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新闻

父亲离世后 女生决定立遗嘱将财产给妹妹

2023-03-22 15:25新闻

简介近日,一位27岁的女生李某前往上海中华遗嘱库立下了自己的遗嘱,在遗嘱中表明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由于和生母的关系的关系并不好,...

近日,一位27岁的女生李某前往上海中华遗嘱库立下了自己的遗嘱,在遗嘱中表明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由于和生母的关系的关系并不好,所以不想将自己的遗产交给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生母,想要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妹妹,意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给自己的妹妹提供更多的保障,对于此事上海中华遗嘱库也表示,现代社会立遗嘱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很多年轻人都已经早早的立下了遗嘱,制定遗嘱不仅仅是人们保证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更是去保证自己亲人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

根据相关资料展示,民典法对于继承篇的规定表明遗嘱的形式主要是可以分成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在签订遗嘱的时候要注意,所有的遗嘱都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法律要点,其中就包括遗嘱人必须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够没有个人判断能力的公民,遗嘱中所规定的各项遗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并且需要为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些必要的遗产份额。

公民自然死亡之后,遗留下来的财产会自动转化成遗产,如果该公民没有遗嘱,会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顺位继承人的方式来进行遗嘱的继承,本次事件中的女子担心自己过世之后妹妹不能够受到母亲的良好照顾,选择将财产遗留给妹妹,这种方式在母亲有明显对子女照顾不佳的时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在女子过世之后,妹妹将会作为继承人来承担自己的财产。

单纯的遗产分配既要去考虑感情的因素,也要去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一些离异家庭中的子女来说,遗产的分配需要去尊重他们的选择,而且还需要去理性的引导这些离异家庭的思考,不要为自己的情感所困扰,要去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能够确保个人遗产的合理分配的公正性,同时在遗产分配的过程中,也要去平衡个人情感和理性,不能过分的将血缘关系捆绑在一起,要对每一个子女的选择给予应当的支持和尊重。

Tags:父亲离世,财产给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