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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男子“杀害女友”竟判无罪:重调查后改判死缓!

2023-02-18 19:37新闻

简介辽宁大连有一位男子在杀人之后,却不想居然被判无罪,而且还获得了来自于国家的34万元赔偿。受害者家属根本就没有办法接受,一直都选择申诉,这一个案子才被重新的调查,最终找到了充足的证据被判死缓。如果受害者家属没有选择坚持而是选择放弃,这个凶手是不...

辽宁大连有一位男子在杀人之后,却不想居然被判无罪,而且还获得了来自于国家的34万元赔偿。受害者家属根本就没有办法接受,一直都选择申诉,这一个案子才被重新的调查,最终找到了充足的证据被判死缓。如果受害者家属没有选择坚持而是选择放弃,这个凶手是不是可以逍遥法外,而且还可以得到一笔钱,这真是让人觉得特别的不可思议吧。
有人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如今的社会本身就应该拥有充足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算知道你是犯罪嫌疑人,照样也是无可奈何。没有完美的证据,想要通过法律去判处死刑,本身就会有一些难度,因此有一些社会败类,马上就会选择从这一方面考虑。但作为一个审判者,作为一个调查者,是不是就不应该放过蛛丝马迹,是不是就应该去找一些固定的证据,让受害者拥有公道,不应该觉得事情麻烦吧
66岁的辛龙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和受害者之间,其实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当男子在离婚之后也会经常性的回家探望,这也就导致女子认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诚意,想要和自己一直交往下去,两人之间就开始有了矛盾。但是有时候感情真的说不准,在2015年3月份两人在住处又出现了一些情感矛盾,在情急之下,男子直接就捂住了对方的口鼻导致死亡。
在看到对方已经没有呼吸之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因此直接就选择将尸体扔到楼下,一个人匆忙的逃离现场。事情发生之后,警方第一时间就将其逮捕并且将其起诉,女子的父亲还同样选择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给自己赔偿。一审法院认为此时就需要判处死缓赔偿3万元的费用,但是男子不服,认为现场连一个协议的证据都没有,为什么要认为是自己杀人呢?
法院认为排除确实合理,怀疑没有充足的证据,这一个案件就可以发回重审。2008年的1月24日,在经过重审之后认定无罪,马上就驳回了诉讼请求,检方也以为这是控诉不当因此就直接选择撤回抗诉。在这一个过程中,女子的父亲从来也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不停的奔走,虽然对方总是会选择拒绝,可是自己却没有选择放弃。
辛龙在离开监狱之后就选择向国家申请赔偿,认为自己是受害人,有人说这真是不可思议,杀掉了自己的女朋友没有牢狱之灾,反而还拿到了34万元的赔偿。在看到这一个结果之后,女子的父亲根本无法接受,因此又选择申诉,在此时终于得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应,决定重新启动调查,决定给被害人一个公道。
在结合专家一起讨论整个案件的疑点时发现整个案件虽然早就已经过去8年的时间,但是案发现场却没有任何的变化,还是一直都在封存,最终就找到了证据。围绕着斜印的足迹最终也通过,他可能是穿上了类似的拖鞋,然后进行对比确认,这本身就是同一人。最终就被判处死缓,然后要回34万元的赔偿金,要求给受害者家属赔偿损失。
因为没有证据,让这一个凶手一直逍遥法外,逍遥法外的时间达到5年,而且还得到了赔偿,如果一开始在调查的时候就能够谨慎入微,相信也不至于会让受害者的家属平白无故痛苦将近8年。案件可以纠错,但是被害人家属早就已经错失8年的时间,那么这一些时间谁能够补偿,谁才可以弥补这背后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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