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聚焦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德正坤鹏实业强制执行

2019-12-16 00:20聚焦

简介"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最新披露的(2019)鲁0211行审473号行 政 裁 定 书显示,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依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作出的青环黄岛罚字〔2018〕102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黄岛区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青岛德正坤鹏实...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对青岛德正坤鹏实业强制执行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最新披露的(2019)鲁0211行审473号行 政 裁 定 书显示,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依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作出的青环黄岛罚字〔2018〕102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黄岛区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青岛德正坤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执行。黄岛区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黄岛区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具有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该行政行为已经超过起诉期限,且未超过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另查明,依据《关于青岛市黄岛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青黄发[2019]1号),原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于2019年1月15日更名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申请执行的青环黄岛罚字〔2018〕102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Tags: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青岛,德正,坤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