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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2019-11-26 23:00聚焦

简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007,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一、本次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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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007,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9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5号)核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容冷链”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于2018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226名公司股东持有的55,948,900股和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的58,800股,共计56,007,700股,详细名单见“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56,00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68%,预计将于2019年11月29日起全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

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2,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0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2019年8月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200,000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变更为113,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0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3,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5,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00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优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春瑞、赵定勇、马洪奎、王存江、赵琦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机构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机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机构所持股份。

2、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本人/本机构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4、如本人/本机构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如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定勇、马洪奎、王存江、王彦荣、赵琦、杨鹏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股份。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袁鹏、于钦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股份。自本人持有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股东林伯春、刘金胜、李学森、殷善民、刘界平、高龙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进行任何的股份转让行为,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股份。

(五)其他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007,7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为58,800股,共涉及17位股东,分别为鄢行飞持股14,000股、黄建新持股7,000股、李志渊持股5,600股、王大伟持股4,200股、李秋华持股4,200股、彭群持股4,200股、刘扬持股2,800股、郑积彩持股2,800股、梁建萍持股2,800股、蔡云芳持股1,400股、吴为持股1,400股、王青持股1,400股、林奕达持股1,400股、潘平儿持股1,400股、张翔持股1,400股、彭曼娜持股1,400股、刘爱萍持股1,400股。请上述股东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在核实股东身份后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起补登记申请,将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到相应股东证券账户名下。

[2]:以上股份合计数占总股本比例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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