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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强奸醉酒女同学还“判三缓四”,孙小果都没这个待遇

2023-03-02 11:35社会

简介最近一段时间人们会看到一则新闻,浙江绍兴一家学校的学生强奸醉酒女同学,是这个事情曝光之后就只是配判3缓4,这件事情就引起大家的争议,有人会觉得这真的是有一些太轻。这一名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学生,现在就会光明正大享受着当年连孙小果都没有办法享受的...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会看到一则新闻,浙江绍兴一家学校的学生强奸醉酒女同学,是这个事情曝光之后就只是配判3缓4,这件事情就引起大家的争议,有人会觉得这真的是有一些太轻。这一名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学生,现在就会光明正大享受着当年连孙小果都没有办法享受的待遇。这一个判处的结果会拥有着很多的利好,这就意味着在象牙塔里照样还有机会继续玷污下去。
 
关于可以适用缓刑的一些情况,在这一个刑罚中也会拥有着很多不一样的规定适用于缓刑还必须要具备不一样的条件,比如犯罪情节比较轻,没有再犯危险性,有悔罪表现,在宣告缓刑之后,对于整个社区没有造成重大的影响。在当前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强奸罪本来就是一个恶性的暴力犯案,一般很难被认为没有再犯危险性,犯罪情节较轻,然后就可以进行缓刑。
当然也会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比如犯罪中止或者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可选择投案自首。这三种情况一般是可以得到相应的减轻处罚,可这一名学生显然就没有这一方面的争议,有媒体在搜罗被宣告缓刑的案例之后就会发现,似乎缓刑好像是一个不一样的错觉,但是细看之下这些都是比较正常的。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蓄意而为之,比如选择设局下套,让女同学喝醉酒,然后实施强奸,这就应该被评价为犯罪动机恶劣,犯罪手段龌龊,需要选择调高量刑。法官断案本来就应该全面的去掌握案情,综合各种情节,然后去做出一些相应的裁判单纯性,单纯性凭借着上面的这些情节就决定量刑,这显然是不应该的。哪怕退一万步来说,由于强奸的恶性是发生在学校排练室,这是胆大妄为。所有的人在一起喝酒,可是当自己在醒来之后,就把还在沉醉过程中的女同学抱走,然后实施强奸,这就是十足恶劣的行为是趁人之危。根据这样的操作。
根据这样的操作,根本就没有办法判定犯罪行为太轻,不会有再犯的危险性。对于赵某某进行判三缓四,这很明显不符合当前的法律,而且社会效果也是比较恶劣的。在现实的生活中还会有一些社会人渣以及垃圾瘪三,总是会选择色套的方法让女生被灌醉,然后实施强奸,这本来就是一种比较强健的犯罪手段。因此如果进行判三缓四,对于这些人渣显然就没有办法起到一个以敬效尤的作用,没有办法促进与预防犯罪也没有办法更好的去保护女生。
 
在说到这一个案件时,人们就会想到孙小果,孙小果在1994年时强奸女生,当时就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没有办法享受赵某某的判三缓四特殊待遇。但因为父母的关系,父母一直都在从中打通关系,因此这就导致自己可以取保候审,然后在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重新做人感恩戴德呢,根本就没有。在出来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到处犯下一些强奸案,在1997年之后前后强奸的人数就已经达到6个人,这也就意味着对于这些罪恶的犯罪分子没有必要选择缓刑,缓刑没有办法起到深刻的警醒效果,反而还会连累更多无辜的人。
而这一位大学生之所以会被判的很轻,可能很多人也会有一个疑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就意味着在这背后可能会有更多的渠道呢?如果不是上面有人,如果不是有强大的保护伞,相信根本就没有人会关注这个强奸犯。要想真正的杜绝此类的事件,就应该杀一儆百,用最严重的处罚来达到一个警醒的效果,让所有人都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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