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青岛

醉酒驾车被查,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提起公诉

2020-01-17 09:09青岛

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男。2020年1月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事拘留。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月7日向即墨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即墨区检察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被告人张某某,男。2020年1月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事拘留。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1月7日向即墨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即墨区检察院受理后,于次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某某于2019年12月15日22时46分许,酒后驾驶鲁******号小型轿车沿青新高速公路新行驶至夏庄出口处,被当场查获。经检测,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4.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告人张某某于2020年1月6日经电话传唤到案。

即墨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其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其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

Tags:醉酒,驾车,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提起,公诉,被告人,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