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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一女子帮闺蜜调解家庭矛盾最终出轨其丈夫

2023-05-18 16:05新闻

简介一女子帮自己的闺蜜调解家庭纠纷矛盾,最终却出轨了闺蜜的丈夫简直震碎三观简直是应了那句话“防火防盗防闺蜜”。近日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不当得利的纠纷案,李丽在自己哺乳期间和自己的老公陈明经常吵架...

一女子帮自己的闺蜜调解家庭纠纷矛盾,最终却出轨了闺蜜的丈夫简直震碎三观简直是应了那句话“防火防盗防闺蜜”。近日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不当得利的纠纷案,李丽在自己哺乳期间和自己的老公陈明经常吵架,自己的闺蜜王明明多次对老公陈明开导,最后却发展到两人的关系逐渐密切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李丽知道之后就和自己的丈夫协议离婚,在协议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给自己的闺蜜转账将近3万元,因此李丽请求法院判觉王明明返还自己还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不当得利,并偿还近3万元的利息损失。

李丽的丈夫陈明表示他和王明明在理疗店里面发生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之后,王明明就以各种不同的理由开始向他索要钱物,最终在王明明的逼迫之下他和自己的老婆李丽办理了离婚手续,陈明在法庭上也提交了他和王明明发生不当关系之后的所有转账记录,法庭判决在陈明和李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明是没有非基于正当理由将陈明和李丽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赠给王明明这属于无权处分,陈明赠予王明明的钱财是属于赠与行为无效,最终法院判决王明明需要支付李丽23,842.5元。

这起案件公布之后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很多人都对王明明以及陈明的道德素质提出了质疑,还有很多网友就对两人共同拥有的夫妻财产的保护以及维护发表了不一样的看法。从法律的角度可以看出在两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都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进一步协商,或者是通过法院判决之后夫妻双方才能够对自己拥有的财产进行转移或者是处理,但是在本案件中陈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私自的转账行为,就违反了夫妻共同财产保护的这一个原则,因此法院才会判决陈明的赠予行为是无效。

Tags:辽宁省 , 女子 , 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