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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判奸杀姐妹入狱21年后获无罪 男子入狱21年获无罪

2023-12-22 14:22新闻

简介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法庭再次审理1988年周永刚强奸及故意杀人案,审理后撤销原裁定判决,正式宣判周永刚无罪。周永刚在案发时是18岁的小伙子,今年已经53岁了,整个青春都耗在了监狱里...

1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法庭再次审理1988年周永刚强奸及故意杀人案,审理后撤销原裁定判决,正式宣判周永刚无罪。周永刚在案发时是18岁的小伙子,今年已经53岁了,整个青春都耗在了监狱里。根据周友刚介绍,自己在1988年与同村妻子结婚,1988年7月份妻子的两个堂妹在草药厂挖草药时被人奸杀,两个女孩都是十七八岁,周永刚最先发现尸体被警方怀疑,周永刚也劝阻亲属不要上前,一定要保护现场。

警方曾经对其岳父表示你女婿的嫌疑无法被排除。一个多月后周永刚被警方控制被判死缓,周永刚2009年12月出狱,实际服刑时间是21年4个月04天。周永刚对案件侦查阶段,自己事先否认后认罪时认为有罪,供述完全是屈打成招,自己在监狱服刑时用扫帚枝扎破手指写下了血书委托狱友交给检察院,但后来法院说遗失了。

周永刚和父母在1991年至1992年间曾多次要求重新申请鉴定,警方却在法庭中声称提取死者分泌物证据,因搬家丢失。周永刚的父亲为儿子申诉,从车票来看达到了百余次,他的妻子也始终相信他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独自抚养女儿,在周永刚出狱时其父亲已经离世10年了。

幸运的是经过周永刚父亲的努力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与关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最终对周永刚案件再审经过细致的审理与调查认为周永刚无罪撤销了原判,这起判决结果是对周永刚及其家人正义的伸张,同时是对社会公正的有力维护。这起案件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彰显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的重要性,也要以此为鉴,不断完善并改进司法制度,避免冤假错案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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