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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强奸前女友案”一审宣判:29岁被告人获刑1

2020-03-10 14:01西海岸新区

简介"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强奸前女友案”一审宣判:29岁被告人获刑1年!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刘栋炜(下称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嫌疑人刘栋炜,1991年出生,今年29岁,菏泽市鄄城县人。据悉,2019年8...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强奸前女友案”一审宣判:29岁被告人获刑1年!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刘栋炜(下称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嫌疑人刘栋炜,1991年出生,今年29岁,菏泽市鄄城县人。据悉,2019年8月5日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至青岛市城阳区某宾馆116房间,与前女友李某商谈债务纠纷,后刘某某强行亲吻李某并脱掉李某的裤子,欲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李某报警后,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立即立案侦查,8月13日,刘某某被抓获归案!近日,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结合犯罪性质、情节,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控辩双方的意见,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得不说,刘栋炜的所作所为真的是卑劣,着实令人大跌眼镜,即使被害人仍然是他的女友,但他违背他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仍然属于强奸,更何况两人已经分手,不存在什么感情纠纷,只存在经济瓜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触碰法律道德底线,否则就触犯了刑法,必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类似的案件,也曾报道过不少,正因为熟人,才让受害人降低了防范心理,其实,两个人只是债务纠纷,又何必去宾馆谈判?受害人李某在这起案件中显然也缺乏防范心理。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遇到这样的事,最好结伴出行,遇到不法侵害,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我要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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