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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过期药品 敦化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被处罚

2019-12-19 17:21聚焦

简介" 付女士曾委托朋友到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药品,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药品已经过期12天。在向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后,经执法人员核实,此事属实。针对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述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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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女士曾委托朋友到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药品,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药品已经过期12天。在向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此事后,经执法人员核实,此事属实。针对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述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4.4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9年11月21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人付女士反映,10月12日,她委托朋友到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路86号,购买了2盒辛伐他汀片,生产日期为2017年10月3日,产品批号:171009005,有效期至2019年9月份。

付女士服药一段时间发现药品过期12天。11月22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药房现场检查,在药房不合格药品区/退货区发现投诉者反映的过期药品数量22盒并包装完整。

在调查中,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主动承认投诉事实属实,当天货架上存有过期的辛伐他汀片,是准备下架的,由于工作人的失误,错把过期药品发送给取药人,目前剩余的22盒已放置不合格药品区/退货区。

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有效期内使用了26盒,10月12日使用了2盒过效期的辛伐他汀片,目前剩余过效期的辛伐他汀片22盒,已下架放置不合格药品区域。

针对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述行为,12月12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4.4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市北区敦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不太方便接受采访。信网记者 岳祥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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