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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处理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 树立勇担当重实干讲诚信鲜
2019-10-23 15:20社会
简介"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今年6月,青岛市出台了《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处理办法(试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公务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问题,着眼于抓早抓?⒙湎嘎涫担?龅秸婀苷嫜稀⒏夜芨已稀⒊す艹ぱ希??砹艘慌?坏5辈蛔魑?...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今年6月,青岛市出台了《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处理办法(试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公务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问题,着眼于抓早抓小、落细落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处理了一批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树立了勇担当重实干讲诚信的鲜明导向。
瞄准“靶心”,完善“链条”
公务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公仆。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好干部标准,“学深圳、赶深圳”,不断探索新路径、激发新动能,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当好“担当作为、干净干事”守护者的意见》《关于奋进新时代勇担新使命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新时代青岛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营造了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但在部分公务员身上还存在着一些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问题,特别是在个别执法部门、窗口部门。从制度层面看,对公务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但又尚不构成违纪或问责的问题,尚没有可依据的明确规定,还属于政策的盲区。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市委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坚持问题导向,瞄准解决公务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问题这个“靶心”,从制度层面进行创新,依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出台了《青岛市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将当前各级机关公务员在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方面存在的尚未达到问责或者尚不构成违纪的突出问题,细化为13种具体情形,明确了7种处理方式,强化了结果运用,使干部队伍从严管理的“链条”更加完善,监督措施更具针对性。
精准“画像”,扭紧“螺丝”
“欲要平直,则必准绳”。从现实情况看,对那些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由于缺乏制度刚性约束,许多单位感觉“束手无策”,导致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处理办法》细化了13种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具体情形,比如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基层和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及时回应,能办不办、该办不办,或者办理不到位;不思进取,不在状态,安于现状守摊子,耽误发展或者工作无起色;服务承诺不兑现,约定事项不履行,不落实一次办好、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制等等。给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精准“画像”,让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在制度规矩面前现出“原形”。
《处理办法》还坚持与纪律处分规定和问责办法相衔接,拧紧“螺丝”,给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戴上“紧箍咒”。依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7种处理方式,由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形轻重对有关公务员进行处理。其中,情节较轻的,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情节严重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辞退。同时,强化了处理结果的运用,把“软要求”变为“硬约束”。处理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和选拔使用的负面情形。受到责令检查以上处理的,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因不胜任现职调离岗位或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处理结果归入本人档案,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多措并举,落实落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确保《处理办法》落实落细、发挥效用。强化主体责任,组织各区市和具有执法、审批、窗口服务职能的市直单位召开座谈会,解读《处理办法》精神,研究落实方案,每月进行工作调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立德为公”微信公众平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并回收《青岛市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处理办法(试行)调查问卷》6万余份,让广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掌握《处理办法》内容,深刻领会《处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激发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各级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许多单位将《处理办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贯彻落实《处理办法》与推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还开展了专题测试,确保广大公务员知晓并熟悉《处理办法》。
抓好处理办法的落实,重点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市和市直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细化、量化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界定标准及处理程序,完善日常管理监督制度。有的出台意见或纳入考核,如即墨市制定《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市北区将《处理办法》所列情形纳入平时考核,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通过明确业务工作目标,细化内部管理制度,为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行为界定提供标尺;有的开展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如崂山区、黄岛区组织部、人社局积极联合纪委监察等部门联合调查,排查问题、及时处理;胶州市专门成立12个常态化考察组,采取“按系统分片联系、常态化跟踪考察”的办法,全面掌握干部日常思想状态和现实表现,市公安局实行月报制度,定期排查通报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问题,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内部,组织人事部门和办公室、法规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进行调查;有的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如市中级法院、市民政局等单位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邮箱,开通专线电话,发放监督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查找摸排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问题。
重在平时,久久为功
《处理办法》出台以来,各级部门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多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红红脸、出出汗,先后有10多人受到不同程度地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乡镇宣传委员予以免职处理;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的科长诫勉谈话并予以免职;对机构改革后不积极服从处室工作分工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领导交办事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等等。让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的公务员受到惩戒,感受到压力,营造了公务员干事创业、健康成长的生态。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处理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公务员也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必须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当前青岛正在“学深圳、赶深圳”,强力推进15个攻势,努力实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等战略目标,需要一支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处理办法》作为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目前还有部分单位对《处理办法》认识不到位,存在“护短”意识,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敏感、处理不及时,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重点是指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将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情形纳入平时考核指标;会同纪检监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部门,结合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进行倒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曝光,强化舆论宣传,警示教育广大公务员;开展公务员及时奖励,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公务员得到认可、获得激励,在广大公务员中树立起勇担当、重实干、讲诚信的鲜明导向,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青岛市委组织部)
"Tags:青岛市,处理,担当,不作为,诚信,公务员,树立,实干,讲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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