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属于江西省抚。
广昌县,江西省抚州市下辖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夷山西麓,于南宋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而得名。东与福建建宁、宁化接壤,西连宁都,南界石城,北毗南丰。
距向(塘)莆(田)铁路南丰站56公里,距省会南昌仅260公里,距京九线赣州站227公里,距浙赣线鹰潭站200公里,距厦门580公里,广州710公里。全县总面积1612平方公里,辖6镇5乡1场129个行政村和1个省级工业园,总人口25万。
广昌是中国白莲之乡。广昌白莲最早始种于唐朝仪凤年间,距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为历代“贡品”,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年种植面积9万亩,年产量达900万公斤,年产值超过5.4亿元。因搭载航天卫星太空育种,培育的“太空莲”品质独一无二,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县级榜首,成为全国最大的白莲科研生产中心、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特别是盛夏时节,广昌成为花的世界、花的海洋,呈现的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好景象。因此,广昌也有“中国最美的田园风光”之称,也是中国民协命名的“中国莲文化之乡”。
扩展资料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析南丰县南部三乡置广昌县,因道通闽广,隶属建昌军,故名广昌。元朝,属建昌路。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末广昌均隶属建昌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府,广昌隶属江西省。中华民国三年(1914年),广昌属豫章道。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中华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0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04月,复原建县,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08月,广昌析出南部置赤水县。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09月,广昌与赤水两县合并为广赤县。中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复名广昌县。
1949年10月,广昌隶属宁都专区。1952年属抚州专区,1954年0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赣州地区)。1983年07月27日,将赣州地区的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1983年08月,正式划入抚州地区。现为抚州市辖县。1984年,设置苦竹镇。1984年05月31日,塘坊公社分设塘坊乡、大株乡。
1985年03月15日,撤销甘竹、头陂、赤水、驿前乡,设置甘竹、头陂、赤水、驿前镇。1985年08月30日,撤销沿江乡建制,划归旴江镇管辖。
2001年10月22日,撤销苦竹镇、新安乡,划归旴江镇管辖;撤销高虎脑乡,划归驿前镇管辖;撤销大株乡,划归塘坊乡管辖;撤销柯树乡,划归头陂镇管辖。2016年02月15日,撤销广昌县塘坊乡,设立广昌县塘坊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昌县
参考资料来源:广昌县人民政府-县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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