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属于吉安市。
安福县自古被誉为“赣地”。江西省吉安市西部,居吉安市区、新区、宜春市区、萍乡市区4个地级市之地理中心,距离吉安市、新余市、宜春市车程1小时,毗邻革命圣地井冈山,国土面积2800平方公里,人口近42万,通行赣语。
安福县是中国“火腿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樟树之乡、陈山红心杉原产地、全国第一批商品粮基地县。
扩展资料:
秦朝以前,安福先后隶属吴国和楚国。公元前222年,秦朝在今安福境内设立安成和安平二县。县治所分别设于今严田镇和竹江乡境内。
西汉初年,境内安平县为豫章郡18县之一;安成县为长沙郡辖县。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安成、平都(公元96年,改安平为平都)、宜春、萍乡、新余、永新6县合并,设立安成郡,郡府设于境内安成县,归属扬州。
太康元年(280),安成郡新增广兴县,安成改为安复县,统7县,改隶荆州。隋开皇九年(589),将安复、平都二县合并为安成县。
十年(590),废安成郡,安成县隶属吉州。十八年(598),安成县改为安复县。唐武德五年(622),升安复县为颖州,七年(624)废州,改安复县为安福县,安福之名自此始。
元元贞元年(1295),安福升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清乾隆九年(1744),从安福县上西乡划出12个都之地(即今莲花县的路口、湖上、闪石、坊楼、高州、六市等乡镇),与从永新县划出的一部分辖地,设置莲花厅(今莲花县)。自那时起,安福版图基本未变。
民国时期的安福县,1912年直属省;1914年属庐陵道;1926年直属省;1932年属江西省第十行政区;1935年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安福老革命根据地,先后隶属井冈山根据地和赣西南苏维政府、湘赣省苏维埃政府。
1949年7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安福县。安福县先后隶属江西省吉安分区、吉安区、吉安专区、井冈山专区、井冈山地区、吉安地区、吉安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福县
安福县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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