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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未提前三天报备马上被行政处罚,山东济宁的做法有失公道,符

2022-06-09 17:41社会

简介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在6月5日的时候发布通告。5月31日,李某某乘坐高铁从确诊病例的外省进入到济宁市,但是并没有提前三天做好报备。...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在6月5日的时候发布通告。5月31日,李某某乘坐高铁从确诊病例的外省进入到济宁市,但是并没有提前三天做好报备。李某某到站之后才被工作人员发现,然后上报,后来又被点对点接反实施闭环的控制。对于李某某的行为,早就已经扰乱了当前防控疫情的秩序,济宁市公安局的高新区对于这一位李某某就作出了行政处罚。
年初河南的一位县长曾经说过一段话,这段话就让大家特别的质疑,也有一大片的批评声。原来这一位县长就说,你只要返回先进行隔离,然后进行拘留,让大家没有想到的就是几个月之前被大家特别质疑的做法,在进入到山东吉林市的时候,居然成为了既定事实。从当地通报可以看到,无论是选择自驾游又或者是选择乘坐火车,也不管来的地方有没有疫情,只要没有提前三天做好报备,全部都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还需要被行政拘留5天。
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下这中间的一些案例,有一位市民在5月1日的时候自驾大货车从河北的沧州行驶到山东济宁,因为没有提前报备,所以在被发现之后就执行行政处罚。5月24号周某选择回到家乡,但是并没有报备,因为这是一个次密切接触者,所以所造成的情况比较明显,自然就被行政拘留。
在第1个案例中,其实河北沧州早就已经持续两个月,都没有出现过本土的确诊病例,也就是说这一名驾驶员是从一个根本就没有确诊病例的地方,回到自己的家乡,却因为没有报备,直接就被行政处罚,这样的处罚是不是有点冤枉呢?如果是从高风险的地区进入,没有及时的做出报备,这确实是一个错误的做法,但是这个驾驶员很明显完全就是冤大头啊。
在第2个案例中,这一位周某因为属于次密切接触者,所以在返回自己的家乡时,确实应该及时的报备,但是从后续的结果也可以看出山东济宁市早就已经持续一个月都没有出现过确诊的病例,也就是说他的行为也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疫情传播,而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是被行政处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也让人觉得有一些特别的过分呢?难道现在想要回到自己的家乡都不可以吗?
自从疫情以来,全国各地也会要求来访的人员必须要通过小程序及时报备个人的信息,这是一个常规的做法,这类的报备就可以有效促进于各地人员在流动时的一些信息。在疫情发生之后应该及时的去追踪传染的链条,就是因为这种共识,所以很多的人民群众对于这类的措施全部都会表示理解,也愿意积极去配合,但是山东济宁这种做法是否是强制措施,难免有一些越界的行为吧。
没有提前三天报备就马上进行行政处罚,这没有法律规定,更是没有执法的依据,当然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有人确实谎报行程,故意隐瞒行程而导致疫情传播,从司法实践这方面来看,必然是需要付出法律的代价。可是仅仅是没有提前三天做好报备,马上就进行行政处罚,这很明显对于外来人员的有罪设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对于万步来说,提前三天就必须要做好报备,这一个政策的时间确实有着很高的门槛,几乎默认所有进入到山东济宁的人员全部都需要及时的捕捉这一个消息,但是这未免会有一些一厢情愿,也难保会有很多的人不知情。比如说有一些是来自于低风险地区的人,对于这些政策根本就不了解,也并不知道疫情存在着传播的风险,但是还是被行政处罚,这是不是也违背了当前的法治精神呢?
其实从防控政策来看,济宁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过度防控行为,这就是一刀切的懒政行为,只不过是想要减少自己这一方面的问题,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普通的老百姓身上。国家卫健委在6月5日的时候,曾经发布就不准的防控其中就有写到不准随意的限制出行的范围,其实针对的就是这种现象。
从一个地方的发展角度来看,如果进入到这座城市,全部需要提前三天报备,这也就意味着所有的人员流动以及经济行为全部都需要延后三天这种窘境,难道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不是一种拖累吗?有人说好不容易等到重新启动城市可以恢复活力,等待着经济秩序可以逐渐的运行,可没有想到现在居然选择这样的一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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