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属于我国西藏自治省级行政单位),是自治区的首府所,相当于一般省会。
拉萨具有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藏传佛教圣地。位于西藏高原的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海拔3650米(要防内源氧缺乏症),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拉萨河流经此,在南郊注入雅鲁藏布江。
2017年,拉萨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4月2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名单,全国17座城市入选,拉萨名列其中。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扩展资料:
拉萨史称“逻些”,是我国历史文化的名城。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全藏,将政治中心从山南迁到拉萨,后历经千年发展,逐步形成了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1960年1月,设立拉萨市;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拉萨市成为自治区首府。
拉萨全年多晴朗天气,降雨稀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全年日照时间在3000小时以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拉萨境内蕴藏着丰富的各类资源,相对于全国和自治区其他地市,具有较明显的资源优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拉萨
拉沙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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