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其人,只不过名字是同音不同字史里为诺岷,纳喇满洲正蓝,清朝大臣。
雍正元年,擢内阁学士,授山西巡抚。各直省徵赋,正供外旧有耗羡,数多寡无定。州县以此供上官,给地方公用而私其馀;上官亦往往藉公用,檄州县提解因以自私。
康熙间,有议归公者,圣祖虑官俸薄,有司失耗羡,虐取於民,地方公用无从取办,寝其议不行。诺岷至山西,值岁屡歉,仓库多亏空。诺岷察诸州县亏空尤甚者,疏劾夺官,离任勒追;馀州县通行调任,互察仓库;并虑州县不得其人,请敕部选贤能官发山西补用。
二年,诺岷疏请将通省一岁所得耗银提存司库,以二十万两留补无著亏空,馀分给各官养廉。各官俸外复有养廉自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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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敏被雍正赐死原因:
公元1722年,雍正登基后,决定派出得力官员到各省任职,一边惩治腐败,一边追逃欠款。派往山西的巡抚,是大将军年羹尧推荐的诺敏。他不负圣望,只用短短半年时间,就把山西多年的欠款都还上了。为了树立榜样、表彰典型,雍正不但给诺敏封了个“天下第一巡抚”的称号。
孰料,雍正的“嘉奖令”发布10多天,大臣田文镜就递上弹劾诺敏的折子,说是山西全省297名官吏,上下其手,左右联络,表里为奸,欺蒙朝廷,俨然一个塌方式腐败。
原来,“两年贡银、一年完成”的所谓“天下第一”奇迹,是诺敏“两手”抓出来的:一手横征暴敛,连老百姓过桥、过路都要纳税;一手“借”商人的银两充数。整个山西“民怨鼎沸、富商逃亡”。
事发之后,在雍正收到的400份奏折中,有300份是为他求情的。但经审理,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连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于是,雍正不但要杀诺敏,而且决定处以“腰斩”。后经大臣劝谏,才改为“赐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诺岷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纪检委-雍正为何赐死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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