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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父亲将“猥亵女儿者”打伤,检方做出评判被害人过错不予起诉

2022-07-12 12:55新闻

简介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好人,惩罚坏人,主要是为了能够惩恶扬善,但是也不能够机械的去执行法律条文,不应该限制一些普通人,然后去选择纵容施暴者。有时候一个错误的判决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力,如果连好坏都没有办法区分,这最终的结果必然也没有办法让...

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保护好人,惩罚坏人,主要是为了能够惩恶扬善,但是也不能够机械的去执行法律条文,不应该限制一些普通人,然后去选择纵容施暴者。有时候一个错误的判决就可能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力,如果连好坏都没有办法区分,这最终的结果必然也没有办法让大家接受。
陕西渭南白水县的检察院前不久就公布了一则不起诉的案件,许多人在看完之后都会觉得有些大快人心。有一位父亲在知道自己的女儿被别人猥亵之后,特别的生气将对方打致轻伤二级,因为存在自首认罪的行为,而且被害人本来就存在严重的过错,所以检察院在经过几番商讨之后就决定放弃公诉,这就能够有效体现出来自于法律的温情。
 
张先生是在1986年的时候出生,仅仅是初中文化,是白水县的一个村民,在去年6月21日的时候,张先生知道自己的女儿居然被村里的另外一个人猥亵,这让张先生觉得非常的生气。马上就选择来到这个张某的家中,将对方一脚踹翻在地,然后进行狠狠的暴打对方,根本就来不及还手,又被张先生打了好几拳,另外张先生还拿起瓷器直接就砸向张某的头部。
当然事情也到这里结束,因为周围的人在发现之后,马上就把这两个人劝开,最后选择了报警,在经过司法鉴定之后,张某属于轻伤二级,张先生也因为殴打他人直接就被警察带走,并且被判处刑拘。检察院认为张先生存在殴打他人身体的行为,这才造成张某轻伤二级犯罪事实,是比较清晰的,拥有充分的证据,所以就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去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但是因为张先生存在投案自首的行为,并且也会如实的去描述自己的行为,一直都在认罪认罚,并且张某本身就存在一个比较严重的过错,所以综合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还有危害程度,白水县检察院就决定放弃起诉,这也是一个比较正确的结果,让无数的人都觉得心服口服。很多的案件本来就应该放在一起分析被害人张某,如果没有选择作恶,自然就不可能会被人殴打,面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被侵犯,一个父亲怎么可能会选择姑息呢?这种愤怒大家都是能够理解的。
当然在形式上面确实能够免除处罚,可是民事上面张先生依然还是需要赔偿费用,毕竟张先生将对方打伤,赔钱这自然是在所难免的。可是张某因为存在猥亵的行为,这本身就是要进行处罚,而且这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甚至还可能需要蹲大牢。这一个案件其实和正当防卫一样,在法律的制裁下就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限制条件,不应该选择单纯的去追求一个平等的防卫,一个弱小的人如果被人用拳头去殴打,他是不可以用拳头来防伪成功的,在此时如果没有用刀可能就会被打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自然也不允许弱者的生命遭受到外界的威胁。
 
到底什么是对?到底什么是错?即使不让好人受到第2次的伤害,这才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应该让坏人逃脱惩罚暴力。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知道,法律其实就是冰冷的,但是人性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应该有温度道德伦理其实和法律之间本来就是相辅相成,面对坏人的施暴受害者,本身就应该选择无限的防卫,总之这个事件也让大家觉得有一些比较温馨。
 
不过在日常的生活中也建议大家也必须要引起重视,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不应该选择过多的放纵自己的情绪,否则的话就可能会有更大的隐患,在此时也容易会造成较大的影响,甚至还可能会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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