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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胜诉却过不去审批关,谁阻挡了创新创业之路,官方回复了

2019-04-03 18:20社会

简介青岛一家企业在申办驾校过程中 拿到了执照 却被市运管部门以不合规划为由挡在门外 即使在四年里上诉至法院三次 法院均判定该企业胜诉的情况下 企业仍未能从运管部门拿到许可证 四年申办未果 团队里的员工陆续离职 纪女士已是企业里唯一的员工 陪伴她的也只有...


青岛一家企业在申办驾校过程中

拿到了执照

却被市运管部门以不合规划为由挡在门外

即使在四年里上诉至法院三次

法院均判定该企业胜诉的情况下

企业仍未能从运管部门拿到许可证

四年申办未果

团队里的员工陆续离职

纪女士已是企业里唯一的员工

陪伴她的也只有当初购买的大批办公设备

崭新地堆放在办公室里

经过媒体报道后

官方回应了




在李沧区某孵化基地的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企业负责人纪女士。四年申办未果,团队里的员工陆续离职,纪女士已是企业里唯一的员工,陪伴她的也只有当初购买的大批办公设备,崭新地堆放在办公室里。五年前,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纪女士成为了一名创业者,并准备创新性地开设一所“互联网+驾校”。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我就完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筹办了所有的硬件设施,准备(申请)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全了,我2015年1月30日到行政审批大厅去递交了这些相关的手续。

就在纪女士开始为下一步做规划时,却怎么也没想到,市运管局以不符合《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由,下达了《不予交通行政许可的决定书》。令纪女士不解的是,递交的材料都达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在申办条件中也没有符不符合规划这一项;国家层面更是在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改革举措中明确指出,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进入条件,取消以规划、听证等方式对驾培机构数量、类别和规模的管控,自己为何就收到了这样一张决定书。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收到不予交通行政许可的决定书后,我就很生气,明明我就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所以我要走法律程序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到法院起诉他。

市南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市运管局作出的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依法应予撤销。市运管局不服该判决,于2016年5月上诉至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市南区法院的判决,并要求市运管局在判决生效之日15日重新作出正确的行政行为。而这一次,市运管局却以同一理由作出第二次不予许可决定书,仍以不符合规划为由限制准入。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柴方胜: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院通过生效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得再以同样事实和理由做出和原来行政行为一样的行政行为,所以,行政机关又做出了和原来一样的许可决定,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

国家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并且也是持开放态度的,但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这种私自增设条件是与国家大众方针是背道而驰,也限制整个行业的公平竞争。

锲而不舍的纪女士又对市运管局第二次做出的不予许可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崂山区法院也给出了撤销决定书的判决,而此次,市运管局自行撤诉,不过却以办理许可为由,要求该企业重新递交手续审查,并于2018年11月,以该企业未再提交申请材料以及场地、设备等不匹配为由,再一次下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几次看到曙光,又几次碰壁的经历,让纪女士气愤又绝望。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

这等于说我前面这三年像白干了一样,重新递交手续重新办,这我肯定不认可。运管局要求我重新申办的这个行为,不仅没有法律依据,更明显是再次造成循环诉讼,规避执行。

在筹备之初可以达到“满分”的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在这未批的四年间,生生被空耗成了“不及格”。让纪女士难想明白的是,法院的三次判决不具备法律效力吗?2015年就提交的完整材料,为何现在又被要求重新提交?她多次拨打市运管局相关部门的办公电话,没想到过程却是这样的“踢皮球”。




市运管局工作人员:

你这个事情,现在这个业务应该在(审批)大厅那边,所以说具体的事情你要跟那边沟通一下。。

按照这个指令,纪女士又来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的运管业务窗口,得到的答复却与前一个电话截然相反。

市行政审批大厅的运管业务窗口工作人员:

我建议你还是回到运管局,因为包括这些决定、允不允许,都是运管局这边做出的,我们是执行运管局的这方面的一些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明确告诉纪女士,这件事现在应该由市运管局运管处和驾培处负责,并提供了这两个部门的办公电话,纪女士随后打电话进行咨询。

市运管局运管处工作人员:

你是驾培的事是吧,你最好打驾培处的电话。你打我们这个电话,也帮你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市运管局驾培处工作人员:

从受理环节,到最后准不准许可这个环节,都是在审批大厅。我们驾培处配合大厅去做,而不是驾培处去做。

最后的这个答案又将问题推回到了起点。一圈电话打完,纪女士更加茫然、不知所措,到底该找运管局的哪个部门呢?而四年来,她为创办企业投入的几百万资金已空耗殆尽,她也期待一个说法,为这四年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

我这三年场地费一共实际交了235万,因为这个事一直也没有办好,所以说这个费用是我实实际际在空耗的。对于我们这些创业者,我们能够响应国家政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参与进去。但真正到了办业务的情况下,我们碰到了一些问题,对于我们创业者来说,别说收益了,我们这些损失都不知道怎么办。我只能说,我现在非常失望。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柴方胜: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政府来讲,我觉得最关键的一个方面,就是工作当中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既然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应该更主动来纠错,来改正原来自己错误的行政行为。

在《今日聚焦》报道后,市交通局、市运管局均做出回复,对反映出的问题已经展开梳理、严查责任,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改善营商环境,给创业者们提供公平、开放、便利的平台。

市运管局党委副书记张青:通过这件事,暴露出我们的工作确实还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部门间衔接配合不够、履职担当不足的问题。

在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对纪女士的办事经历进行了回应和解释。对于2015年纪女士递交材料都达标,却收到了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情况,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解释为,是由于不符合我市当时关于驾校审批的相关条例。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青岛市驾驶员培训条例,其中有一条就是必须符合山东省驾驶员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当时这个指标已经用完了,这个指标是前置条件。

既然是明确要求,但是法院却三次判决纪女士胜诉,运管局的理由没有得到法律支持,关键在于依据的地方性法规与作为上位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存在冲突。那么,市运管局为何一直坚持己见呢?吕彤国给出了这样的回复。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

因为青岛市是执行部门,在地方法律法规没有更改之前,我们要按照地方法律法规走,但是在这期间,我们也积极推进这个放管服改革。

记者:省内的其他城市,比如像济南,也是这么规定的吗?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青岛我知道,济南的我不清楚。

市运管局诉讼代理律师张超:作为一个执行机关,我们是没有权利去评判上位法和下位法冲突的问题,我们只负责执行。

记者:在这个过程中,主要遵循的是什么?

市运管局诉讼代理律师张超:主要的是地方性法规。

对此,法学专家持不同的观点。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柴方胜:根据立法法,法律适用的规则,当下位法和上位法出现冲突的时候,适用法律的时候应该优先考虑适用上位法。

另外,在纪女士多年申办驾校未果的遭遇中,市运管局的审批窗口、运管处、驾培处等多个部门间相互推诿的作法,也让执行多年的首问负责制形同虚设。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我们一直有首问负责制。

记者:你们的首问负责制只提供电话号码吗?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这个事吧,咱待会再说,待会再说。

吕彤国表示,开办驾校所需要的所有审批条件在网上都是公开可查的,尤其是开设驾校指标已经用完的内容,都是公开的。

市运管局驻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吕彤国:作为一个企业,他要进入一个行业,首先要对这个行业的法律法规、运营条件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我只能这么解释。

企业负责人纪女士:这个我不知道,因为我在它的政务网站上、公示信息上,都没有说这个,我去交材料的时候也没有人跟我说这个问题,就是他在给我出决定书之后我才知道。我这个情况全国罕见,别的地方有,但是只一次有诉讼过,连中院都没有到过。像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这种情况,全国从来没有过,他已经出了三次。我前面这三年,就和我花钱给他们买了一个教训,让他们认识到他们用规划来限制我是错误的。

2018年9月,我市对《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做出修改,删除了第八条中“符合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的规定,但此时距离纪女士第一次申请驾校许可已经过去了三年的时间。2018年,青岛有七家驾校通过了审批,但是纪女士的驾校梦却并没有走下去。

记者:当我们发现参照的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出现冲突的时候,我们用三年的时间解决,会不会有点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邢昌友:确实是,从这个方面也是体现了我们工作主动作为力度不够的问题。如果发现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主动去跟相关部门对接,引起重视,也可能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或者调整,使下位法与上位法相一致,这样话我们在工作中会效率更高,便民举措会更高一些。

邢昌友还表示,纪女士的创业经历已经引起主管部门的反省,对群众办事过程中反映出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等诸多问题,将逐一梳理,严查责任,予以追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邢昌友:下一步,市交通局将根据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逐步梳理每一个环节,对相关责任人出现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处理。一个企业、一个个人进行创业,必须要有良好的创业环境,我们市委市政府现在大力推进的放管服改革、改善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我们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将按照这个要求,把相关工作做实做到位,真正地让企业、居民能够真正做到想创业没有门槛,想作为有舞台。

来源: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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