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个人旅游申请步
1、准备有效
办理短期签证,你的护照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
办理更新1至5年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需超过你申请签证日期的15个月以上
办理3个月以上长期签证,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中国日期的15个月以上
2、选择申请国家
准备前往一个或多个申根国家的旅行者,必须首先考虑向哪个国家的驻外代表机构申请签证。
前往一个申根国家的旅行者,须在该国驻外代表机构申请签证。
准备前往多个申根国家的旅行者,须向主要逗留国(主要旅行目的国)的驻外代表机构提出签证申请。
没有明显的主要逗留国时,向进入申根地区的第一个国家的驻外代表机构提出签证申请。
3、申根签证材料清单(旅游为目的,申根区域停留期不超过90天)
(1)护照
(2)照片(白底彩色近照4张,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3个月内;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3)身份证(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
(5)经济情况证明
申请人要提供由银行出具近期3-6个月的银行借记卡的对帐单原件,要求有一定的余额;
申请人要提供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活期存折,要求有一定的余额,如工资的存折复印件等;
五万以上存款证明原件一份,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票交割单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财产的文件)
(6)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7)工作证明(在职人员——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申请的家庭住址、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机票订单(往返机票预订)
(9)酒店订单及行程(旅馆预订证明,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交通及日程安排)
(10)保险(在所有申根国家有效的逗留期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1)其他补充材料(如果夫妻同去,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丢失,请提供结婚证件丢失说明;
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使馆有权在受理签证时抽取申请人到使馆面试,或要求申请人回后到使馆面试销签)
4、预约及面签
预约:(以德国为例)德签是按使馆网站预约页面提示一步步操作,会有具体日期和时段可选(出现看不懂的德文单词时google一下)。
订好后会收到确认邮件,把它打印出来,届时带上,在准备资料的过程中,就该考虑预约了。
面签:带上各种文件及各种原件全部奉上。
房本、暂住证和户口本签证官基本上不看,收走的是个税原件、保险单、银行对账单、社保复印件,以及护照。
扩展资料:
申根签证适用国家:
到2011年,正式实施申根协议的国家有26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
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列支敦士登、马耳他和瑞士。
另外,下列国家因为与申根邻国没有实际上的边境检查,也可以凭申根签证任意进入:安道尔、梵蒂冈、圣马力诺、摩纳哥。
申根签证费用:
办理签证一般需向使馆/总领馆支付签证费60欧元(欧元参考汇率查询>>>),根据各国家办理签证的具体情况及汇率状况,金额略有不同。
签证服务费:除了可以免除费用的情况之外,此项费用均需提供。
签证服务费为180元,此项收费与使领馆共同制定,包括签证申请过程中签证受理中心提供的信息咨询,预约,材料审核,申请表格录入等各项服务。
参考资料: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 -签证规定
百度百科-申根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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