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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青岛奖补政策“压缩包”!创业补贴和人才奖励都在这里了!

2019-03-20 23:00社会

简介昨天发布的科技系统奖补政策的汇总,贴心又实用,今天小创继续给大家送福利!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陆续发布了惠民惠企的政策汇总,其中有涉及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青年人才在青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多个涉及创新创业的奖补政策。每条奖补政策...

昨天发布的科技系统奖补政策的汇总,贴心又实用,今天小创继续给大家送福利!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陆续发布了惠民惠企的政策汇总,其中有涉及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青年人才在青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多个涉及创新创业的奖补政策。每条奖补政策都附有执行部门和联系电话,创客们如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打CALL~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2011年10月1日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0532-83668967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报或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人员,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并在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http://xwqy.gsxt.gov.cn)中。

政策依据:《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0532-83668967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报或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高级技工学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0532-83668967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报或工商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从2018年1月1日起,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

(1)大中专毕业生;(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3)登记失业人员;(4)返乡农民工;(5)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随军家属;(6)本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7)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8)本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失地农民;(9)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含社会团体、事务所等),持有有效注册登记证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依据:《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0532-83668967。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报;符合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人,向工商注册地所属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市)的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工商注册地在保税区的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到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到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http://xwqy.gsxt.gov.cn)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政策咨询: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处,0532-83668967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就业网网上申报;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可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工商注册地在保税区的小微企业,可到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属于非本市户籍的可到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青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

对本市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来青创新创业,协议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在协议期内每年按照其年度薪酬的20%给予聘任单位薪酬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2号)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85912319

经办地点: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顶尖人才奖励资助政策

对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按规定给予500万元安家费;

对柔性引进的,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青纳税的劳动报酬(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的,按照企业在青纳税额与个人占股比例之积)的30%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政策依据:《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85912339。

经办地点:市政府二期办公楼1621室(闽江路7号)

海洋人才创业中心创新创业政策

为符合条件入驻海洋人才创业中心的海洋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团队提供办公场地、资金扶持等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按照“一谷两区”创业基地(蓝色硅谷核心区基地,高新区基地和西海岸新区基地)现行政策提供相应的资金扶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人才创业中心创新创业项目引进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1号)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32-88912600。

经办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同安路891号)

青岛博士创业园扶持政策

为入驻创业园博士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三年内免收租金。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博士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9号)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32-88912663。

经办地点: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404室(同安路891号)

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

对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或创业并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符合安家费发放条件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政策依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0532-66711850。

经办地点: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申报

青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扶持政策

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创办实体,入驻市、区(市)政府直接投资、租赁或以购买服务方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的,可实施3年内租金全免政策。

对确有需要的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经孵化基地管理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得超过至5年。

政策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7]27号)

政策咨询电话: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0532-68611114。

湛山创客工厂,0532-66995887。

经办地点: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3楼320室(泰山路35号)湛山创客工厂3号楼301室(延安三路67号)

青岛市“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政策

企业给予“金种子”人才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

企业接收“金种子”人才来青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助不足社平工资50%的,据实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5号)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32-88913379。

经办地点: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405室(同安路891号)

各位创客和创业服务者们可以火速收藏,以备后续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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