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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强抱陌生女子,行拘15日
2020-01-06 15:41青岛
简介" 前不久,在青务工的杜某在青岛地铁五四广场站强抱陌生女子,因此付出了代价——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青岛站派出所民警介绍,2019年10月1日,五四广场站警务室接到乘客王女士报警称,她和好友林女士在五四广场...
前不久,在青务工的杜某在青岛地铁五四广场站强抱陌生女子,因此付出了代价——杜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青岛站派出所民警介绍,2019年10月1日,五四广场站警务室接到乘客王女士报警称,她和好友林女士在五四广场地铁站站台等车时被人猥亵。紧接着,民警又接到乘客薛女士报警称,在五四广场地铁站站台等车时被人猥亵。
据王女士回忆,当时她正在站台等车,跟同行的林女士聊天过程中,突然一个年轻男子从身后抱住了她,惊恐万分的她用力推开了该男子,这时刚好地铁来了,她与林女士迅速上了地铁离开了现场。据薛女士说,她当时正在和朋友一起等车,一陌生男子上来搭讪,说话间突然双手搭在她的肩上,试图亲吻她,她将该男子推开后,对其进行了一番斥责后离开。
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依法将违法嫌疑人杜某(时年29岁)传唤至警务室。据杜某交代,他一直未婚,当天为寻求刺激,杜某在站台看到正在等车的王女士和林女士后,便冲上去抱住了王女士。王女士和林女士迅速挣脱离开,杜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强行抱了薛女士。经询问,杜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然而,杜某的家属随后向派出所提供了他早期患过精神分裂症的病历。经研究,民警带杜某到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他案发时精神状态及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经鉴定,杜某案发时未见精神病症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将此案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杜某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来源/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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