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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青岛慧业成食品被罚

2019-11-16 17:01聚焦

简介" 信网11月15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慧业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慧业成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司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对定,依据该法,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对该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8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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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1月15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慧业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慧业成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该司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对定,依据该法,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对该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8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慧业成食品成立于2018年5月22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8号-40.经营范围是加工速冻食品、面食、蔬菜、饲料、肉制品、水产品;批发、零售食品、鲜水产品、生肉、水果、蔬菜、厨房用品、食品添加剂;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不得从事疾病治疗及诊断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

针对该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684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则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为了解此事,根据青岛慧业成食品的对外公示电话信网联系到了该司,但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负责此事,须汇报至相关人员才能答复,但是截止发稿,该司未答复。

信网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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