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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又一批土地将征收 含住宅、商服用地

2018-11-16 15:00聚焦

简介11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征(高)公告〔2018〕2 号,决定征收高新区六宗地块。 具体如下: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的行政区界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

11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征(高)公告〔2018〕2 号,决定征收高新区六宗地块。

具体如下: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的行政区界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的行政区界以南、正阳西路以北、小涧东社区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涧东社区居民委员会、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北、经二路西段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孙哥庄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东社区村址以东、正阳西路以北、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界线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安和路以东、兴和路以西、玉海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韩家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桃源河以东、大涧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下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规定执行。

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 律不予补偿;拟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由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 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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