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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被判敲诈勒索 法院:以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为要挟内容

2019-11-29 11:00社会

简介" 山东胶州农民王书春因房屋被强拆后未得到补偿,长期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8年8月28日,山东胶州九龙街道办事处为王书春房屋被强拆后的补偿问题召开听证会。一周多后,王书春被刑事拘留。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书春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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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被判敲诈勒索 法院:以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为要挟内容

山东胶州农民王书春因房屋被强拆后未得到补偿,长期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8年8月28日,山东胶州九龙街道办事处为王书春房屋被强拆后的补偿问题召开听证会。一周多后,王书春被刑事拘留。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书春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决后,王书春上诉。2019年11月21日,青岛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青岛中院认为,王书春在政府部门将房屋强拆后,到中央、省、市各部门敏感区域反映情况,给九龙街道办事处施压,要求给其支付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房屋价格,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以影响地方政府形象为威胁、要挟内容,达到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据媒体报道,在当时的听证会上,王书春提出要求九龙街道办事处赔偿其被拆除的五间房屋约300万元,养鸡场赔偿约200万元。王书春多次称:如果达不到要求,要继续反映。根据青岛胶州湾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的评估,王书春的房屋被评估的价值为137224元。听证会未能对王书春的房屋补偿得出结论,听证会后,王书春又重新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直至2018年9月7日,他被刑事拘留。
对于二审的裁定结果,王书春的女儿王桂贤表示,他们会继续申诉。(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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