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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深陷“维权门”,龙湖青岛项目全线崩塌!
2018-05-02 11:17青岛
简介青岛房地产周刊 带你了解真正的青岛房地产事 号称“ 善待你一生 ”的龙湖,青岛的多个项目,同时集中陷入“维权门”: 龙湖九里晴川捆绑改造费的相关报道,详见以下链接: 重磅!龙湖九里晴川捆绑20万改造费,马上退费了! 西海岸大事件:龙湖九里晴川,会成...
号称“善待你一生”的龙湖,青岛的多个项目,同时集中陷入“维权门”:
龙湖九里晴川捆绑改造费的相关报道,详见以下链接:
重磅!龙湖九里晴川捆绑20万改造费,马上退费了!
西海岸大事件:龙湖九里晴川,会成为下一个“万德”吗?
龙湖九里晴川,开发商被政府相关部门约见调查!
最新进展:龙湖九里晴川违规收取改造费、捆绑销售被立案调查!
九里晴川业主维权,龙湖出尔反尔,推翻以前所有谈判内容
龙湖春江郦城捆绑高额装修,毛坯交付
我们是青岛市市北区龙湖春江郦城一期6、7、8号楼的业主。我们要向政府领导投诉青岛市市北区龙湖春江郦城一期项目(开发商:青岛万湖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青房注字(2017)第022号。该一期项目由九栋住宅组成(1~9号楼),地处市北区开封路19号(万科未来城A地块)。该一期项目于2017年3月18日开盘的6、7、8号楼在销售期间违反了中央政策及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请领导及相关部门彻查,我们愿意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及提供相关的线索证据。具体如下:
一、该一期项目6、7、8号楼捆绑高额装修费用出售,均为2500元每平方。而且高层公摊面积也交了装修款,并且没有预算和报价。经查备案均为毛坯,但在销售时强行让购房者签订《确认书》接受其毛坯交付,否则取消购房资格。
二、其中购房合同中关于总房款有两项,一个为毛坯总房款、一个为房屋装修总价(见本投诉信附图1),但是购房合同中附件三关于装修标准却只字未提(见本投诉信附图2)。
三、开发商为高价卖房,隐瞒其违规违法行为,与购房者签订的确认书并为给购房者。签订之后立即被收走,并且不让拍照留下证据。
综上所述,龙湖公司置国家法律及中央、地方的政策于不顾,强行收取房款之外的巨额费用,变相抬高房价,有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近期青岛西海岸天一赫廷楼盘出现相同阴阳合同问题得到了政府的妥善解决。此外继红岛高新区出台楼市整治政策后,西海岸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相关文件已明确指明开发商阴阳合同为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我们购房者要维护我们做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只有一个:要求开发商按照备案情况出售毛坯房,解除装修合同,退还每建筑平米2500元的装修款。
城阳龙湖滟澜海岸澜亭小区的购房阴阳合同
城阳龙湖滟澜海岸小区高价位捆绑精装修,购房合同上清楚写有精装修,然而实际交付以毛坯交房,装修款高达40多万.房屋最终成交价格远远高于网签备案价格.请问这是不是违背了政府关于限价的规定,是不是侵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是不是交付时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依照合同按照精装标准来交付? 请领导为我们做主.以下有购房合同图片为证,装修款高达40多万,几乎达到房价的总价格。
龙湖滟澜海岸:人防车位公开十万元售卖,禁止租赁
城阳区双元路10号龙湖滟澜海岸项目将原本只能租赁不能售卖的人防车位公开十万元售卖,不是租赁,虽然是谁建设谁受益,但是国家财产怎能容个人单位和企业私自出售获取暴利。作为国防配套的基础建设,怎能容获取暴利。“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而龙湖以人防工事作为配套哄抬楼价,并且在建设“美丽青岛”之时,不顾青岛形象以利益为主。城阳区是青岛的脸面,如果引发不当行为,试问追究下来是政府单位的不作为,还是业主的自私心,还是房地产企业的昧良心。售卖公告也张贴在龙湖所有的电梯里,有据可查。
龙湖白沙河五期:开发商违规行为的举报
本人及亲属在购买城阳区双元路16号甲69号楼2单元某住房过程中,售楼处以网签价格过低为由,强迫以“捆绑装修”的方式销售,同时要求我们签署“自愿放弃装修”的书面协议。且在我们支付首付款后明确表示,不签这种协议就不能继续签合同,我们被迫无奈签了该协议。
在办理住房贷款过程中,在与住房公积金办咨询后,明确该项目能够办理组合贷的情况下。售楼处以银行不支持为由,拒绝提供组合贷支持;在与银行沟通过程中,银行表示银行支持组合贷,是开发商拒绝组合贷。这样踢皮球的行为,请问我们缴纳的公积金还有什么用处??
龙湖-蓝湖公馆2.0:售楼强加精装修,霸王条款
我在2017年初买的龙湖蓝湖公馆房子,当时政府出台了严厉的限价文件,不允许开发商随意抬高售价,以备案价售房,响应国家号召,稳定当地房价,而开发商为了对抗政府文件,强加2000元的装修费用,并要求业主自愿签订放弃精装的私下协议,实为毛坯交房,否则不能买房,严重违背了中央的文件及青岛市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并违背了购房人的意愿,当时很多业主都是刚需,急需购房,所以迫于无奈,不情愿的交钱买房,因为我们相信政府对这种明目张胆欺骗、对抗政府的行为不会不管不问的,希望政府彻查此事,要求开发商退换每平米2000元的装修费用。
胶州龙湖景宸原著:售楼处全款买房
胶州龙湖景宸原著,从去年六七月就开始认筹收钱,但开盘时间一推再推,至今仍未开盘,交了钱的刚需客户眼看房价一路飙升。 近期说要开盘,但是却又提出全款优先选房,然后是按照首付比例选……
早已参加认筹,想正常三成首付的刚需客户欲哭无泪,眼看只能是被挤出市场。 适值上合峰会,龙湖开发商这种行为严重拉低了青岛形象。希望政府能出面制止,能够公证摇号,公积金贷款,让我等本地刚需市民有求生的机会。
龙湖悠山郡四期:项目违规销售问题
龙湖悠山郡四期项目(青房注字(城17)第47号,城阳区青威路689号129号楼1单元)违规销售情况如下:
在“青岛网上房地产(www.qdfd.com.cn)”网站查询到的房屋备案价格为7126元。,购房合同签订的价格(不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7187.66元,此价格违反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114号)》中第六条“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的规定,如果“青岛网上房产”价格不准确,请提供本房屋准确的预售备案价格。
在房屋购买合同中签订的房屋总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694040.00元,房屋全装修总价为983720.00元,房屋面积为96.56平方米,折算每平米装修款为3000.00元。在购房时,开发商强制签订大体内容为“合同显示为精装修,但实际交付时为毛坯”的不平等协议,且此协议有且只有一份存在开发商手里,此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公平公正的原则且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违反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114号)》中第七条“不得违背购房人的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的规定。开发商通过虚假装修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为:装修款289680.00元,因贷款总额变高造成的贷款利息损失约为160974.00元,合计损失为450654.00元。
龙湖九里公馆:违规阴阳合同销售
我于2017年3月购买了城阳区白沙河龙湖九里公馆的房子,根据龙河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该房屋为精装交付,每平米精装费用为3000元/平方。交齐首付后,龙湖又提出必须签订一份《确认书》,要求业主放弃精装,接受毛坯交付,否则无法完成网签及银行贷款。龙湖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政府的房地产指导政策,现请求政府深入了解情况,给予九里公馆业主一个公道,还市场一个公平。
青岛龙湖原山:小区消防管道没水,灭火器失效,消防通道被封闭
我是青岛龙湖原山小区的居民,进来小区物业张贴通知,说是对小区消防管道进行整改(没有消防大队的审批公示)。小区高层住宅居民怀疑小区消防设施没有完工,虽然入住3年多,是不是才铺设消防管道,因为小区一直没有铺通市政道路,市政消防管线没有进入小区,于是小区居民多次验证消防管道,所有高层建筑消防管道没有水,灭火器普遍失效(超期2年多没有检验、更新、另充灭火剂)。小区居民3月16日向区信访中心反映,向辛安派出所报警,辛安派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可是至3月19日,消防管道任然没有充水,灭火器任然没有更换更新。小区消防通道被物业封闭,多次投诉无果。小区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希望公安部门督促整改,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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