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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在监狱的服刑人员后来都怎么样了?

2019-03-01 15:40聚焦

简介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服刑人员,人却不在监狱;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接受着社区矫正,他们就是社区服刑人员。在他们的身旁有着许许多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些人的帮助下,他们在高墙之外改造,进行着心灵的救赎。 2月27日上午 山...

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服刑人员,人却不在监狱;他们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接受着社区矫正,他们就是社区服刑人员。在他们的身旁有着许许多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些人的帮助下,他们在高墙之外改造,进行着心灵的救赎。

2月27日上午

山东省青岛市南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



小编们来到了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跟随刑事执行检察科(以下简称执检科)干警刘香、王萍的脚步来到了市南区司法局及辖区内的司法所,体验他们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一天。

上午8:40

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执检科



为了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的开展一天的工作,执检科干警提前来到办公室,查阅近期减刑假释等人员的电子档案及相关纸质材料,做好相关记录,制定好当天的工作计划。

春节过后,执检科干警心系“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今天将对“高墙外”的执法情况进行实地的检查。

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几类犯罪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被称之为“高墙外”的服刑。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助力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感化,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上午9:20

去往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



该院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覆盖了区司法局及辖区内10个司法所,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66名,其中缓刑120名、假释35名、暂予监外执行11名。

在这部分人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就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为了感化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市南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法律监督的意见》,探索建立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信息保密、级别上提、个性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多方联动模式,有效保护社区矫正未成年犯的个人隐私和心理健康。



到达市南区司法局后,执检科干警向司法局工作人员了解了在矫犯罪人员的情况,并要求司法局工作人员提供了在矫犯罪人员名单,对执行档案等材料进行了随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执行及调查评估档案存在基本信息表中犯罪事实记录不详细、解除矫正通知未入档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完善。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立即进行整改,对其他的档案材料也将进行查找整改,确保手续合法、材料规范。


检查过程中,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小编介绍,“近年社区矫正工作日趋规范,检察院执检科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各项检查监督,对我们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及时提出意见,也让我们的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上午10:00

去往云南路司法所



执检科干警与司法所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了该司法所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现状。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了辖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监管措施及效果。为有效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执检科干警重点查阅了该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管控及参加教育、社区服务等情况,并调取人员名单,随机抽查了两名人员,通过查看腕表、手机定位系统并电话询问,检查有效管控情况、有无脱漏管情形。经过检查,该所工作档案材料完备,辖区服刑人员未有请假情形,均在有效管控中,无脱管情形。

上午10:50

去往中山路司法所回访被救助人员



为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扶救助工作,该院与市南区司法局联合出台《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办法》,从实体和程序上对服从监管教育、认罪悔罪良好的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司法救助工作进行规范,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办法实施以来,已对10余名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救助。


刘某某是一名2017年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社区矫正人员。执检科干警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时发现,刘某某的妻子患有重病,需要依靠昂贵药物维持生命,雪上加霜的是,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要抚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而刘某某在社区服刑期间一直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认罪悔罪明显。执检科从司法局了解到刘某某的情况后,认为他符合该院《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办法》中的救助条件,于是将其材料移送给该院控申科,并联合司法局为刘某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经济压力,并开导他积极面对生活,尽快回归社会。




检察官对小编说在走访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的过程中,他们也主动谈起了司法救助活动。很多人同样充满了感动,他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怀,让我们感受到温暖和信心。”他们发自内心的愿意接受监管、服从监管。从救助一个人,到带动一群人,司法救助极大的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主动性,为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上午11:25

回到办公室总结工作




执检科干警回到院里,对此次社区矫正实地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起草制定预防性或纠正性的相关建议、整改要求,又投入到了接下来的工作中。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 倩

监制: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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