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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体制 !青岛市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2019-12-12 02:01聚焦
简介" 大众网·海报新闻12月11日讯(记者 蒋甜)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落实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特别是...
大众网·海报新闻12月11日讯(记者 蒋甜)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落实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裂变式增长,而规范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明显缺位,因此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增长很快。今年1-9月,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392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8%,约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1/5。
推动建立实体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机构。今年7月,青岛市批准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调解预防中心负责对全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信息及趋势进行统计分析,作出预判和预警,主动参与全市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调处。
推动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联盟。下半年,推动成立了“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争议调解联盟”,这是我市第一个覆盖全市范围、涉及劳动者最多的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建立了“新业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联盟”,包括顺丰速运、申通快递、美团外卖、神州优车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新业态企业加入。
建立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重点企业制度。全市仲裁机构专职仲裁员定向联系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每名仲裁员联系服务10家左右重点企业,特别是劳动争议多发企业,通过建立微信群、上门服务等方式,免费提供劳动争议预防咨询,指导企业完善劳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超前排查争议隐患,在咨询服务和工作指导中实现对争议案件的源头预防和超前化解,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履职尽责。
建立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发布制度。定期选取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和警示意义的典型劳动人事争议案例,以专题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发布,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引导。先后发布“小心高薪陷阱—互联网金融企业就业风险提醒”、“依法合规用工,让碰瓷者无瓷可碰”等典型案例。
树立平台思维,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资源整合与工作联动。青岛市坚持平台搭建、规范推进、示范带动,争议调解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
坚持组织联建,夯实基层化解平台。通过与工会、工商联、企联等部门共建的方式,共享调解人员、共用调解场所,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设立工会的3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90%以上。以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依托,组建调解组织2230个,县以上教科文卫系统组建率达100%。抓住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在街道(镇)通过与司法所共建或与人社服务中心共建等方式,使全市130个街道(镇)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
坚持部门联动,调处重大集体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对内与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就业、社保等部门联动,对外与区市政府、综治、公安、国资委等部门联动,建立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大协调机制,采取预警监控、定期通报、提前介入、专题协调、分头处置等措施,妥善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前期,青岛太平洋恩利有限公司因经营过程中遇到发展瓶颈,企业面临破产,几百余名职工将企业中高层领导围堵在厂区,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仲裁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采取“找准突破口,解决一批、带动影响一批”的办法,与职工进行多轮协商沟通,最终促使583名职工与单位达成和解协议,发放工资、经济补偿等共计1778万元。
坚持分工合作,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目前法律援助岗援助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占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的比重达40%左右,转给工会组织实行案前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70%。截至今年9月,各级仲裁机构设立的法律援助岗共为劳动者提供咨询近3万余人次,为7000余名困难职工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利益三千余万元。
坚持品牌推动,提高调解组织公信力。市南区建立一街一特色、一街一品牌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其中八大关街道创建了“绿色港湾”服务品牌,并实施“港湾护航”调解工作法。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和”字服务品牌,配备6名调解员,在全市率先引入“援助律师”制度,选派3名援助律师每天轮流在工作室值班,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全过程,形成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援助律师共同参与的“四方调解”机制。
树立生态思维,优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
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按照“互联网+仲裁”工作要求,开发网上“立案预审”平台。改革立案程序,将“立案审批制”改变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到仲裁窗口申请立案的,接待人员当场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实现“一次办好”,避免当事人多次奔波。
优化仲裁办案制度。优化庭审程序提升庭审效率、优化文书制作实行快速结案等措施,力争普通案件在30日内审结,全部案件整体提速30%以上,努力使全部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完善裁审衔接制度。目前,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化解率已由过去65%提升到75%左右,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导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社会监督机制。聘请来自总工会、法院、高校、律所、企业、基层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作为社会监督员,通过庭审旁听、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服务水平、职务廉洁等进行全方位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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