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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青岛公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分别达到98.7%和97.4%
2019-12-24 18:00聚焦
简介"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提出,发起“平安青岛”建设攻势,为市民打造一个平安、祥和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心理环境。 当前,青岛正处在更高水平...
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在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提出,发起“平安青岛”建设攻势,为市民打造一个平安、祥和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心理环境。
当前,青岛正处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全市政法战线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岛的深情厚望,站在保障服务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战略高度,吹响“平安青岛”建设攻势的冲锋号角,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让正义的阳光洒满大街小巷,照亮每一个院落,为把青岛建设成为中国最安全的城市贡献力量。
紧盯重要节点 筑牢安保屏障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全市政法战线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盯重大时间节点,以“打铁”检验“自身硬”,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协调调度,严格落实责任。市委政法委建立健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对重点风险实施分类管控,督促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全部建立工作机制。为庆祝人民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的成功举行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配齐配强应急处突队伍,开展应急指挥演练。举行全市公安机关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攻坚决战誓师大会暨全警实战大练兵,组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猎鲨”突击队。
首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提前启动省市联合安保指挥部,聚焦核心警卫,高位推进活动安保工作,精细划分安保区域,强化区域封控、“大安检”等安保措施,严密组织防爆安检,确保了会场、住地、活动绝对安全,做到了“大事没出、小事也没出”,为峰会圆满成功举办筑牢了安保屏障。
创新社会治理 打造青岛“心防”品牌
社会治理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被明确写入《决定》。
按照国家标准,全市科学划分为38356个基础网格并配备专职网格员,在区市、镇街、村居依托综治中心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将党建、综治、城管等事项纳入一张网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和队伍联动融合。西海岸新区以基层治理为重心,创新实施“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法治化、时效化”的“六化”治理,探索形成了具有新时代“枫桥经验”特征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工作理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指导思想从重发展、轻治理向发展与治理并重转变……社会治理的“管治之变”,为社会发挥出应有的活力提供了优质土壤。
以社会心理服务为依托,全市以构建心防城市为目标,以打造心理学理论研究、心理学实践应用、心理健康产业“三个新高地”为抓手,全面启动“心智谷建设”。城阳区、胶州市分别开展“瑞阳心语”“敞亮工程”等多项心理服务经验在多地推广。目前,全市年均化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
“智防”能力不断深化,“心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共防”机制日趋完善。7月17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会在青召开,我市积极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网络+智防、心防、共防”的基层治理新格局经验在全省推广。
扎实开展秋冬严打 深化扫黑除恶斗争
来看这样一组数据——
今年以来,全市刑事警情在去年下降30.9%的基础上,同比下降13.5%,命案破案率保持100%,一到三季度公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分别达到98.7%和97.4%的高水平……
自9月初,一场声势浩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秋冬严打整治攻势在全市全面展开。攻势开展以来,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万余人,破获刑事案件3700余起,追回逃犯1100余人。
秋冬严打整治攻势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咬定战略目标,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边完善,深入扎实开展违法犯罪人员、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隐患、公共安全隐患“四个大起底”,通过打击整治倒逼查找治安防范、教育管理、基层治理、基础建设中的短板漏洞。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打击矛头对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先后5次开展 “雷霆行动”,严打“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新业态引发的新型犯罪,集中力量打击集资诈骗、网上犯罪等犯罪行为。重点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挖根治”目标发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了一批为祸百姓的黑恶势力集团和犯罪嫌疑人,让社会的污垢在阳光下无处可藏。
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市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加强与公安、司法、检察等协调联动,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试行办法》,建立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包案指导、黑恶犯罪线索排查等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起,涉恶集团48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541起;提起公诉100件433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17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117起347人,其中查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履职不力案件46起255人。
法治化思维助推优化法治环境
“政府法人和其他法人一样,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关系。”青岛要求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的素质和能力。
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市公检法机关出台文件,在办案中严格区分企业经营活动中市场行为和经济犯罪界限,慎用强制性措施。
10月11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办法》,重点提出11条措施。建立线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相关法律政策界限、适用强制性措施等问题,及时提交研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举报审查和分流工作“绿色通道”,大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在全省率先试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政府惠企政策落实。
全面深化政法机关“放管服”改革,完善“一次办好”机制建设,推进“互联网+”政法服务平台建设,“微警务”“微检务”“微法院”“微法律咨询”等一批信息化平台运转高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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