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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实现“一小时办结”(流程)

2020-01-08 06:42社会

简介" 青岛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实现“一小时办结”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一小时办结”操作流程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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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实现“一小时办结”

青岛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实现“一小时办结”(流程)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日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一小时办结”操作流程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类房地产转移登记(符合土地增值税简便计算方法的)一个小时办结任务,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

《通知》明确,针对符合土地增值税简便计算方法(即发票加计扣除方法)的企业之间买卖存量非住宅交易,各区、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要统一标识,设置“企业专窗”标注“一小时办结”。条件允许的,可在叫号机中单设“一小时办结”号序,引导纳税人到“一小时办结”专窗办理登记和缴税业务。

申请人办理该业务的申请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授权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及购房契税税票(原件)。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或现场交纳登记费,并在网上下载电子证照;申请人也可在交纳登记费后,要求免费寄送或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王冰洁)

附:

具体操作流程:

(一)登记

选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存量房屋转移登记(企业间非住宅买卖)”类型录入审核。

(二)缴税

1.跨区税源登记。对于青岛市以外或外区(市)单位纳税人,在本区(市)未办理跨区税源登记的,需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办理跨区税源登记。

2.信息采集与申报。使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模块申报交易双方税费,录入“转让方购入价格”“转让方购入发票日期”“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转让方购入契税”“转让方发票类型”“转让方原增值税”等内容后,系统将自动计算出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3.税款开票、缴纳。使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一般征收开票”模块开具税票或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使用POS机刷卡、三方协议扣款、微信支付、银行网点缴税等方式缴款。

4.代开发票、发送涉税指令。纳税人缴税后,为非自开票纳税人代开发票。涉税事项结束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送涉税指令。其中,对于新设置“一小时办结”专窗的,要为专窗申请代开发票税控盘,方便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三)领证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或现场交纳登记费,并在网上下载电子证照;申请人也可在交纳登记费后,要求免费寄送或到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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