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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 启动仪式在实验高
2018-08-18 14:04青岛
简介12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在青岛实验高中举行开展“法律顾问进校园,教师学生学宪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洪琪、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书剑参加活动,听取了市教育局法律顾问邵守刚律师对宪法的解读,观摩了学校以宪法为主题...
12月5日,青岛市教育局在青岛实验高中举行开展“法律顾问进校园,教师学生学宪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洪琪、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书剑参加活动,听取了市教育局法律顾问邵守刚律师对宪法的解读,观摩了学校以宪法为主题的班会。活动日当天,教育局还组织部分师生走进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以体验式、参与式的形式,提高法治教育效率。青岛教育局自2014年起,将每年12月份确定为青岛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通过丰富多样的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实现了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培养全体师生的法治思维。今年开展了三大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宪法伴我行”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主题班会、社会实践课程,选择宪法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开展主题演讲、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同时,组织学生走入当地人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通过参与式、体验式活动,亲身实践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感受宪法的尊严与力量。二是开展“国旗下讲宪法”活动。组织学生和教师在升旗仪式时诵读宪法条文,并邀请法律顾问走进校园,为师生宣讲宪法,让法治专家讲法、释法,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学生国家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的培养。三是开展“宪法教育进校车”活动,积极发挥温馨校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学生亲自制作手抄报等,将宪法、法律知识用图片、文字等形式装饰在校车内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接受法治教育。在启动仪式上, 本次活动的承办方青岛实验高中被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司法局和青岛市普法办确定为“青岛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岛实验高中一贯秉承“新人文”思想,一直以来,注重学生的法治思想教育,利用学校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活动,以体验、参与的形式,提高法治教育效率。例如,政治课组织学生走入人大旁听,参加青岛市首届职业模拟大赛,通过对律师等职业的模拟,体验生活中法律的内涵。活动当天下午,青岛实验高中的学校课程走入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带学生们更深入地了解律师职业。在青岛实验高中的新校区,还将建立青岛市首个“法治教室”。
Tags:青岛,市教育局,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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