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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造谣男同学是强奸犯致其被停学 法院作出判决

2024-03-03 12:39新闻

简介由信阳法院在近日公布关于网络造谣以及侵权他人名誉权的案件,主要是有两名大学生分别是小明和小红在学校期间相识又产生情感纠纷。...

由信阳法院在近日公布关于网络造谣以及侵权他人名誉权的案件,主要是有两名大学生分别是小明和小红在学校期间相识又产生情感纠纷,然而小红对小明心有不满,于是向公安局报案表示自己被小明强奸,后来经过公安局的核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还小明清白。

事情发生的经过

小红是通过朋友使用的虚拟微博账号在2023年9月多次从小明所读的江西某职业学院超话当中发布虚假信息,内容都是小明是强奸犯,这些内容快速的引起网友们的评论,这也给小明本人带来很大的压力,小明所在的学校已经知道这件事情,认为该事情影响到学校的声誉,对于小明作出停学的处罚,同样给小明在学业上带来很大的打击。

维护自身权益

小明使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指控对方已经侵犯自己的名誉权,通过法院的审理认为,小红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给小明在社会内的评价带来影响有所降低,直接导致小明被停学,由法院判决小红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最终作出判决需要在小明的学校微博超话当中赔礼道歉,还要向小明赔偿支付费用1300元。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通过这起案件,反映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必须要加大力度管理网络谣言,需要每个人成为网络的管理者,呼吁大家共同的参与其中,自觉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同努力建设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以任何形式的名誉侵权都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每个人要有足够的辨识力以及责任感,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捏造事实。

Tags:女子,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