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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冲进地铁导致骨折起诉索赔22万元

2023-03-24 18:37新闻

简介2021年6月份,一名无锡女子为了不错过即将关门的地铁,快速的冲进了车门,结果因为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被车门夹住,她在用力拉扯车门的过程当中她的腰椎受伤骨折,在她的伤好了就起诉了地铁公司,索赔22万元的医疗费用...

2021年6月份,一名无锡女子为了不错过即将关门的地铁,快速的冲进了车门,结果因为自己随身携带的包包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扯车门的过程当中的腰椎受伤骨折,在的伤好了起诉了地铁公司,索赔22万元的医疗费用,她声称地铁公司并没有尽到应安全保障义务,而地铁公司则认为李女士在听到了关门提示音和警示灯闪烁时,不能够强行的上车,她仍然快速的进入到了车厢,并且是由于她本身的不正当行为才导致自身受伤,自身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行为过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经过法院的相关判定,认为地铁公司做到了应有的保障义务,所以对女子的诉讼不予恳求。

根据相关的监控显示,在2021年6月12日~8:14:51~8:14:55之内关闭,都是因为李女士的个人物品阻挡在门快速合拢时又迅速弹开,65岁的李女士因为用力的拉拽自己的个人物品,导致自己腰部受伤,经过医生的诊断为腰椎骨折,治疗费用花费为2.8万多元。法官对李女士的进行了一系列的问答,询问他在进地铁门之前采取了什么样的动作,而李女士回答,自己的物品就拉了一下,然后像触电一样,而地铁上面的其他人员也帮助她一起拉。根据相关的司法鉴定认为,李女士的伤情已经构成了九级伤残,但李女士坚决认为是地铁公司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要求地铁公司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高达22万元。

法院则认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应该熟知坐地铁的基本条例,在黄灯闪烁时不应该再上车,而李女士的上告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支持和保护,而被告地铁公司是无需负担这22万元的赔偿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该限于合理的范围之内,与其管理控制能力相适应,来确保各位民众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的安全保障问题,但同时也要避免对于安全保障人以过重的责任去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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