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新闻

男子捎人回家出车祸后逃跑 法院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2023-10-08 16:59新闻

简介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据悉,一名男子在驾车回家时,好心的将自己的同事给捎带上了,但是没有料想到的是,在回家的途中,车辆竟然和路边的石护栏撞到了一起,导致这名男子的同事成了10级伤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据悉,一名男子在驾车回家时,好心的将自己的同事给捎带上了,但是没有料想到的是,在回家的途中,车辆竟然和路边的石护栏撞到了一起,导致这名男子的同事成了10级伤残,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于这名男子直接从现场逃离,最终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判处这名男子需赔偿对方17.5万余元的损失,而保险公司则不需要再去承担赔偿的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介绍,这起案件是在2020年的6月份发生的,车主孔某在下班之后,本来准备回家,得知王某要去的同事家和自己的家在一条路线上,便决定捎带往某一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驾驶的过程中,孔某的车辆和路边的石护栏撞在了一起,孔某的车辆不仅受到了损坏之外,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王某也因此受了一些伤害,孔某在看到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出现了担忧害怕的情绪便直接从现场逃走了,不仅在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认定时,认为洪某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出现了疏忽大意的情况,才导致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负全部的责任,而坐在副驾驶的王某在这起交通事故里面,则没有任何的事故责任,除此之外,孔某所驾驶的这辆车还购买了交强险以及商业险。

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王某成为了10级伤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总共花费了25万元的费用,孔某在王某治疗的过程中,为王某垫付了8.7万元的医药费,王某为了将自己的损失给追回,便直接将孔某以及保险公司给告上了,法院要求孔某和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所有损失。

在这起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于孔某主动自觉的为王某垫付了医用费用,因此法院在审理时认定孔某需要承担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导致王某所出现的损失,最终法院判定孔某需要赔偿王某17.5万余元的损失,再将孔某所垫付的8.7万余元的费用进行扣除之后,孔某还需要赔偿88444.15元。

Tags:男子,捎人回家,出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