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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青岛绿蜻蜓木业被罚20万元

2019-01-12 12:00青岛

简介青岛绿蜻蜓木业有限公司 处罚日期: 2019年01月07日 处罚文号: 青环高新罚字〔2018〕061号 违法事实: 2018年11月13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裕和路678号的青岛泰新家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

青岛绿蜻蜓木业有限公司

处罚日期:

2019年01月07日

处罚文号:

青环高新罚字〔2018〕061号

违法事实:

2018年11月13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裕和路678号的青岛泰新家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青岛绿蜻蜓木业有限公司租赁青岛泰新家私有限公司厂房正在进行家具的生产制造作业。该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有机废气处理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执法单位:

高新区环保分局

执行情况:

未履行 (据青岛市环保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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