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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13岁女儿被性侵,重庆一女子锤杀丈夫被判缓刑

2022-10-19 15:29新闻

简介重庆有一个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不被侵犯,所以就把自己的丈夫给杀死,但是法院则认为这并非是一种正当的防卫行为,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院认为刘某直接剥夺对方的生命,而且还选择用铁锤击打对方的头部还有胸部,直接就造成当场死亡,所以在这...

重庆有一个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不被侵犯,所以就把自己的丈夫给杀死,但是法院则认为这并非是一种正当的防卫行为,那么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院认为刘某直接剥夺对方的生命,而且还选择用铁锤击打对方的头部还有胸部,直接就造成当场死亡,所以在这个案件中本身就属于故意杀人罪。
刘某在1996年的时候和同村一个男子结婚,在结婚之后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但是在2012年9月份的时候,自己的丈夫因为意外而身亡,留下来的就是双目失明的父亲,患有疾病的母亲,还有还比较小的子女。因为家里缺乏劳动力,所以在朋友的介绍下就决定让邻村的一个男子做上门女婿,两人在结婚之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刘某在庭审时也表示,在结婚之后没有过多久就会对公公婆婆实行家暴。
 
刘某的公公也表示他根本就没有把我们当人看,在打我们的时候就好像是大人打孩子,真的是想打就打,而且这个人的脾气火爆,有的时候几句话不投机就会直接选择卷起袖子打人。可能是担心对方报复刘某,虽然有离婚的打算,可是却一直忍气吞声,然后忍让并没有任何的作用,没有让这个男子收敛。刘某的女儿表示继父第1次想要强奸,自己是在六年级的暑假,那个时候正好在家中收谷子,可没有想到这一个男人就直接跑进房间,然后强行的脱裤子和衣服,最终拼命的反抗也没有得逞,不过这个男子也用手侵犯自己。
事情在发生之后也曾经告诉妈妈,但是全家人可能担心被人笑话,所以没有选择报警,刘某在庭审时也表示为了预防对方可能会强奸女儿,所以一直都在提防着。可就是因为多次的反抗,所以也会遭到残忍的殴打,当时也会觉得可能今天能够防守也未必能够防守明天,所以就决定把自己的丈夫给杀掉。
 
在这一个案件中,其实并不属于典型的正当防卫,这其实就是一种假想防卫,如果强奸已经发生,那么在此时也就意味着有一定的危险,可是根本就没有发生,只不过是一种假想的可能性也就是这种假想让刘某居然选择直接将自己的丈夫给狠狠的打死,因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也会不构成正当防卫。
当时的男子早就已经在床上睡觉,这也就意味着这种不法侵害根本就没有形成一种紧迫的危险,根本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危害,虽然说这个人曾经扬言在天亮之后也一定会强奸女儿,但是这种扬言根本就没有形成一种特别紧迫的危险,所以这种情况也意味着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要得到相应的处罚。
也有一些人会觉得这个女子还是非常可怜的,为了自己的孩子必然就会选择去处理对方,难道等到事情发生时再后悔吗?其实这一个处理的方法并不是很正确,在第1次发生时就应该直接选择报警,然后马上和对方分开,这才能够真正的防患于未然,千万不要妄想着对方可能会真心的悔过,一个畜生一般的人怎么可能会真正的发展悔悟呢?
 
原本这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着想,可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犯了杀人罪,从此之后也必须要在监牢里面度过,这对于孩子而言,对于父母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无形的伤害。首先父母会患有严重的疾病,父亲也同样双目失明,如果此时女子进入到监狱中,这一家人到底应该如何生活呢?但是法律就是如此,根本就不可能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说如果女子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选择一种合适的方法,也不至于会有如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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