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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部分地块控规优化调整 涉及11个地块

2020-03-20 21:01社会

简介" 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西海岸部分地块控规优化调整社会公示,涉及到11个地块,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7日,公示方式是福瀛大厦、地块现场公示,市民有意见可通过长江路443号福瀛大厦大厅公示现场意见箱反馈,联系电话:86988945,邮箱:gh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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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记者 于红靓

近日,西海岸部分地块控规优化调整社会公示,涉及到11个地块,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7日,公示方式是福瀛大厦、地块现场公示,市民有意见可通过长江路443号福瀛大厦大厅公示现场意见箱反馈,联系电话:86988945,邮箱:gh86751056@126.com。

1、大珠山以西,规划滨海大道以南,古镇口湾北侧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取消规划石屋子沟三路、古镇营三路位于石屋子沟二路至石屋子沟思路中间路段,原规划道路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A35),将原规划01-21(A3,6.29ha)、01-22 (A3,5.66ha),合并为地块01-21(A35,13.43ha),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m。

取消规划古镇营二路位于石屋子沟二路以东路段,道路用地调整为特殊用地,将02-10(p,15.75ha)、02-15(p,29.73ha)地块合并为地块02-10(p,46.66ha),地块控制指标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方案确定。

2、相公山以东,月牙河以西,相公山路以北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相公山东侧规划城市支路(世纪大道至海滨九路段)调整至相公山西侧,北侧与现状华庭街相接、南侧与现状珠山西五路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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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沙路西,青草河南岸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1)边界调整:XHA2704-01-10地块依据土地证拆分为两个地块:XHA2704-01-10-01、XHA2704-01-10-02;

(2)指标调整:XHA2704-01-10-01指标不变;XHA2704-01-10-02容积率提高;XHA2706-01-01由商务商业混合用地(B2B1)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 。

(3)河道调整:对青草河南岸的凤凰河河道进行改线。涉及到的道路和地块适当进行平移调整,道路红线宽度保持不变。

(4)道路调整:华润小镇南侧滨海大道与飞宇路交汇处辅道进行改线,避让现状加油站。

4、薛家滩村改片区,大珠山中路以东、凤凰山路以西、灵山湾路以南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1)将XHA2605-01-19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8;

(2)将XHA2605-01-1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3;

(3)将XHA2605-01-04地块根据实际用地权属情况,按方案进行优化布局调整,地块根据现状道路、现状小区及用地权属等因素,进行布局优化,并进行相应的指标调整。

5、滨海大道西侧,相公山路两侧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1)将原相公山路北侧绿地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东侧地块(XHA2705-01-13b)地下建设停车场;西侧地块(XHA2705-01-13a)约0.38公顷调整为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2.4,绿地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米,占用的绿地面积在相公山路南地块进行等量置换。(公园绿地内附属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的3%)

(2)相公山路南侧地块:将XHA2705-01-18地块进行拆分,拆分后,西侧XHA2705-01-18a地块指标保持不变;东北侧XHA2705-01-18b地块,地块面积0.38公顷,由居住用地调整调整为绿地广场用地;东南侧XHA2705-01-18c地块,地块面积1.13公顷,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24米。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6、中德生态园先行启动区一期C2组团内,团结路以北,德国中心西侧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XHA1203-02-19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用地(R2/B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由≤1.6调整为1.2,其他指标不变,调整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减少9382㎡,商业建筑面积增加5506㎡;将XHA1302-02-14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1.9(住宅建筑面积增加10240㎡),用地性质不变,其他控制指标不变。

调整后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增加5506㎡,住宅建筑面积增加858㎡,整体开发量增加;且XHA1203-02-19地块和XHA1302-02-14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后,公共服务设施均可满足需求。

7、影视文化区中部,小珠山南麓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1)将原XHA2004-02-34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XHA2004-02-34-1地块面积7.75公顷,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配套建设12班幼儿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及社区体育中心;XHA2004-02-34-2地块面积7.0公顷,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园绿地。

(2)将XHA2007-01-04地块内配套日间照料中心、社区体育中心调整至XHA2004-02-34-1地块,取消地块内6班幼儿园,地块用地面积及控制指标不变。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8、影视文化区南部,滨海大道以北、朝阳西路以西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原XHA2006-02-35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商务设施用地,容积率由3.5修改为3.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0米,商务办公住宅建筑面积比5:5,地块内配建分布式能源站;公共厕所;地下社会停车场;地块内需配套建设15班幼儿园,考虑滨海大道城市景观形象及交通组织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确定位置。

停车位配建等其他指标应符合《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9、南港一号线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南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XHA0502-01-32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68m,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建议完善日照分析和整体风貌分析,同时规划方案应在交通影响评价基础上合理组织交通。

10、东江路以南,嘉陵江东路以西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XHA0402-01-28地块用地性质由B41调整为R22(6班幼儿园),容积率1.5,建筑限高24m,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停车配建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

11、香江路以南,昆仑山路以东区域用地优化修改内容:

将XHA0502-01-32地块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停车配建及社区级公服设施按《青岛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进行配建。建议完善日照分析和整体风貌分析,同时规划方案应在交通影响评价基础上合理组织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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