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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村民手术签字”遭索赔10万,忘恩负义之徒
2022-06-26 12:55新闻
简介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小人也真的让人觉得特别的气愤,你选择竭尽全力帮助对方,但是对方可能就会反咬你一口,这简直就是不仁不义,这简直就是过河拆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应该尽可能的选择远离,因为在面对这种人时做好事一般都不会有好报和这样没有底线...
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小人也真的让人觉得特别的气愤,你选择竭尽全力帮助对方,但是对方可能就会反咬你一口,这简直就是不仁不义,这简直就是过河拆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应该尽可能的选择远离,因为在面对这种人时做好事一般都不会有好报和这样没有底线的人接触,只会损人利己,但是在此时,大家也应该知道这些人一般都不会有好结果,最终还是会受到报应。
6月23日,河南商丘中院就判处了一起案件,这一起案件就引来大家的关注。夏邑县一村民在被砸伤之后,因为家里人不在家,村里有一个负责人就非常的好心帮助男人在医院签了字,并且做了手术,可是没有想到好心没有好报,事情结束之后对方没有感谢自己,反而还要求自己赔偿10万元。在经过多次的审理判决之后,最终也驳回了村民无理的索赔,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就发生在2017年的3月份,有4个人一起合伙购买树木,但是在砍伐的过程中,郭某就被突然歪倒的树木砸伤,情况非常的严重,其他的几个人马上就把男子送到医院,希望能够尽快的抢救。当时就通知了所在村的村主任,这位村主任真的非常的负责任,看到郭某家中没有人,所以马上自己一个人赶到医院,就是不希望耽搁救援。
在来到医院之后,医生也说郭某的伤势非常的严重,如果没有及时做手术,那么情况比较严重。但是当时的情况比较特殊,郭某的家人根本就不在现场,所以他只能够帮助郭某在麻醉协议书还有手术治疗知情书上面签字。手术结束之后,郭某就来到了商丘的某一家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在治疗结束之后,郭某就成为了一个残疾人。
之后郭某马上就把这一个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对方在做手术过程中肯定有一些过错,要求医院给自己赔偿,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这一家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过错,因此就判决医院需要赔偿郭某将近12万元的损失。郭某在告完医院之后,又把所有的关注点转移到当初要求自己签字的杜先生身上,郭某也说,杜先生根本就没有经过自己没有经过家人的同意就随意的在手术单上签字,对于这一次医疗事故的发生本身就会有连带的关系,因此也向这一位杜先生索赔10万元。
杜先生真的是有苦难言,明明当时情况比较紧急,郭某处于昏迷的状态,医生也说需要及时的做手术,当时因为家人不在边上,自己无非就是想要帮忙,自己根本就没有在中间获得一份利益,为什么要赔钱呢?一审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杜先生的行为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的主观过错,也并非是导致郭某直接损害的原因,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因果关系,而且设施医院已经赔偿费用,杜先生没有任何的错,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在一审结束之后,郭某根本就不认同,又继续选择上诉承办人金梅则认为建议用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美德,如果帮助他人居然还要被起诉,还要被索赔,那么就可能会导致道德滑坡。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可能会影响到社会风气,所以在经过一审以及二审之后,无数的人对于杜先生的行为全部都做出了一个肯定的评价,认为根本就不存在过错,并不需要赔偿任何的费用。
医院会有明确的规定,家属如果不签字是不可以接受手术的,但是当时的情况本来就比较危急,杜先生是这一个村的村主任,所以帮助签字这本身就是仁至义尽,如果当时没有选择签字,再加上伤者的家属不在身边,可能当场就会死亡,可没有想到现在居然恬不知耻,反过来还要求索赔。
人本身就应该有底线,千万不应该为了钱而直接过河拆桥,要知道一次作恶,相信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愿意帮助你,因为一个人在没有了信誉之后,自然就可能会被所有的人孤立,郭某的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在这一件事情中杜先生也仅仅是选择签字,就算郭某家人在场也照样会选择签字,那么在事情结束之后,如果自己变成了残疾,难道也需要向家人索赔吗?
有人说,这确实就是现代版本的农夫与蛇,你以为自己做好事,但是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会相信你,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会感恩,这确实也让人觉得有一些纳闷吧。
事情就发生在2017年的3月份,有4个人一起合伙购买树木,但是在砍伐的过程中,郭某就被突然歪倒的树木砸伤,情况非常的严重,其他的几个人马上就把男子送到医院,希望能够尽快的抢救。当时就通知了所在村的村主任,这位村主任真的非常的负责任,看到郭某家中没有人,所以马上自己一个人赶到医院,就是不希望耽搁救援。
之后郭某马上就把这一个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对方在做手术过程中肯定有一些过错,要求医院给自己赔偿,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这一家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过错,因此就判决医院需要赔偿郭某将近12万元的损失。郭某在告完医院之后,又把所有的关注点转移到当初要求自己签字的杜先生身上,郭某也说,杜先生根本就没有经过自己没有经过家人的同意就随意的在手术单上签字,对于这一次医疗事故的发生本身就会有连带的关系,因此也向这一位杜先生索赔10万元。
但是在一审结束之后,郭某根本就不认同,又继续选择上诉承办人金梅则认为建议用为这本身就是一种美德,如果帮助他人居然还要被起诉,还要被索赔,那么就可能会导致道德滑坡。在这种情况下随时都可能会影响到社会风气,所以在经过一审以及二审之后,无数的人对于杜先生的行为全部都做出了一个肯定的评价,认为根本就不存在过错,并不需要赔偿任何的费用。
人本身就应该有底线,千万不应该为了钱而直接过河拆桥,要知道一次作恶,相信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愿意帮助你,因为一个人在没有了信誉之后,自然就可能会被所有的人孤立,郭某的行为显然是不妥当的,在这一件事情中杜先生也仅仅是选择签字,就算郭某家人在场也照样会选择签字,那么在事情结束之后,如果自己变成了残疾,难道也需要向家人索赔吗?
有人说,这确实就是现代版本的农夫与蛇,你以为自己做好事,但是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会相信你,也并不代表着所有人都会感恩,这确实也让人觉得有一些纳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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