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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管不服从工作安排被炒获得赔偿金98万
2023-04-12 15:22新闻
简介4月9日报道福州梁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一定争分,并且不服从工作安排被开除,梁某申诉最终获得赔偿金98万元。据了解梁某在1995年便加入福州某一家公司工作,此后担任过公司文员副经理,以及分公司经理等职位,双方共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梁某在离开公司之...
4月9日报道福州梁某与公司之间存在一定争分,并且不服从工作安排被开除,梁某申诉最终获得赔偿金98万元。据了解梁某在1995年便加入福州某一家公司工作,此后担任过公司文员副经理,以及分公司经理等职位,双方共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梁某在离开公司之前12个月每月的平均工资是19,260元。
2020年7月至9月的两个月之间,梁某与其主管以业绩改善的问题通过邮件沟通多次制定改善计划,在不断的回复之后上级仍然要求再回复,对此事梁某向上级发表邮件表示上级无理取闹,也不会再次回复此邮件。在2020年9月27日主管被批复,梁某的销售奖励奖,梁某便发送邮件称主管想逼迫自己离职,并将邮件抄送多名员工。公司便以“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对上级主管人身攻击”等作出书面警告,随后梁某便被解雇。
梁某在受到解雇之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自己98万余元。经过审理,诉讼得到支持,公司并不支付赔偿金,并且不服第2次提起诉讼,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并未证明梁某违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最终判公司补偿梁某90万余元。
梁某这件事起初是因为业绩改善的问题,上级主管让梁某作出回应,当梁某多次作出回应之后,上级主管对内容并不满意,仍然需要梁某作出回应,多次更改内容作出回应的梁某,在面对领导如此刁难之下,十分明确的表明自己不会再回复这件事,然而被上级主管取消销售奖金,对于员工来讲,就已经损害了自身的利益,而公司以这样的问题,将员工开除也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梁某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并且顺利获得了赔偿金,毕竟在梁某看来,公司所作出的决策并不合理,并且十分具有针对性。当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司应赔偿梁某,使公司以梁某工作时间看手机为由,驳回并提出上诉,但法院在二审时得到梁某上传的证据浏览手机同样是工作,二审仍然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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