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西海岸新区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2019-11-15 15:01西海岸新区

简介" 为大力发展西海岸新区品牌产业,全力打造品牌新区、美丽新区,提高品牌创建和推广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9〕44号)要求,西海岸新区品牌发展中心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

"

为大力发展西海岸新区品牌产业,全力打造品牌新区、美丽新区,提高品牌创建和推广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19〕44号)要求,西海岸新区品牌发展中心制定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细则的相关内容吧~

一、扶持领域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一)品牌公共服务

1.支持行业协会、品牌机构等组织围绕品牌孵化、综合评价、系统推广、应用培训、人才交流、融资发展、信息资讯等领域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


2.支持行业协会、品牌机构等组织整合品牌资源,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3.支持行业协会、品牌机构等组织提供品牌诊断、品牌建设、价值评估等公共品牌咨询和培训服务;


4.支持行业协会、品牌机构等组织开展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品牌优化和推广、人才培养、专业会议、论坛、展览、媒体宣传等公共服务项目。

(二)企业品牌提升

1.支持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品牌设计策划、品牌营销策划等品牌规划咨询活动;


2.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召开新品发布会等活动;


3.支持企业建设和拓宽品牌渠道、筹建品牌实体体验店;


4.支持企业进行品牌网络推广、媒体宣传、品牌舆情监控分析、品牌宣传资料制作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


5.支持企业建立完备的知识产权体系、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加强品牌人才建设等。

(三)企业品牌创建

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政府质量奖、山东名牌、知名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农产品、“瑯琊榜”品牌(对新纳入“瑯琊榜”服务业品牌的主体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三品”示范企业等品牌创建成果分层次、分类别给予奖励,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实施。

二、扶持方式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事后奖补,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种扶持方式。

(一)品牌公共服务

1.每年度扶持3个项目。按照上年度申报单位品牌公共服务项目实际投入总费用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项目投入总费用包括: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费、品牌活动组织费、品牌培育费、品牌宣传推广费、品牌培训费、品牌咨询费等。

3.每个申报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如全区申报项目超过3个,以申报单位品牌公共服务项目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值,由高到低确定奖补单位。

(二)企业品牌提升

1.每年度扶持不超过10个项目,其中包含农业品牌提升项目不少于2个。按照上年度申报单位品牌提升项目实际投入总费用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连续3年获得奖补。

2.上年度获得奖补的申报单位,下年度连续申报的品牌提升项目实际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奖补金额。

3.项目投入总费用包括:品牌设计策划费、品牌渠道建设费、专业展会费、品牌营销策划活动费、品牌展馆建设费、品牌网络推广费、媒体宣传费、品牌宣传资料制作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费、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导入费、品牌咨询费、品牌人才培训费等。

4.每个申报单位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如全区申报项目超过10个,以申报单位品牌提升项目投入与营业收入的比值,由高到低确定奖补单位。

三、申报条件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不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下同)注册;

2.申报项目所在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不得存在多头申报财政性资金奖补项目的情形。

(二)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品牌公共服务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新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组织;

(2)上年度品牌公共服务投入不少于50万元。

2.申报企业品牌提升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新区注册且在新区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拥有自主注册商标;

(3)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农业企业主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4)工业企业上年度品牌提升投入不少于100万元,服务业企业上年度品牌提升投入不少于50万元,农业企业上年度品牌提升投入不少于10万元。

四、申报材料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材料

1.填写品牌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详见申报指南);

2.申报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社团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等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下同);

3.上年度完税证明;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专项申报材料

1.品牌公共服务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品牌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原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实施管理与运行机制、品牌公共服务推广策略、资金投入情况、项目团队情况介绍等);

(2)上年度品牌公共服务项目投入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区域公用品牌立项证明材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材料(复印件,下同);

(4)获得各级区域品牌试点示范、各级品牌相关荣誉称号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获得国家级品牌培训资质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企业品牌提升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品牌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原件,包括企业简介、项目简介、企业品牌培育情况、推进阶段、投入资金、保障措施和实施效果以及项目经典案例等情况);

(2)上年度企业品牌提升项目投入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商标、商标变更证明和商标授权备案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效自主注册商标);

(4)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及创新载体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下同);

(5)企业获得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

(6)企业获得各级荣誉、称号、奖项的证明材料;

(7)企业品牌管理人才资质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将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上述顺序排列,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一式两份,送交区品牌发展中心。

(三)专项审计

1.由区品牌发展中心委派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项目投入费用清单对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核算奖补金额的依据。

2.企业品牌提升项目投入费用明细清单必须详细列出所有投入费用,未列出的不计入审计范围。具体发票、合同、银行对账单等佐证材料无需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留待审计环节核对。

五、申请受理部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一)受理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品牌发展中心。

(二)受理时间:每年度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超出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三)咨询电话:86988612。

(四)受理地点: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609室。

六、办理流程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区品牌发展中心下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区品牌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项审计→核定奖补单位和奖补金额→提交管委(区政府)会议决策→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申报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区财政局拨付奖补资金。

七、其他事项

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一)每年度由区品牌发展中心印发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加大政策公开力度,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新区各部门正在执行的扶持政策重复享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核算奖补资金。经核实属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申报单位提交的经营指标数据,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依法追究申报单位的法律责任,并追回奖补资金,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项目。

(三)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相关项目,由区品牌发展中心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四)每年度从获得奖补的品牌提升项目中,评选优秀品牌提升案例,给予宣传报道;评选优秀品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公开表彰。

(五)政策中所述年度是指一个会计年度。申报的项目自2019年10月30日之后有持续性投入,不足一年的按一个会计年度实施。

(六)本实施细则由区品牌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Tags:最新,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促进品牌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