),机身外形细长,呈流线体。高级滑翔机的机翼展弦比可达30以上,在设计上趋向于驾驶员躺卧舱中,以便减小机

身截面积。机体表面光滑,甚至打蜡,借以提高滑翔机的升阻比,减小滑翔飞行中的下滑角。人们常用滑翔比(滑翔中前进距离与下沉高度之比)来衡量滑翔性能的优劣。由滑翔飞行的平衡关系可知,滑翔比与升阻比相等。现代高级滑翔机的升阻比最高已超过50。有的滑翔机机翼上还装有可操纵打开的减速板,用于在必要时增加阻力,或是在着陆下滑时调整下滑角,以便在指定地点准确着陆。动力滑翔机装有小型辅助发动机,不须外力牵引即可自行起飞,当到达预定高度时关闭发动机进行基本的滑翔飞行。动力滑翔机可提高训练飞行的效率和安全性。   现代滑翔机采用强度高、重量轻的材料制造。主要结构材料有:木材、层板、织物、铝合金和玻璃钢等。70年代以后出现了用碳纤维 复合材料造的高级滑翔机。现代悬挂滑翔机的机翼大多为伞翼,其平面形状为三角形或矩形,在锥形骨架上铺有不透气的合成纤维布料。

固定翼飞机是指飞机的机翼位置、后掠角等参数固定不变的飞机;相对现代一些超音速飞机,在以低速飞行时,为了得到较大的升力,机翼伸展较大(后掠角较小),在飞行中随飞机速度增大,后掠角可以改变加大,这就不再是固定翼飞机了,典型的是直升机,它也叫旋翼机,没有固定的机翼;舰载飞机为了减少停放时占地面积,将机翼折叠;但飞行中机翼不能出现折叠动作的,或改变角度的,仍属于固定翼飞机。目前民航客机都属于固定翼飞机。国内外市场上的固定翼飞机模型多为单翼、双翼飞机。

当今世界的飞机,主是固定翼飞机,机翼平伸机体两侧,主要产生升力,机翼相对固定。   另有一种变后掠翼飞机,即机翼后掠角在飞行中可以改变的飞机,也属于固定翼飞机。现代超音速飞机广泛采用的小展弦比大后掠机翼,超音速阻力较小,但低速时气动效率低,升力特性不好。用低速性能好的小后掠角的大展弦比机翼又会使超音速性能变坏。变后掠翼飞机通过机翼后掠角的变化可以解决高、低速性能要求的矛盾。飞机在起飞着陆和低速飞行时用较大的后掠角,这时机翼展弦比最大,因而具有较高的低速巡航效率和较大的起飞着陆升力。在超音速飞行时用较小的后掠角,机翼展弦比和相对厚度随之减小,对于减小超音速飞行的阻力很有利。此外,超音速轰炸机和强击机作超低空高速飞行时,为了减少不平稳气流引起的颠簸,也要求机翼后掠角小,展弦比小。现代变后掠翼飞机常用于多用途战斗机、歼击轰炸机和战略轰炸机,例如苏联的米格-23战斗机、图-160战略轰炸机,以及西欧的“狂风”和美国的F-14战斗机、B-1战略轰炸机都是变后掠翼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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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翔机是怎样起飞的

滑翔机是最简一种最简单的有翼,要使它飞起来,首先要沿着地面推动,当速度快到使机翼产生的升力超过滑翔机自身重力时,才能升到空中飞行滑翔机是最简单的一种友谊,飞机要使它飞起来,首先要沿着推动,当它的速度快到使机翼产生的升力超过滑翔机自身重力时,才能升到空中飞行中因地滑翔机是最简单的一种友谊,飞机要使它飞起来,首先要沿着地面推动,当它的速度快到使机翼产生的升力超过滑翔机自身重力时,才能升到空中飞行中,因地球引力的作用,会一边前进,一边慢慢降落,空气的摩擦力也会产生力,将滑翔机向后拉,就会减慢滑翔机的飞行速度,所有航行气都要受这两对方滑翔机是最简单的一种友谊,飞机要使它飞起来,首先要沿着地面推动,当它的速度快到使机翼产生的升力超过滑翔机自身重力时,才能升到空中飞行中,因地球引力的作用,会一边前进,一边慢慢降落,空气的摩擦力也会产生力,将滑翔机向后拉,就会减慢滑翔机的飞行速度,所有航行气都要受这两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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